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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绪。
谭欢见此,犹豫着将迟与非的手拽向自己,忐忑不安地凑过去,轻轻吹了吹上面自己留下的牙印。
“放我走吧,好不好?”
热乎乎的呼吸喷洒在迟与非的手背,迟与非指尖轻动,一把抽回手,还后退了一大步,仿佛谭欢是什么洪水猛兽。
谭欢又气又羞恼,本性毕露,凶巴巴地瞪着迟与非怒斥:“迟与非!我讨厌你!我讨厌你!我最讨厌你了!”
可发情期和假孕期的负面影响让谭欢的凶狠变成虚张声势,他跪坐在粉红色的笼子里,越凶越让人想侵犯他、折辱他,看他还会露出什么样的神情。
迟与非终于给出了反应,声音像淬着冰:“想要我死的人很多,区区讨厌而已。”
他说得毫不在意,眸中的黑却在谭欢的每一声“讨厌”里更沉一分。
迟与非第一次觉得“讨厌”这两个字这么刺耳。
谭欢说了一会儿就没力气了,大脑里仅存的理智剥离干净,他靠着铁笼,指尖攥紧迟与非的衣服,迷迷糊糊以为自己回到了圣星,回到了他那座冷清的、鲜少有人来的王子宫殿。
他是一个血脉驳杂、不受待见的王子,他总是得不到认可,也没什么朋友。
他想尽办法讨人喜欢,可却总是和别人的距离越来越远。
后来他扬起下巴,永远都挺胸抬头,他维持着王子的矜贵和高傲,不奢求认可和朋友。
反正他是王子,他只需要命令就好了。
再讨厌他的人也要听从他的命令。
谭欢抓着迟与非被他弄皱的衣服揉了揉眼睛,又扔开了那些衣服。
他撑着兔笼一点点站起来,努力站直身体,伸出手,勾住了迟与非的袖口。
他满脸绯红,半敛凤眸,抬高下巴,轻蔑又矜贵地看着迟与非,他挂起虚假的高傲,深藏满心的自卑,轻声地、一字一顿地下命令。
“迟与非,我命令你安抚我。”
认可、友情、朋友……他都不需要。
如果王子的命令不够,他就夺得王位。
当了王,谁都不能拒绝他。
迟与非低头,看着谭欢面上摇摇欲坠的高傲,看着他浸在情欲里,即将淹死在里面。
他厌恶谭欢,厌恶这个分不清情势、看不清真相的蠢兔子,这只蠢兔子甚至连自己的情敌是谁都不知道,张牙舞爪地挥舞着没有利刃的爪子,只会给人惹麻烦、添乱子,还很自以为是。
这只令人厌恶的蠢兔子正挂起一戳就破的骄矜命令他,他站得摇摇晃晃,泪水盈满眼眶,泡在眼泪里的红眸溢满了不自知的可怜,迟与非轻易就能撕烂他的高傲,摧毁他的骄矜。
迟与非喜欢破坏、喜欢毁灭,他的生命里不存在纵容、理解,也不该有爱恨和欲。
他顺着谭欢的力道走近,胸腔翻涌起浓重的毁灭欲。
毁了这只蠢兔子,撕烂他虚假的高傲,彻底处理掉他,让他被搅乱的生活恢复平静。
谭欢不知道自己正命令一只恶魔,他指尖顺着迟与非的袖口向下,轻轻勾住迟与非的手指,将迟与非的手拉向自己,放到自己脆弱的颈项上。
他快站不住了,他需要安抚,他需要立刻缓解这该死的发情期。
迟与非的指尖碰到了谭欢的锁骨,迟与非的温度让谭欢舒服地轻叹。
那指尖若即若离,谭欢很不满意。
他握着迟与非的手腕,甚至想把迟与非的手塞进自己的衣服里。
迟与非突然动了,他指尖用力按压谭欢的锁骨,顺着他清晰的锁骨线条重重揉压,在本就泛着粉色的皮肤上留下无法忽视的深红。
大力的抚触是最佳的安抚。
谭欢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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