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不是精神病啊》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携玉一定担心死他了。
要振作起来。别放弃,别累。
别累。别饿。别头晕。别心痛。都是假的。
这个世界是假的。是幻觉。是假的。
携玉一定担心死他了。要振作起来。振作起来。振作起来。
咕咚。
林见渊仰起头,就着自来水吞下一大把药片。
他在卫生间里胡乱抹了把脸,正要离开老破小继续出去调查。
眼角余光忽然瞥见厨房。
厨房。空荡荡的灶台。
很久很久没人用过的碗。
没放过东西进去的冰箱。
没开过的洗衣机。
没放薄荷盆栽的窗台。
“携玉。”
林见渊对着空气轻轻呼唤爱人的名字。
左手握紧。
空荡荡的左手握紧,不再有亲吻和牙印的痕迹。
和爱人十指相扣已经遥远得像上辈子的事。
不行。
要振作起来。
林见渊用力眨了几下眼睛,深吸一口气。
他没有继续出门,而是回到卫生间里,脱下身上已经好几天没换的衣服。
洗澡。洗衣。出门买菜。做饭。
好好吃一顿饭。好好睡一觉。
要振作起来。
……振作起来以后林见渊就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他没钱了。
日。
他妈的他必须要去上班了。
日日日。这他妈到底是个什么绝世大傻逼异端!!!
怎么!真的!在幻觉里!还要上班!!!
有病吧!
到底谁是神经病啊啊啊!!!
林见渊把自己收拾干净以后怨气冲天地去上班了。
走进公司第一件事就是恶狠狠地揪着裴硕的领子,警告他以后不许密室逃生玩上班主题。
裴硕:“?”
……
一个月过去。
林见渊定期去江川北路700号复诊,调查精神病院的同时也跟岑医生聊聊天。
依旧找不到破局的办法。
等他出去了他一定要弄死那个傻逼S级。
……
两个月过去。
林见渊每天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精神抖擞。合理规划时间,白天在傻逼公司上班,晚上在傻逼公司加班。
加班到十点十一点,去所有没去过的地方展开新的调查。
他差不多快要进化掉睡眠。再次充分证明这里是幻觉。
因为人怎么可能不需要睡觉。
……
三个月过去。
中秋节到。
林见渊没有家人。裴硕家人在外地。
中秋节两个人一起在公司加班。
加完班出来,晚上十一点。
林见渊想找个烧烤摊吃一顿。找了很久都没找到。
却路过一个篮球场。
“哥,怎么了。”裴硕上班才刚三个月,已经从青春活力男大学生变成眼睛里都没有光的社畜。
他疲惫地看了眼空荡荡的篮球场,打了个哈欠说,“哥,你想打篮球吗?”
林见渊说:“你先回去吧,我有点事。”
裴硕:“哦哦。”
林见渊一个人来到篮球场,仰起头,看着路灯下空荡荡的篮板。
他记得携玉在这里跟他打篮球。
他记得携玉拿肝脏拍球,然后肠子直立起来扣篮。那个画面超级震撼。林见渊已经把这个场景刻印在脑子里,一辈子都不会忘。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姜秋姝这场婚事来的不光彩,她不过一卖花女,不通诗书,举止言谈比不得世家贵女,却嫁给了当朝国公府五郎裴珉。 外面众说纷纭,皆道她不择手段,才嫁给了裴珉。 裴珉言谈举止最是守礼,虽瞧不出面上的嫌弃,可对妻子行走间流露出的恣意不那么喜,尤其是新婚时常叫她稳重些,又教她习文识字。 好在她勤勉肯学,终于担得起国公府五夫人的身份,叫一向不满她的裴珉,露出了丝认可的神情。 就这样过下去也行……直到裴珉前未婚妻
都市 34万字 1个月前
时季晗穿到了一个三本书融合的世界里,而他是里面被反复利用、下场凄惨的恶毒炮灰,还绑定了个不靠谱的初生系统。 时季晗:。 三本书,怎么融都有面:) 第一本书中,他会跟大哥争夺家产。 晚宴现场,时季晗喝醉后公然表示对大哥的不满,扬言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众人目光戏谑,看他如跳梁小丑般上蹿下跳,不知几斤几两。 时家大哥挥退制止的旁人,冷声问:“是吗?那你打算怎么做?” 醉醺醺的时季晗绞尽脑汁,想出了最恶
都市 54万字 1个月前
迟然是个再普通不过的beta,他无依无靠、没有异能,还是个结巴,只能靠打零工生活。 他为了赚钱去给军队送物资,结果晚上黑灯瞎火不知道被谁拽进房间,用尖利的犬牙刺破他的后脖颈。 在黑暗中后背贴着坚硬炙热的身体,迟然被霸道猛烈的信息素激得眼眶湿润,带着哭腔喊:“我只…只是个beta,不…不是oga。” 很快,束缚着他的人松了力道,他连忙逃了出来。 之后不久,军区的人找上门来,邀请他去当上将的私人医生
其他 34万字 1个月前
夏油同学,十五岁,刚从美国返回日本,因为特殊天赋选择到一所宗教高专上学。 原本很高兴认识到同类的夏油同学在开学不久就被一个一米九的白毛眼罩男熊抱到险些窒息,对方还在他耳边呜呜假哭,说什么“杰你终于出现了”。 夏油同学:神经病?
都市 51万字 1个月前
【当代活菩萨x旧时富贵花】 家里空降不速之客,模样倾国倾城,精神状态存疑。 自称是哪朝高贵的郡主,都不拿正眼看庶民,动不动就嚷“放肆”,怪吵人的。 甘浔大发慈悲收留无家可归人士,想尽办法宽慰,要风给雨,陪聊陪睡。 没想到古人的适应能力比她强。 某天下班,一位穿细长高跟和吊带长裙的风情女人站在公司楼下,头发烫染成潮人模样。 正跟搭讪者谈笑风生,互加联系方式。 很吃味,很生气。 甘浔拉起人就走,被骂
都市 63万字 1个月前
养父死的那一日,沈忆遇见故人。 七年前,魏四皇子入大梁为质,彼时,沈忆曾与他有过一段风月。 只可惜后来匆匆了结,尾声潦倒。 经年未见。 那一日重逢,当年沉静少言的少年长成俊美男人,温和威仪,有望登基,沈忆准备与他再续前缘。 可后来她发现—— 对方似乎根本不记得自己。 反是她那只见过寥寥数面的养兄沈聿,举止奇怪,令人疑惑。 沈聿其人,俊美冷淡,深沉寡言。 沈忆听说,他心爱的女子死于六年前,他为了她
都市 57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