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宋写小说养家》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第113章
对于自己的话本儿又征服了一个大宋中二少年的事情, 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元宵之后,汴京的天气便慢慢的开始回暖。尤其每天中午的时候, 外面都很暖和, 许多过日子勤俭的人家, 都白日里熄了屋子里的炭火, 搬着马扎去墙根儿下晒太阳。
而随着天气回暖,自然也到了汴京一年一度的做鞋季。
不像现代,工业发达, 鞋子都是买的。这个年代的鞋子,百分之百都需要手工制作,鞋帮子倒也罢了, 裁剪好了, 手巧些的妇人十来天就能做好,但做鞋底儿, 却是个大工程。
拨麻杆儿,搓麻绳儿,绕麻线团儿, 纳鞋底儿, 这一套流程下来,可是很费时间的,尤其是纳鞋底儿,费时又费力。
所以元宵之后, 每日里吃罢朝食, 一个新年都忙着待客迎来送往,没时间串门子的大宋中产家的小媳妇和小娘子们,便纷纷带着自家的鞋底子, 去相熟的人家纳鞋底儿,顺便聊聊闲篇儿。
杨蔓娘家自然也不例外,老三盼娘虽然性子跳脱,但该做的活计还是做的,尤其在文绣院学了一年,女工的水平是极好的,常常约了文绣院的同窗刘翠翠和孙小娘来家里一道做活计,每日里吃罢孙婶做的朝食,趁着太阳好,几个小娘子便把西厢房的梅花小几抬到廊下,一边晒太阳撸猫,一边搓麻线,做鞋底子。
杨蔓娘白天有时候写稿子没思路了,也会一道在院子里帮忙搓麻绳儿。
不过,她总是心里记挂着话本儿的更新,所以搓麻绳儿的时候,不免容易分心去想下一章写什么,所以,偶尔一个不注意,小腿上的绒毛便被麻绳儿绞进去了。
“嘶,嘶嘶!”
每次听到杨大娘子疼的嘶嘶声,一旁的刘翠翠便忍不住捂嘴儿笑,一旁的孙小娘的眼睛也弯成了月牙儿,笑眯眯的指导她:
“大娘子,你要这样,把剥好的麻放在小腿最棱的地方才成的,这样一分三股子,搓起来就不容易绞住了。”
“额好。”
解开,再重新搓。
“嘶嘶嘶嘶嘶!”
老三杨盼娘看不过眼了,一脸哭笑不得的劝她:
“大姐,要不你还是看看书吧!”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
这世上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和不擅长的地方,杨蔓娘最不擅长的大抵便是女红针线了,不过好在她能赚钱,实在做不出了,去做鞋的铺子里买现成的就是。
到底,增加存稿还是第一位的。
和现代有电脑打字,动辄可以日更上万相比。她如今写的是毛笔字,所以写书速度实在不算快,但毕竟在现代小说网站熏陶过,相比汴京其他的话本儿作者,她写书的速度肯定是不慢的。
两天三千字的更新,还是能保证的,这么久以来,从来没开过天窗,这一点她可是很自豪的。
伸了个懒腰。
研墨,扑纸,继续写新章节。
上回书写到,师尊梁青石问温宸究竟是选择剑修之道,还是选择学习五行功法。
也就是说,他未来是打算做剑修or 五行修士?
杨蔓娘勾唇一笑,嘿嘿,这还用说吗?
当然是all!两者兼修啊!
毕竟,这可是修仙金手指爽文啊 ,温宸可是主角,是宗门未来的高岭之花,是白毛天骄!
怎么能泯然众人,和其他修士一样。
当然要与众不同,要全都选,要做地表最强!
不过,这么设置是很爽。
但,讲究逻辑的读者肯定要问,凭什么!
凭什么温宸可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江淮省队。 为了选拔能送进国家队的青少年苗子。 为期一周的队内大循环赛,进行到了最后一天。 一些自知成绩一般的球员晋级无望,早早收拾好了球包和行李准备回家过暑假。 而积分靠前的球员除了等待自己的分数公布之外,也在围观一场省队教练临时起意,组织起来的男女性别大战比赛。 球桌两端。 一男一女。 两个十五岁的孩子在做赛前热身拉球。 从正手对拉、反手对拉,然后走到中台开始大斜角对拉。
都市 142万字 2个月前
京城里传的有鼻子有眼,伯府那个乡下接回的庶女,心机深沉,逼走嫡姐,攀附权贵姐夫。 流言蜚语四起, 操着浓重乡音,扛着咸菜包袱进城没多久的的温棠: 后来大家又传温棠命好,代嫡姐嫁与公府大爷秦恭,捡了泼天富贵。 温棠知晓,夫君虽俊美,天子近臣,却实在冷漠,不近人情,但她心思通透,搭伙过日子横竖强过被嫡母塞给鳏夫当填房。 作为贤良淑德吉祥物, 四年间,温棠将日子盘得明明白白:婆母跟前尽孝,妯娌小姑间周
其他 43万字 2个月前
薄脆胡饼酥香,桂花酥酪冰爽 小炒河虾鲜美,藤椒乌鱼香麻 还有滴油的炙羊腿,热腾腾的小馄饨,肥而不腻的回锅肉…… - 姜如意一次意外穿越到古代,父母双亡被慈幼局抚养长大,为了谋生,她在西角楼街巷开了个小食店 有路过食客抱着试试的念头进去 吃完之后表示—— 真香! - 开封府少尹职位悬空多年,突然有人走马上任 人人皆传这位裴少尹背景神秘不说,还性子冷清古怪不爱出门,尤其不爱吃饭 闲暇时,姜如意跻身一
都市 49万字 2个月前
非常狗血·虐妻一时爽·追妻火葬场 前期高贵后期滑跪霸总a攻x前期小可怜万人嫌后期站起来了b变o受 推推完结文《人妻o他怀孕了》 鹿遥是个平凡的beta,他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和京城天花板级别的alha缔结婚约。 那是傅晏淮,是鹿遥偷偷喜欢了很久的人。 虽然傅家没有人瞧得起他,虽然婚后的生活处处充满冷遇,但鹿遥还是心甘情愿和傅晏淮在一起。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鹿遥二次分化成oga,鹿遥怀上了傅晏
其他 43万字 2个月前
当卫不染压上来的时候,时跃的大脑一片空白。 不染,不是自己的弟弟吗?自己亲手照顾、看着他长大的弟弟? 他为什么散发着高阶诡物的气息,而且还试图……咬我? 身为异常调查局最年轻的队长,时跃战力凶猛战绩出众,斩杀收容了无数诡物。 某一次,他意外救下一名少年。 这名叫卫不染的少年,面容苍白身形单薄,仿佛一只无家可归的小狗。 一来二去,时跃将卫不染带回了家,将他当成弟弟一般养着。 其实时跃毫无生活技能,
都市 37万字 2个月前
下本《春色掠夺》求个预收,谢谢~文案在后面 楚洵初见阮蓁时,是在国公府老太君的房里,彼时她素钗布裙,身形纤弱地仿佛风一吹就倒,叫他表哥时更是怯懦地连头也不敢抬,十分上不得台面。 后来,不时听说关于阮蓁的事,不是被谁欺负了,就是被谁冤枉了,却从不见她敢反抗,楚洵恨其不争,偶尔也出手相助,但更多时候是冷眼旁观。 花灯节那日,国公府家眷乘画舫赏秦淮夜景,怎料阮蓁被人推下河,眼瞅着有一登徒子跳河往她游去
都市 44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