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不是精神病啊》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还没来?踟蹰跑这么慢?”
20分钟后。
携玉:“……”
林见渊:“……”
路上堵车了?
30分钟后。
“林队!”
终端里传来下属的汇报,“队员已经全部就位!周围5公里范围内的居民也已经撤离!”
携玉:“……”
林见渊:“……”
一人一肠站在空旷荒芜的废地中央。一阵风吹过,吹起林见渊尴尬的刘海。
林见渊咳了一声:“你说,踟蹰该不会……”
还在原地纠结要不要跟过来吧。
携玉咬牙:“我回去弄死它……”
林见渊忙道:“等等!”
携玉身形顿住。
逐渐缩小包围圈的外勤战斗员们:“?”
林见渊有点尴尬,但还是抬起手做了个稍安勿躁的手势,大声说:“大家都等等啊!”
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掏出手机,打开小红薯。
众:“?”
携玉:“……”
林见渊打开小红薯,发现又有个新消息提醒。
提示他多了个粉丝。
林见渊点开一看,嘴角微抽。
果然是踟蹰……
林见渊原地坐下,开始给踟蹰发小红薯私信。
林见渊:“在哪。”
踟蹰:(正在输入中)
踟蹰:(正在输入中)
踟蹰:(正在输入中)
踟蹰“正在输入中”了5分钟愣是一个字都没发过来。
林见渊顿时火了,直接发了个定位过去:“你给我过来!”
踟蹰:(正在输入中)
踟蹰:(正在输入中)
踟蹰:(正在输入中)
这次有进步了。
这次只纠结了4分钟,踟蹰就发来了一句话:
“好。”
林见渊和携玉以及一众战斗员开始了等待。
十分钟后。
林见渊压着火气继续给踟蹰发小红薯私信:“人呢?”
踟蹰:(正在输入中)
踟蹰:(正在输入中)
踟蹰:(正在输入中)
林见渊火冒三丈,直接把自己微信二维码发过去:“加我微信!!!”
又过了10分钟。
叮咚。微信好友申请总算来了。
林见渊一秒通过,立刻发起语音通话。
叮叮咚叮叮咚叮叮咚~
叮叮咚叮叮咚叮叮咚~
语音通话没人接。
一看就是还在纠结要不要接。
林见渊抓着手机,烦躁地在空地上走来走去。
携玉和周围几百个战斗员:“……”
携玉漠然起身:“我还是回去弄死它。”
“等等!接通了!”林见渊忽道,“……踟蹰?听得到吗踟蹰?”
林见渊来回踱步,像个哄女儿的老父亲一样耐心地对着重度选择困难症少女进行了长达20分钟的劝说。
又过了半小时。
踟蹰还是没到。
天黑了。
携玉:“………………”
“再等五分钟宝宝,最后五分钟。”林见渊心里也是一大包火气,却还是努力安抚着老婆,“再等五分钟她还不来的话我们就杀回去……”
终于,在五分钟只剩最后半分钟的时候。
天边的地铁站口隐隐出现了一个粉蓝紫渐变的身影。
林见渊&携玉:“……”
众战斗员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姜秋姝这场婚事来的不光彩,她不过一卖花女,不通诗书,举止言谈比不得世家贵女,却嫁给了当朝国公府五郎裴珉。 外面众说纷纭,皆道她不择手段,才嫁给了裴珉。 裴珉言谈举止最是守礼,虽瞧不出面上的嫌弃,可对妻子行走间流露出的恣意不那么喜,尤其是新婚时常叫她稳重些,又教她习文识字。 好在她勤勉肯学,终于担得起国公府五夫人的身份,叫一向不满她的裴珉,露出了丝认可的神情。 就这样过下去也行……直到裴珉前未婚妻
都市 34万字 1个月前
时季晗穿到了一个三本书融合的世界里,而他是里面被反复利用、下场凄惨的恶毒炮灰,还绑定了个不靠谱的初生系统。 时季晗:。 三本书,怎么融都有面:) 第一本书中,他会跟大哥争夺家产。 晚宴现场,时季晗喝醉后公然表示对大哥的不满,扬言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众人目光戏谑,看他如跳梁小丑般上蹿下跳,不知几斤几两。 时家大哥挥退制止的旁人,冷声问:“是吗?那你打算怎么做?” 醉醺醺的时季晗绞尽脑汁,想出了最恶
都市 54万字 1个月前
迟然是个再普通不过的beta,他无依无靠、没有异能,还是个结巴,只能靠打零工生活。 他为了赚钱去给军队送物资,结果晚上黑灯瞎火不知道被谁拽进房间,用尖利的犬牙刺破他的后脖颈。 在黑暗中后背贴着坚硬炙热的身体,迟然被霸道猛烈的信息素激得眼眶湿润,带着哭腔喊:“我只…只是个beta,不…不是oga。” 很快,束缚着他的人松了力道,他连忙逃了出来。 之后不久,军区的人找上门来,邀请他去当上将的私人医生
其他 34万字 1个月前
夏油同学,十五岁,刚从美国返回日本,因为特殊天赋选择到一所宗教高专上学。 原本很高兴认识到同类的夏油同学在开学不久就被一个一米九的白毛眼罩男熊抱到险些窒息,对方还在他耳边呜呜假哭,说什么“杰你终于出现了”。 夏油同学:神经病?
都市 51万字 1个月前
【当代活菩萨x旧时富贵花】 家里空降不速之客,模样倾国倾城,精神状态存疑。 自称是哪朝高贵的郡主,都不拿正眼看庶民,动不动就嚷“放肆”,怪吵人的。 甘浔大发慈悲收留无家可归人士,想尽办法宽慰,要风给雨,陪聊陪睡。 没想到古人的适应能力比她强。 某天下班,一位穿细长高跟和吊带长裙的风情女人站在公司楼下,头发烫染成潮人模样。 正跟搭讪者谈笑风生,互加联系方式。 很吃味,很生气。 甘浔拉起人就走,被骂
都市 63万字 1个月前
养父死的那一日,沈忆遇见故人。 七年前,魏四皇子入大梁为质,彼时,沈忆曾与他有过一段风月。 只可惜后来匆匆了结,尾声潦倒。 经年未见。 那一日重逢,当年沉静少言的少年长成俊美男人,温和威仪,有望登基,沈忆准备与他再续前缘。 可后来她发现—— 对方似乎根本不记得自己。 反是她那只见过寥寥数面的养兄沈聿,举止奇怪,令人疑惑。 沈聿其人,俊美冷淡,深沉寡言。 沈忆听说,他心爱的女子死于六年前,他为了她
都市 57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