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宋写小说养家》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所以,俩人平常在府里,都是王不见王的那种。
在族学里,虽然是前后桌,却也大多时候都是各自美丽。
所以。
曹溪手里的小报,自然不会平白给对头曹韵看。
不过。
现在自己也快看完了。
能乘机诓点儿东西也是不错的。
什么!
青玉貔貅,那可是她最喜欢最爱使的宝贝,是她跟姑母求了好久才得得呢!
曹溪这死小娘好大的脸!
还真会开口。
“不乐意就算了。”
见她半晌踟蹰不定。
曹溪翻了个白眼儿。
作势要转身。
“别。”
话本儿的魅力,实在是太大。
曹韵这两日,原本就很想知道《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后续,想知道白绾绾和那个神秘男子后来究竟如何了。
再加上,之前课前又听了族中姐妹的各种一鳞半爪儿的嘀咕和剧透。
就更是迫不及待,心里痒痒的紧了。
最终。
曹韵到底还是没有抵住墨瑾公子小说的诱惑。
妥协了。
“喏,给你。你你可别给我弄坏了啊!”
曹韵咬了咬唇。
趁着严先生不注意。
将桌子上的青玉貔貅镇纸悄悄的塞给了曹溪。
换来了小报。
曹韵一得了小报。
便不再说话。
把小报夹在书里埋头苦读了。
一堂课上完了,曹韵没有抬头。
第二堂课完了。
严先生走了,也该午休的时候了,曹韵依旧看的入神。
曹溪看着看小说入迷的曹韵,诧异的同时,心里不免暗自得意。
哼。
整天在祖母跟前装乖,这下子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
要知道过去的曹韵可是严先生心目中的好学生,上课最是专心,先生提的问题总是能第一个作答的,从不和她们一起讨论话本儿小报。
所以,曹溪才总是看不惯她那副样子。
毕竟,大家都是出来读书识字陶冶情操,不做睁眼瞎就罢了,又不是男人要去考秀才做官,偏她那般认真,显得自己多能耐似多与众不同似的。
谁知,如今却风水轮流转。
就连曹韵这个好好学生,竟然也和自己一样,看话本儿入了迷。
上课埋头苦读,连严霸天的课都敢偷看话本儿小说了。
简直不可思议。
但转而。
曹溪便心里就又得意起来:
“我推荐的书,当然好看,嘻嘻。”
于是。
之后的第二日。
曹溪便在勋贵世家的游园会上,将这本连载话本儿,推荐给了自己其他的闺中密友。
闺中密友读了之后觉得喜爱,又自发的推荐给自己的其他朋友。
就这样。
口口相传之下。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连载小说,迅速在汴京的贵女之中风靡了起来。
与此同时。
刊登它的朱雀门小报。
一时间也在汴京城也变得洛阳纸贵起来。
那些穿行在瓦子茶肆里的报房小经纪。
也总会被人抓住问一句:
“最近有什么小报,有什么新鲜的消息没有?”
“有啊,客官,最近朱雀门小报连载了一本《霸道王爷心悦我》,很好看的,卖的极好,我早晨才领了一批报,现在就卖的剩下手里这几张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江淮省队。 为了选拔能送进国家队的青少年苗子。 为期一周的队内大循环赛,进行到了最后一天。 一些自知成绩一般的球员晋级无望,早早收拾好了球包和行李准备回家过暑假。 而积分靠前的球员除了等待自己的分数公布之外,也在围观一场省队教练临时起意,组织起来的男女性别大战比赛。 球桌两端。 一男一女。 两个十五岁的孩子在做赛前热身拉球。 从正手对拉、反手对拉,然后走到中台开始大斜角对拉。
都市 142万字 2个月前
京城里传的有鼻子有眼,伯府那个乡下接回的庶女,心机深沉,逼走嫡姐,攀附权贵姐夫。 流言蜚语四起, 操着浓重乡音,扛着咸菜包袱进城没多久的的温棠: 后来大家又传温棠命好,代嫡姐嫁与公府大爷秦恭,捡了泼天富贵。 温棠知晓,夫君虽俊美,天子近臣,却实在冷漠,不近人情,但她心思通透,搭伙过日子横竖强过被嫡母塞给鳏夫当填房。 作为贤良淑德吉祥物, 四年间,温棠将日子盘得明明白白:婆母跟前尽孝,妯娌小姑间周
其他 43万字 2个月前
薄脆胡饼酥香,桂花酥酪冰爽 小炒河虾鲜美,藤椒乌鱼香麻 还有滴油的炙羊腿,热腾腾的小馄饨,肥而不腻的回锅肉…… - 姜如意一次意外穿越到古代,父母双亡被慈幼局抚养长大,为了谋生,她在西角楼街巷开了个小食店 有路过食客抱着试试的念头进去 吃完之后表示—— 真香! - 开封府少尹职位悬空多年,突然有人走马上任 人人皆传这位裴少尹背景神秘不说,还性子冷清古怪不爱出门,尤其不爱吃饭 闲暇时,姜如意跻身一
都市 49万字 2个月前
非常狗血·虐妻一时爽·追妻火葬场 前期高贵后期滑跪霸总a攻x前期小可怜万人嫌后期站起来了b变o受 推推完结文《人妻o他怀孕了》 鹿遥是个平凡的beta,他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和京城天花板级别的alha缔结婚约。 那是傅晏淮,是鹿遥偷偷喜欢了很久的人。 虽然傅家没有人瞧得起他,虽然婚后的生活处处充满冷遇,但鹿遥还是心甘情愿和傅晏淮在一起。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鹿遥二次分化成oga,鹿遥怀上了傅晏
其他 43万字 2个月前
当卫不染压上来的时候,时跃的大脑一片空白。 不染,不是自己的弟弟吗?自己亲手照顾、看着他长大的弟弟? 他为什么散发着高阶诡物的气息,而且还试图……咬我? 身为异常调查局最年轻的队长,时跃战力凶猛战绩出众,斩杀收容了无数诡物。 某一次,他意外救下一名少年。 这名叫卫不染的少年,面容苍白身形单薄,仿佛一只无家可归的小狗。 一来二去,时跃将卫不染带回了家,将他当成弟弟一般养着。 其实时跃毫无生活技能,
都市 37万字 2个月前
下本《春色掠夺》求个预收,谢谢~文案在后面 楚洵初见阮蓁时,是在国公府老太君的房里,彼时她素钗布裙,身形纤弱地仿佛风一吹就倒,叫他表哥时更是怯懦地连头也不敢抬,十分上不得台面。 后来,不时听说关于阮蓁的事,不是被谁欺负了,就是被谁冤枉了,却从不见她敢反抗,楚洵恨其不争,偶尔也出手相助,但更多时候是冷眼旁观。 花灯节那日,国公府家眷乘画舫赏秦淮夜景,怎料阮蓁被人推下河,眼瞅着有一登徒子跳河往她游去
都市 44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