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不是精神病啊》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是觉得一个新人刚进来随手就捅破了收容部的大动脉,不会这么巧真的是巧合吧?”
主审沉默两秒,说:“实不相瞒,我最开始也是阴谋论。”
时少宁:“然后?”
主审两手一摊:“然后真的什么都没审出来。更多证据只能等青铜回路和监控数据修复出来才能看了。”
时少宁:“……”
时少宁虽然满腹狐疑,但毕竟自己不是专业的。
要知道眼前这位可是经验丰富的刑侦人员,在入职管理局之前就屡屡破获大案。
就连最擅长伪装的间谍都躲不过他的火眼金睛。
连他都审不出来的话,那就没人能审出来了。
时少宁只能说:“好吧。”
与此同时,审讯室里。
谢黎坐在椅子上,满脸不安。
他现在慌得要死。
可他真的记得自己没有按错按钮。
……难道他记错了?
在严肃的审讯里,在反复的回忆中,谢黎已经开始有点不确定了。
难道……真的按错了?
谢黎万万没想到“体制内上班第一天就捅下天大的娄子”这种段子一样的事情竟然真的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完蛋了,这下真的完蛋了。
天真的被他捅塌了啊啊啊啊!
……
怨气冲天。
不开玩笑,林见渊现在真的怨气冲天。
好不容易下班了,没想到回到家才发现又要加班!
最恶心的是,这个加班居然是因为后院起火!
神他妈家里的沙袋跑路了!!!
“我真的服了我草。他妈的要么别让我找到,让我找到我真的会弄死它!!!”林见渊骂骂咧咧,火冒三丈,一边对着移动终端上的信号一边左右环顾等绿灯亮起过马路。
室友一整团下水趴在他后背上,饶有兴致地把自己和他的内脏一一对应。
像什么人体器官夏日清凉版的背背佳。
没办法,天太热。
再加上林见渊现在满肚子火。
林见渊本以为傻逼大肉瘤子已经被他打服了,毕竟之前在傻逼公司上班的时候,一遇到傻逼他就到地下室去暴打傻逼肉瘤来解压。
傻逼肉瘤之前吞噬了太多人类的生命力,怎么打都吐不干净。
只能天天打天天打,让它把之前吃进去的全都吐出来。让那些生命力回归原本的主人。
后来进了管理局,林见渊白天在管理局体能训练,打真的沙袋。晚上回到家想要复习一下,就打家里的傻逼肉瘤沙袋。
就这么天天打天天打,已经把傻逼瘤子的肉质打得Q弹紧致。
林见渊还以为这傻逼已经被打服了呢。
没想到居然跑了!
跑了!!!
林见渊都开始怀疑傻逼肉瘤是不是串通了什么傻逼幕后黑手,千辛万苦在管理局安插傻□□细就为了让这个傻逼肉瘤趁管理局乱成一锅粥的时候跑路。
妈的真的越想越傻逼!
靠!!!
室友趴在他背上,脑袋从他耳朵后面钻出来,问:“为什么不让其他人去抓呀?”
室友一开口,林见渊就像情绪被按下开关。
语气立刻柔和下来,脏话也全都自动屏蔽。
林见渊叹道:“因为他们都在忙,宝宝。而且确实是我的问题。”
林见渊真的没脸摇人。
因为这玩意儿是他自己登记上白名单的。姑且也算是小玩具之一。
而且确实是他看管不利,才让【血线】逃跑。
还是从他家里逃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姜秋姝这场婚事来的不光彩,她不过一卖花女,不通诗书,举止言谈比不得世家贵女,却嫁给了当朝国公府五郎裴珉。 外面众说纷纭,皆道她不择手段,才嫁给了裴珉。 裴珉言谈举止最是守礼,虽瞧不出面上的嫌弃,可对妻子行走间流露出的恣意不那么喜,尤其是新婚时常叫她稳重些,又教她习文识字。 好在她勤勉肯学,终于担得起国公府五夫人的身份,叫一向不满她的裴珉,露出了丝认可的神情。 就这样过下去也行……直到裴珉前未婚妻
都市 34万字 1个月前
时季晗穿到了一个三本书融合的世界里,而他是里面被反复利用、下场凄惨的恶毒炮灰,还绑定了个不靠谱的初生系统。 时季晗:。 三本书,怎么融都有面:) 第一本书中,他会跟大哥争夺家产。 晚宴现场,时季晗喝醉后公然表示对大哥的不满,扬言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众人目光戏谑,看他如跳梁小丑般上蹿下跳,不知几斤几两。 时家大哥挥退制止的旁人,冷声问:“是吗?那你打算怎么做?” 醉醺醺的时季晗绞尽脑汁,想出了最恶
都市 54万字 1个月前
迟然是个再普通不过的beta,他无依无靠、没有异能,还是个结巴,只能靠打零工生活。 他为了赚钱去给军队送物资,结果晚上黑灯瞎火不知道被谁拽进房间,用尖利的犬牙刺破他的后脖颈。 在黑暗中后背贴着坚硬炙热的身体,迟然被霸道猛烈的信息素激得眼眶湿润,带着哭腔喊:“我只…只是个beta,不…不是oga。” 很快,束缚着他的人松了力道,他连忙逃了出来。 之后不久,军区的人找上门来,邀请他去当上将的私人医生
其他 34万字 1个月前
夏油同学,十五岁,刚从美国返回日本,因为特殊天赋选择到一所宗教高专上学。 原本很高兴认识到同类的夏油同学在开学不久就被一个一米九的白毛眼罩男熊抱到险些窒息,对方还在他耳边呜呜假哭,说什么“杰你终于出现了”。 夏油同学:神经病?
都市 51万字 1个月前
【当代活菩萨x旧时富贵花】 家里空降不速之客,模样倾国倾城,精神状态存疑。 自称是哪朝高贵的郡主,都不拿正眼看庶民,动不动就嚷“放肆”,怪吵人的。 甘浔大发慈悲收留无家可归人士,想尽办法宽慰,要风给雨,陪聊陪睡。 没想到古人的适应能力比她强。 某天下班,一位穿细长高跟和吊带长裙的风情女人站在公司楼下,头发烫染成潮人模样。 正跟搭讪者谈笑风生,互加联系方式。 很吃味,很生气。 甘浔拉起人就走,被骂
都市 63万字 1个月前
养父死的那一日,沈忆遇见故人。 七年前,魏四皇子入大梁为质,彼时,沈忆曾与他有过一段风月。 只可惜后来匆匆了结,尾声潦倒。 经年未见。 那一日重逢,当年沉静少言的少年长成俊美男人,温和威仪,有望登基,沈忆准备与他再续前缘。 可后来她发现—— 对方似乎根本不记得自己。 反是她那只见过寥寥数面的养兄沈聿,举止奇怪,令人疑惑。 沈聿其人,俊美冷淡,深沉寡言。 沈忆听说,他心爱的女子死于六年前,他为了她
都市 57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