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不是精神病啊》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所有皮肤,感官,神经,大脑,全部严重超载。
林见渊最后彻底累坏了。
以至于被抱进浴室一起焯水的时候,他连眼皮都没力气睁开了。
“宝宝, 再喝点水。”携玉温柔地递过来一杯温水。
林见渊:“……”
喝水可能不太够了。他得喝点十全大补汤。
但是已经没力气说话了……
林见渊一整个软趴趴,像一颗被含在嘴里快要化了的软糖。
只能咕咚咕咚地被爱人抱着补水。
他太累了。
什么五年。什么幻觉。什么PTSD。
去他妈的吧。
他现在只想好好睡一觉。
他真的累坏了。
也爽翻了。
什么叫上天。
这就叫上天。
夜。
疲惫至极的林见渊,久违地陷入香甜的睡眠。
就好像已经一辈子没睡过这么安稳的觉一样。
携玉趴在他身边,玩他的头发,耳垂,鼻尖。
没穿衣服所以没有睡衣纽扣可以玩。
夜,好漫长。
人为什么要睡觉?
但是,好可爱。
回想起刚才的一切,携玉忍不住又想笑。
好可爱。好乖。
好乖好乖。
真的全部吃下去了。
林见渊把他全部吃下去的时候,携玉无法描述那一刻的心情。
心情。
真奇怪。他不是异端吗?
他怎么也开始有“心情”了。
暖暖的。热热的。想要更多。想爱他更多。
好奇怪。好好笑。
好幸福。
好幸福……
“……呼……”
携玉忍不住长长地轻叹。愉悦的叹息,回味的叹息。
好幸福。
携玉回味着刚才的一切,很想很想再来一百万次。
但是他的爱人好累了。
夜很漫长。
但是携玉第一次觉得夜晚没有那么无聊。
因为——在期待。
他还没有来得及把“惊喜”给他的爱人看,爱人就累得睡着了。
没关系。明天,明天一早。明天一早就给他看。
他看到会是什么反应?好期待哦。
会像他看到好多好多根那个的时候一样吗?
好期待。
好想现在就把他摇起来给他看!
但是,不行。要睡觉。
啊,夜晚果然还是很漫长。
而且因为好期待明天的早晨,所以变得更加漫长。
幸好还可以回味。
幸好也可以想象。
携玉的嘴角不断翘起,越翘越高。
他一边沉浸在幸福里,一边从胃里掏出他的所有大件小件。
皮肤,血管,神经,骨骼,肌肉。
手,脚,躯干,脖子,头。
……幸好林见渊睡得很沉,不然大半夜醒过来看到眼前的场景一定会吓死。
携玉心情愉快地拼装着自己。
终于拼好。
他把完整的身体放在林见渊身旁。两个人并排躺。
想了想觉得不对。
又把完整的身体穿在自己身上。再躺到林见渊身旁。
嗯!这样对了!
好期待。
携玉转过头,第一次,用人类的眼睛,用视神经,视网膜,用人类的方式。
注视他的爱人。
好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姜秋姝这场婚事来的不光彩,她不过一卖花女,不通诗书,举止言谈比不得世家贵女,却嫁给了当朝国公府五郎裴珉。 外面众说纷纭,皆道她不择手段,才嫁给了裴珉。 裴珉言谈举止最是守礼,虽瞧不出面上的嫌弃,可对妻子行走间流露出的恣意不那么喜,尤其是新婚时常叫她稳重些,又教她习文识字。 好在她勤勉肯学,终于担得起国公府五夫人的身份,叫一向不满她的裴珉,露出了丝认可的神情。 就这样过下去也行……直到裴珉前未婚妻
都市 34万字 1个月前
时季晗穿到了一个三本书融合的世界里,而他是里面被反复利用、下场凄惨的恶毒炮灰,还绑定了个不靠谱的初生系统。 时季晗:。 三本书,怎么融都有面:) 第一本书中,他会跟大哥争夺家产。 晚宴现场,时季晗喝醉后公然表示对大哥的不满,扬言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众人目光戏谑,看他如跳梁小丑般上蹿下跳,不知几斤几两。 时家大哥挥退制止的旁人,冷声问:“是吗?那你打算怎么做?” 醉醺醺的时季晗绞尽脑汁,想出了最恶
都市 54万字 1个月前
迟然是个再普通不过的beta,他无依无靠、没有异能,还是个结巴,只能靠打零工生活。 他为了赚钱去给军队送物资,结果晚上黑灯瞎火不知道被谁拽进房间,用尖利的犬牙刺破他的后脖颈。 在黑暗中后背贴着坚硬炙热的身体,迟然被霸道猛烈的信息素激得眼眶湿润,带着哭腔喊:“我只…只是个beta,不…不是oga。” 很快,束缚着他的人松了力道,他连忙逃了出来。 之后不久,军区的人找上门来,邀请他去当上将的私人医生
其他 34万字 1个月前
夏油同学,十五岁,刚从美国返回日本,因为特殊天赋选择到一所宗教高专上学。 原本很高兴认识到同类的夏油同学在开学不久就被一个一米九的白毛眼罩男熊抱到险些窒息,对方还在他耳边呜呜假哭,说什么“杰你终于出现了”。 夏油同学:神经病?
都市 51万字 1个月前
【当代活菩萨x旧时富贵花】 家里空降不速之客,模样倾国倾城,精神状态存疑。 自称是哪朝高贵的郡主,都不拿正眼看庶民,动不动就嚷“放肆”,怪吵人的。 甘浔大发慈悲收留无家可归人士,想尽办法宽慰,要风给雨,陪聊陪睡。 没想到古人的适应能力比她强。 某天下班,一位穿细长高跟和吊带长裙的风情女人站在公司楼下,头发烫染成潮人模样。 正跟搭讪者谈笑风生,互加联系方式。 很吃味,很生气。 甘浔拉起人就走,被骂
都市 63万字 1个月前
养父死的那一日,沈忆遇见故人。 七年前,魏四皇子入大梁为质,彼时,沈忆曾与他有过一段风月。 只可惜后来匆匆了结,尾声潦倒。 经年未见。 那一日重逢,当年沉静少言的少年长成俊美男人,温和威仪,有望登基,沈忆准备与他再续前缘。 可后来她发现—— 对方似乎根本不记得自己。 反是她那只见过寥寥数面的养兄沈聿,举止奇怪,令人疑惑。 沈聿其人,俊美冷淡,深沉寡言。 沈忆听说,他心爱的女子死于六年前,他为了她
都市 57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