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乱臣贼子恋爱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再看自己,胳膊挂着个小竹篮,手里还捏着一串槐花……
怎么看,都有点娘啊。
江清淮有点不乐意,但裴牧劈柴神色认真,似乎不想跟他说话。
江清淮只能瘪瘪嘴,把那槐花扔进篮里,又踮脚去摘新的。
等确认江清淮的目光挪开,方才一直专注劈柴的裴牧,才稍稍松了口气,又忍不住瞥了一眼江清淮。
刚才才发觉,清淮今日披着的那身薄纱,趁上内里的青绿外衫,真的很漂亮…
也不知道裴关从哪里买来的槐树苗,虽然个子不高,却也生机勃勃。
白白嫩嫩的槐花挂着,沉甸甸地坠下,远看倒像悬停的瀑布流水一般。
再靠近些,更是花香逼人。
再加上站在槐树下的清淮……
咚地一声。
裴牧将斧头劈在了木桩上。
“你没事吧。”
江清淮立刻担心地望来。
他太心急,手里的槐花都忘了摘,还兀自保持着踮脚的姿势。
裴牧听得心下一动,却不敢看他,只摇摇头,闷闷应了一声:“没事。”
只要对清淮好,就不会被拒绝吗?
看着还是不高兴啊。
两人心思各异地想道。
*
江清淮这边其实没什么工作量,没一会便摘满一篮槐花。
裴牧则是动作利落,等江清淮完事,他也劈好一筐柴火。
“清淮。”
裴牧上前接过那篮子:“累吗……我方才烧了热水,可以先去洗个澡。”
“啊?我不累啊。”
江清淮怎么可能会累。
他不过踮个脚,摘摘花而已。
裴牧才应该累吧。
“你先去洗吧。”
江清淮又把篮子从他手里抢过来:“我把这些洗洗,再填些柴火多烧点热水。”
“洗干净了也好做饭,不是?”
裴牧点点头,又摇头:“你不用洗那些。”
他把骨笛递给江清淮:“若是无聊,可以玩这个……”
“给我玩?”
江清淮立刻欢喜接过,主要是稀奇这玩意,立刻试着吹了一声。
只是没吹响。
他又疑惑地研究起那骨笛,刚想让裴牧教教自己,却见裴牧已经远去。
背影匆匆,跟逃似得。
做什么这么急?
江清淮有些不明所以,不过也没叫住裴牧,而是坐在凉亭,问起RMB:“你知道这骨笛怎么吹吗?”
也不知道RMB最近在干什么,消息总是回复得很慢。
江清淮等了一会,RMB才嚷嚷道:“宿主!这玩意你从哪里搞来的啊???”
“这不就是个笛子?”
“是个笛子没错。”
RMB顿了顿,“你看看这笛子上有没有刻一个花纹……”
“罂粟花……大概是长这样子……”
RMB把一个花纹投到江清淮眼前,说是罂粟花,其实不过是个寥寥几笔勾勒出的花朵图案而已。
江清淮认真看了一会,摇头:“没有这个花纹。”
“怎么?这骨笛难道是什么神秘组织的联络工具吗?”
“这个上面如果没有花纹,应该就不是吧。”
“是个在江湖上很有名的一个神秘组织,传说他们的联络工具是骨头雕刻的笛子,上面会刻有这个样子的花纹。”
“但是现在都没有人见过这个组织,江湖人索性就称呼他们——无名。”
“无名?”江清淮把玩着骨笛,“这组织是好是坏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姜雾眠是个乖乖女,室友刺激她说,那么大了竟然一本限制文都没看过,纯净的很!当晚室友就推给她一本现代限制文。 书里主要描写的都是周欲晚和裴西洲在晋江不可说的行为,对于别的配角极少提及,只知道周绪延是她的堂哥,父母双亡,是个律师,别的都没怎么说。 她这才知道,怪不得室友要推这篇了,因为里面有个无脑配角和自己同名同姓。 姜雾眠没敢多看,只知道里面的情节都让人血脉喷张…… 穿进去后她才发现,原主家庭情况
都市 43万字 1个月前
丁辞 江熠野 丁辞在城中村艰难活到十八岁,才知道自己是被拐卖至此的豪门真少爷。 亲生父母找来的时候,他正在进行一场1v5的胡同争夺战,如同一只呲牙咧嘴的凶狠小豹子,将所有人吓得不敢上前。 只有父母身边那个高大沉稳的养子,从容地走向他,卸掉他手中的木棍,对他说:“回家吧。” 失而复得的丁辞成为全家的宝贝,家族所有人都在尽力弥补他受苦的这十几年,可他仍觉得无所适从。 过去贫穷和恶劣的生活,在他骨子里
其他 27万字 1个月前
晾州城第一纨绔段乞宁,嚣张跋扈,欺女霸男,追求崔家掌上明珠多年,爱而不得后反被崔家当街羞辱一通。 段乞宁由爱生恨,在崔家失势后强娶崔小少爷报复,用尽各种手段折辱他,最后被正义的女主制裁,结束了她作为炮灰女配的一生。 段乞宁穿来时,剧情正进展到她苦苦求爱,被全晾州百姓当成笑柄。 她厚着老脸从地上爬起,从此剔除恋爱脑,封心锁爱,南下经商,一路摸滚打拼。 时隔多年,纵马回晾的段乞宁已是江南一带隐姓埋名
都市 57万字 1个月前
南荣宸死后才知道自己是一本书里的反派昏君。 他那自民间寻回的“胞弟”才是先帝圣心所向,是穿书的主角; 而他并非皇家血脉,只配当把心狠手辣的开疆利刃,为主角铺路,衬托主角的贤明。 他自知很不无辜,在位期间以雷霆手段攘外安内,手上没少沾血。 高洁秉直的帝师倒是不嫌他满身杀孽,陪他数年,说心悦他,于是他不自量力地揽明月在侧。 直到一箭破空,帝师目光寒凉劝他束手就擒。 就是那箭射偏了,害得他被主角囚于暗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
一朝穿到领证现场,姜菱成为了年代文中的反派之妻。 别的反派黑化都有各种各样原因,宋观书不同,他是因为智商太高,还有日子太闲。 本着能过一天是一天的想法,她没有求生欲,要吃大肘子肉包子穿花裙子听收音机 反正这人最后会自动下线,她没有必要费劲心思跟他离婚。 亏了谁都不能亏了自己这张独生嘴,过好现在才是真。 宋观书不愧是反派,所有刁蛮要求都能满足。 穿书一年,姜菱竟还胖了五斤。 他不再像书上描述的那样
都市 76万字 1个月前
元越突然穿进了一个陌生星系,这里是一个奇奇怪怪的abo世界,而他变成了联盟第一军校里的一个beta。 这里的beta不受重视,联盟第一军校更是贵族富家子弟遍地都是,格外看不起beta学生,他在这里切实感受到了什么叫做“二等公民”。这可不行,他还从来没受过这委屈。 巧的是他有个穿越附带的金手指——模拟信息素。虽然他是个没有腺体的beta,但不论是alha信息素还是oga信息素,不论什么味道的信息素
其他 5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