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宋写小说养家》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上, 费劲的把棉布鞋从脚上拔下来。
一边放在灶台底下烤。
一边心里暗暗发狠。
下次拿到稿费, 说什么要买双羊皮靴子!
这双脚,跟着自己实在遭罪了。
“开饭咯!”
今儿个的夕食并不复杂。
杨盼娘熬的是红糖米粥,贴了两个白菜素饼子。
这伙食, 虽不能和那些殷实人家相比,但在南熏门这片儿,绝对算的上不错了。
要知道,这一片儿。
好些艰难的人家,一天才吃两顿水饭。
“大姐,你喝这一碗吧!”
老三杨盼娘将米最多的一碗递给她。
笑嘻嘻的道:
“大姐今儿个在矾楼,有什么新鲜事儿吗?”
杨盼娘整日都在家里,虽然这两日有了羊皮裘,但下这雪,也没有机会去太远的地方。
所以。
对外面的事儿,总是格外的好奇。
几乎每次都杨蔓娘和老二杨士林回到家,她都会问上一问。
杨蔓娘倒也不觉得不耐烦。
虽然在她看来。
矾楼是有钱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
她本人在矾楼的生活,也不是多么有趣。
但依旧耐心的挑一些有意思的事儿跟她说。
两人正说着话儿。
杨士林从外面进来,抖了抖羊皮裘上的雪沫儿。
洗了手坐在旁边的小凳子上。
端起自己的那一碗红糖粥。
一边喝,一边问起了小说的事儿:
“大姐的小说,是后天上报吗?”
“对,是后天。”
说到这个,杨蔓娘顺便算了算日子。
如今的小报,不像现代的报纸那样每天都有,大多都是七天或者十天发刊一次。
朱雀门小报,就是七天发一次。
那下一次发刊,就是九天后。
除去印刷的两天时间,那就是七天,后续的存稿,也该早早准备起来了。
毕竟,她之前跟朱雀门小报约定的就是,七日交一次稿子。
这个年代商业发达,契约还是很严格的,当初签订的时候都在官府备了案,若是不遵守,吃官司挨板子都是常有的事儿,严重的还会罚没家产。
杨蔓娘并不是一个拖延症患者,总是事到临头才慌张。
相反,她做事情从来都很有规划。
给自己留足了时间和余地。
吃了夕食。
兄妹三个也没什么要出门的。
两个小的收拾打扫。
杨蔓娘便脱了鞋,披着被子,把闷柜橱放在卧室的架子床上,坐在床上写小说稿子。
家里如今宽裕些了,自然也舍得用炭火。
火盆儿红彤彤的火苗,让屋里暖烘烘的。
手也不冷了。
比之前写初稿的时候,条件舒服了不少。
《霸道王爷心悦我》如今该第四章 了,杨蔓娘对文章的脉络自然心里有数,接下来自然顺理成章的往下推进。
沾了墨汁,胸有成竹的往下写。
书接上回,女主被下药之后,在客栈遇到男主。
然后。
因为中了药的缘故,女主自然变得粘人主动。
迷迷糊糊的抱着豫王不撒手。
“女人,你这是在玩火。”
豫王攥着女主的手,语气克制的道。
但是此刻女主显然已经没法思考。
直接不管不顾生扑了。
然后,这一夜,男主豫王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江淮省队。 为了选拔能送进国家队的青少年苗子。 为期一周的队内大循环赛,进行到了最后一天。 一些自知成绩一般的球员晋级无望,早早收拾好了球包和行李准备回家过暑假。 而积分靠前的球员除了等待自己的分数公布之外,也在围观一场省队教练临时起意,组织起来的男女性别大战比赛。 球桌两端。 一男一女。 两个十五岁的孩子在做赛前热身拉球。 从正手对拉、反手对拉,然后走到中台开始大斜角对拉。
都市 142万字 2个月前
京城里传的有鼻子有眼,伯府那个乡下接回的庶女,心机深沉,逼走嫡姐,攀附权贵姐夫。 流言蜚语四起, 操着浓重乡音,扛着咸菜包袱进城没多久的的温棠: 后来大家又传温棠命好,代嫡姐嫁与公府大爷秦恭,捡了泼天富贵。 温棠知晓,夫君虽俊美,天子近臣,却实在冷漠,不近人情,但她心思通透,搭伙过日子横竖强过被嫡母塞给鳏夫当填房。 作为贤良淑德吉祥物, 四年间,温棠将日子盘得明明白白:婆母跟前尽孝,妯娌小姑间周
其他 43万字 2个月前
薄脆胡饼酥香,桂花酥酪冰爽 小炒河虾鲜美,藤椒乌鱼香麻 还有滴油的炙羊腿,热腾腾的小馄饨,肥而不腻的回锅肉…… - 姜如意一次意外穿越到古代,父母双亡被慈幼局抚养长大,为了谋生,她在西角楼街巷开了个小食店 有路过食客抱着试试的念头进去 吃完之后表示—— 真香! - 开封府少尹职位悬空多年,突然有人走马上任 人人皆传这位裴少尹背景神秘不说,还性子冷清古怪不爱出门,尤其不爱吃饭 闲暇时,姜如意跻身一
都市 49万字 2个月前
非常狗血·虐妻一时爽·追妻火葬场 前期高贵后期滑跪霸总a攻x前期小可怜万人嫌后期站起来了b变o受 推推完结文《人妻o他怀孕了》 鹿遥是个平凡的beta,他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和京城天花板级别的alha缔结婚约。 那是傅晏淮,是鹿遥偷偷喜欢了很久的人。 虽然傅家没有人瞧得起他,虽然婚后的生活处处充满冷遇,但鹿遥还是心甘情愿和傅晏淮在一起。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鹿遥二次分化成oga,鹿遥怀上了傅晏
其他 43万字 2个月前
当卫不染压上来的时候,时跃的大脑一片空白。 不染,不是自己的弟弟吗?自己亲手照顾、看着他长大的弟弟? 他为什么散发着高阶诡物的气息,而且还试图……咬我? 身为异常调查局最年轻的队长,时跃战力凶猛战绩出众,斩杀收容了无数诡物。 某一次,他意外救下一名少年。 这名叫卫不染的少年,面容苍白身形单薄,仿佛一只无家可归的小狗。 一来二去,时跃将卫不染带回了家,将他当成弟弟一般养着。 其实时跃毫无生活技能,
都市 37万字 2个月前
下本《春色掠夺》求个预收,谢谢~文案在后面 楚洵初见阮蓁时,是在国公府老太君的房里,彼时她素钗布裙,身形纤弱地仿佛风一吹就倒,叫他表哥时更是怯懦地连头也不敢抬,十分上不得台面。 后来,不时听说关于阮蓁的事,不是被谁欺负了,就是被谁冤枉了,却从不见她敢反抗,楚洵恨其不争,偶尔也出手相助,但更多时候是冷眼旁观。 花灯节那日,国公府家眷乘画舫赏秦淮夜景,怎料阮蓁被人推下河,眼瞅着有一登徒子跳河往她游去
都市 44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