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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
不知为何,金发美人对这同样是金发的服务员待着贬低的讽刺,不过言语间透露出两人之间的熟稔。
就当做是损友之间情感好的表达吧。元歌没有当回事。
她摇了摇头,解释道:“今天过后我就年满十七了,可以找兼职赚钱了,所以想向这位先生学习如何能够当个优秀的打工人。”
似乎没有想到是这个答案,那金发美人微微一愣,转而笑中带泪,媚态横生:“哈哈,你真有意思。”
虽然感觉自己被嘲笑了,但是元歌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这位金发美人面容出众,看着像个公众人物,但是元歌却觉得她似乎有着非常人的阴暗面,想她现在这般装作愚钝的样子,是最好的,只要不引火烧身,别人怎么看她管不着。
当然,元歌说的句句都是实话的,只是放大了在别人眼中呆木愚笨的一面。
在前田院长手下求生的这几年,虽然不是什么好的,但是自保的法子她倒是无师自通地学到了许多。
“那,那个。您是那位美国的著名女演员莎朗·温亚吗?可以给我签个名吗?我很喜欢你。您看起来一点都没有老,还是这么地美丽。”这位刚死了同伴的商务人士,似乎见到了自己非常喜欢的女明星,在熟悉的人死后竟然还有闲情雅致来求签名。
他从自己黑色的公文包里抽出了几份文件,就这么反过面来,想让那金发美女在背面的空白页签名。
不只是太过激动还是什么的,这递来的直面太薄,将他颤颤巍巍的手都体现的一清二楚,仔细看他的额间竟还冒着细微的汗水。
元歌觉得似乎有什么不对经,但又说不上来。
那位被人做莎朗的金发美女诡异地看着他递来的直面,沉默两秒,冷淡的表情转瞬变为被错认的微微尴尬:“我不是你所说的那位女明星哦,不过,我是她的女儿啦,我叫克丽丝,这样你还要我签名吗?”
“当,当然,能得到莎朗小姐女儿的签名,也,也不错。”面对喜欢的女明星的女儿,这人竟显得如此紧张,就像是在面对什么可怖的人一样。
这名字,一听就像是外国人的名字,不过瞟了眼自己手边垂着的金色发丝,元歌一点也不觉得惊讶。
克丽丝接过他递来的白纸,因为一张很薄,怕损坏了纸面,那男子还将文件袋里剩下的纸张都拿了出来,垫在下面。
元歌只做好奇地看了两眼两人,后便转移注意地起身去找店里的钟表,似乎有什么事情,想要知道确切时间的样子。
这两人,在她面前演什么呢?
从一进门,元歌便注意到克丽丝跟那两个商务人士的座位挨得很近,而且他们明明很紧张自己公文包里面的东西,彼时还很警惕地看了几眼克丽丝的方向,如今一人死了,另外一个竟然将刚才藏得严严实实的公文包拱手让出。
该说真不愧是“演员”的女儿吗?装得真像。
算了算了,还是躲远点吧。
走了几步,找到了挂着钟表的墙面,这时间已经又是过去半个小时,这时间,应该老板也差不多修改好衣服在等她去取了,只是,这里还要等多久?
晚上还有说是那位精心为她筹办的迎新会,要是迟了回去,那嘴臭的偶像怕不是要撕了她。
好在,那位一直在案发现场转悠的服务员似乎有了头绪:“我知道了,请警官将所有嫌疑人带过来。”
因为倒霉,莫名成为嫌疑人之一的元歌都不需要人叫,依言走了过去,在目暮警官身边站好。
因为是第一个过来的,又可能是元歌的长相对比其他人太过稚嫩乖巧,那金发服务员向她安抚一笑。
显然,他认定的犯人并不是她。
“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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