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嘉》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的恋人,显然也正做着同样的动作。
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
嘉嘉:……
嘉嘉:喂!
闻野:反应有一点点慢,但还行。
闻野:照片里的人是不是很好玩?
他忍不住想象嘉嘉盯着黑屏一脸茫然的样子。
一定很好玩。
也很可爱。
真让人舍不得。
嘉嘉:……怎么会有你这样的讨厌鬼。
嘉嘉:烦死了。
嘉嘉:[动画表情]
他又发动画小人打他。
紧接着,引用他早先关于想吃什么的提问。
刚刚还在讨厌他,马上又理直气壮地提要求。
嘉嘉:我想吃糖炒栗子。
嘉嘉:冰糖葫芦。
嘉嘉:还有糖雪球。
闻野:?你过腻夏天了?
嘉嘉:?什么?
闻野:不然为什么突然想吃冬天的东西。
闻野:吃这么多甜的小心牙疼。
嘉嘉:……哦。
嘉嘉:不管,我就要吃。
嘉嘉:但是你好聪明,阿禹。
嘉嘉:我就是过腻夏天了。
嘉嘉:好想快进到冬天。
嘉嘉:[动画表情]
他发来一个很可爱的,很柔软的笑容。
和撒娇似的动人抱怨。
嘉嘉:可是冬天好远。
嘉嘉:好远好远。
第72章 72
敲门声响起的时候, 孟扬正坐在床上发呆。
咚咚两声后,甚至没等第三声响,一脸魂不守舍的年轻男生陡然回神, 几乎是迫不及待地跑过去开了门:“来了!梅教授, 是不是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
话音未落,就因门后的景象戛然而止。
他看见那张再熟悉不过的昳丽脸庞。
走廊光线幽暗,衬得肤色有点过分白皙,目光倒因而显得格外明媚。
“——嘉嘉?!”
孟扬完全没想到会看见他,一时间简直有些宕机了:“你你……你怎么过来了!”
相比他的手足无措, 兰又嘉的神情看起来很平常, 甚至打趣道:“我为什么不能过来?你怎么突然结巴了?”
“我……等等,我不重要,是你!你怎么样了?没事了吗?”
孟扬语无伦次地说着话, 只顾着上上下下打量站在门口的人。
“你别站着了, 快进来坐下!不对,要不你还是先回房间,等我来找你!”
“……”兰又嘉顿时笑了起来, “我只是低血糖而已,吃过东西就没事了,不用这么紧张。”
“对了,幸亏你反应快,不然我还得在地上多躺一会儿。”
他的语气里带着认真的谢意,和玩笑似的庆幸:“这个酒店的地板还是挺冷的, 要是能晕在床上就好了。”
孟扬怔怔听着, 忍不住问:“……真的没事了吗?”
“真的。”他听见兰又嘉笑着说,“梅教授不是也跟你说了吗,休息一会儿就好了。”
就在一个多小时前, 梅教授的确专门过来这样跟他说过。
说兰又嘉刚才是因为低血糖晕倒了,没什么大事,不用担心。
可孟扬同样记得,在更久以前那个台风暂歇的清晨,他看见那道孤零零坐在床边的身影,脸色明明白得吓人,颊边碎发被汗水尽数打湿,像缕伶仃凄怆的游魂。
却只说自己是做了噩梦而已。
他还记得嘉嘉总是在吃药,经常会随身携带一个不透明的药盒。
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生大拐弯之后,贺衍才发现自己是一本真假少爷狗血耽美文里的恶毒炮灰。 原著里,主角是万人迷假少爷贺琚,而他则是恶毒愚蠢总跟贺琚作对的真少爷万人嫌,不仅下药勾引贵族学院里的顶级权贵裴屷,甚至还找人绑|架假少爷试图对他不轨…… 这是什么狗屁故事! 但突然出现的系统告诉他只有照做才能有活路。 贺衍以为剧情结束,他和这些剧情人物就再不会有任何瓜葛。 可事情发展就像脱缰的野马—— 脑子有病的疯批假少爷贺琚
都市 61万字 2个月前
黎氏掌权人意外身故,富豪太太圈的茶余话题又丰富了起来。 “他那个小情人,这几年可真是沉得住气啊,自己没孩子,把人家儿子当亲儿子照顾,这下人死了,也算是熬出头了。” “那不一定。” “怎么?” “人家不是还有个大儿子一直在国外吗?比她还大几岁呢,听说前几天回国了,谁知道他待不待见她呢。” 反正想想都是水火不容的场面,等着看乐子吧。 然而谁也不知道, 在道德和世俗的冰冷罅隙中,他对于她所滋生出的那抹
都市 40万字 2个月前
南州忠勇侯世子宋昭,是出了名的美男子,亦是出了名的纨绔。 她爱繁华,好精舍,玩花弄月,却无人知她是女儿身。 正当她为亲事发愁之际,被人算计误入南风馆,和唤作九鸣的眼盲小倌春风一度。 事后,她将九鸣养在别院,温柔小意,洗手做羹汤,只为顺利怀上孩子,解她燃眉之急。 奈何九鸣脾气大性子傲,十分不好哄,一把大火将别院烧个精光,人还跑了。 再见时,宋昭入宫觐见,望进一双阴鸷的眸子,太子犀利的目光一寸一寸碾
都市 39万字 2个月前
李明诛是苍梧神迹之主,是启楚帝王之师,她与皇后是旧时挚友,在帝后身死之际临危受命,接下了尚在襁褓之中咿咿呀呀的太子程策。 彼时群臣环饲,外邦躁动。 朝臣认为国不可一日无君,强烈要求让亲王执政? 李明诛手段强硬的拥护程策登基,让刚刚满月的幼婴坐上帝位,自己则代为执政,不容置喙。 朝臣认为李明诛一介女流难以掌管群臣百官,有扰乱朝政之嫌疑? 李明诛果断派遣苍梧七星代行检察之职,暗中监视百官,一旦异动立
都市 67万字 2个月前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 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 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 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 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 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
都市 68万字 2个月前
论在米花市变成小孩子需要分几步? 第一步,穿过去。 第二步,被g追杀。 第三步,先回档个53次意思一下。 三步都做完的南希羽看着自己的小手小脚,表示这柯学世界也太不科学了吧? 得亏她有先见之明,提前给自己留了条后路。 不说了,有困难找警察,她去找卧底先生给小号上个户口先。 要说变小后的生活有什么区别,南希羽感觉也没啥太大区别。 就是不用老被g抓去出任务后,她有更多的时间带直播间的观众们去遛大街。
都市 87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