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乱臣贼子恋爱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那两小孩一个11岁,一个7岁,怎么可能是你儿子,你在想什么啊?”
江清淮放下心来,朝外走了一步,却被裴牧拉住。
江清淮回眸,有点不解,裴牧却皱着眉:“怎么不穿鞋?”
当然是起地急给忘了,江清淮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尖:“忘了。”
然后他朝门口还在拉扯的小孩招呼:“小孩,大半夜不睡觉有啥事?”
那个年纪稍大的少年听见声音向他看来:“你,你偷吃我们的鸡,我来讨回。”
另一个小少年则死死抓着他衣角,脸上满是害怕:“哥哥,一锅鸡而已,我不饿的,我们走吧。”
不等江清淮反应,rmb立刻笑出声来:“宿主,我昨晚就告诉你了,那锅鸡那么香,肯定名花有主了。”
江清淮摸了摸鼻子,也有点不好意思,他昨晚还等了一会呢,是看没人才把鸡弄走的,没想到还真让rmb说准了。
“这是我的不对,你们要是饿了……”江清淮敢作敢当,指了指不说话的裴牧,“让这位大哥哥给你们煮点粥喝吧,还有大肘子吃。”
然后他看向裴牧,轻声问:“可以吗,大哥哥?”
被他这么看着,裴牧又觉得心底痒了起来,他避开江清淮的目光:“你回屋穿鞋,我去热粥。”
江清淮就知道他好说话,闻言不由一笑,又对还在门口的两小只道:“快说谢谢哥哥。”
两小只显然还没反应过来,但乖也是乖的,都小小声地说了“谢谢哥哥”。
裴牧随意嗯了一声,转身进了厨房。
江清淮则招呼两个小孩往屋里来。
年纪稍大的少年似乎这才回神,有些迟疑地看了眼厨房,随后警惕道:“你,想干什么?”
江清淮回屋穿鞋,听见问话有些不理解:“不是你们让我赔那锅鸡吗?”
他想了想,补充道:“别担心,我不是什么坏人,昨晚是我不知情,才错拿了你们的鸡,害你们饿肚子,我道歉是应该的。”
看江清淮态度这么好,少年眉头微微皱起。
倒是年纪小的那个孩子单纯,立刻就信了,带着点小奶音开口:“哥哥,你真是个好人!还有那个大哥哥,好人。”
江清淮挺喜欢小孩的,见他这么软萌,忍不住招呼他过来。等小孩一过来,就蹲下身来摸摸他脑袋,也放软了声音问:“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被这么漂亮的大哥哥看着,小孩有点不好意思,扭捏地抓着兄长的衣角,小小声道:“我叫姜少云。我哥叫姜少瑜。”
rmb在一旁给江清淮解释:“宿主,他们是靖王爷家的世子,按令进京做质子,算是你这个皇帝的小侄子。”
江清淮又摸了摸大的,笑道:“原来是姜少瑜和姜少云两位小朋友。”
端着热粥走进来的裴牧听见这个名字,脚步猛然一顿,在后冷冷发声:“姓姜?哪个姜?”
姜乃是皇姓,裴牧不得不多想。
知道江清淮姓氏时,裴牧心下也沉了沉,但他一看眼前肤白灵动的小太监,便知这人不会是皇家的子弟,很快劝服了自己。
后来得知江清淮的名字如何写,裴牧还不自觉地想——三个字都带水,怪不得长这么水灵,又嫩又软。
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裴牧皱了皱眉,很快回神,看向两个小孩。
但他语气太凶,皱眉时又太冷,哪怕是姜少瑜都有些瑟缩地朝江清淮那边靠了靠。
倒是江清淮不以为意,替小孩回话:“就是生姜的姜啊。”
裴牧:……
姜少瑜忍不住小声反驳:“哪有你这样介绍皇姓的?才不是生姜。”
裴牧闻言冷冷瞥了他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姜雾眠是个乖乖女,室友刺激她说,那么大了竟然一本限制文都没看过,纯净的很!当晚室友就推给她一本现代限制文。 书里主要描写的都是周欲晚和裴西洲在晋江不可说的行为,对于别的配角极少提及,只知道周绪延是她的堂哥,父母双亡,是个律师,别的都没怎么说。 她这才知道,怪不得室友要推这篇了,因为里面有个无脑配角和自己同名同姓。 姜雾眠没敢多看,只知道里面的情节都让人血脉喷张…… 穿进去后她才发现,原主家庭情况
都市 43万字 1个月前
丁辞 江熠野 丁辞在城中村艰难活到十八岁,才知道自己是被拐卖至此的豪门真少爷。 亲生父母找来的时候,他正在进行一场1v5的胡同争夺战,如同一只呲牙咧嘴的凶狠小豹子,将所有人吓得不敢上前。 只有父母身边那个高大沉稳的养子,从容地走向他,卸掉他手中的木棍,对他说:“回家吧。” 失而复得的丁辞成为全家的宝贝,家族所有人都在尽力弥补他受苦的这十几年,可他仍觉得无所适从。 过去贫穷和恶劣的生活,在他骨子里
其他 27万字 1个月前
晾州城第一纨绔段乞宁,嚣张跋扈,欺女霸男,追求崔家掌上明珠多年,爱而不得后反被崔家当街羞辱一通。 段乞宁由爱生恨,在崔家失势后强娶崔小少爷报复,用尽各种手段折辱他,最后被正义的女主制裁,结束了她作为炮灰女配的一生。 段乞宁穿来时,剧情正进展到她苦苦求爱,被全晾州百姓当成笑柄。 她厚着老脸从地上爬起,从此剔除恋爱脑,封心锁爱,南下经商,一路摸滚打拼。 时隔多年,纵马回晾的段乞宁已是江南一带隐姓埋名
都市 57万字 1个月前
南荣宸死后才知道自己是一本书里的反派昏君。 他那自民间寻回的“胞弟”才是先帝圣心所向,是穿书的主角; 而他并非皇家血脉,只配当把心狠手辣的开疆利刃,为主角铺路,衬托主角的贤明。 他自知很不无辜,在位期间以雷霆手段攘外安内,手上没少沾血。 高洁秉直的帝师倒是不嫌他满身杀孽,陪他数年,说心悦他,于是他不自量力地揽明月在侧。 直到一箭破空,帝师目光寒凉劝他束手就擒。 就是那箭射偏了,害得他被主角囚于暗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
一朝穿到领证现场,姜菱成为了年代文中的反派之妻。 别的反派黑化都有各种各样原因,宋观书不同,他是因为智商太高,还有日子太闲。 本着能过一天是一天的想法,她没有求生欲,要吃大肘子肉包子穿花裙子听收音机 反正这人最后会自动下线,她没有必要费劲心思跟他离婚。 亏了谁都不能亏了自己这张独生嘴,过好现在才是真。 宋观书不愧是反派,所有刁蛮要求都能满足。 穿书一年,姜菱竟还胖了五斤。 他不再像书上描述的那样
都市 76万字 1个月前
元越突然穿进了一个陌生星系,这里是一个奇奇怪怪的abo世界,而他变成了联盟第一军校里的一个beta。 这里的beta不受重视,联盟第一军校更是贵族富家子弟遍地都是,格外看不起beta学生,他在这里切实感受到了什么叫做“二等公民”。这可不行,他还从来没受过这委屈。 巧的是他有个穿越附带的金手指——模拟信息素。虽然他是个没有腺体的beta,但不论是alha信息素还是oga信息素,不论什么味道的信息素
其他 5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