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不是精神病啊》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效率极高。
就这样,一口接一口。
镜渊很快找到了下一个合适的猎物。
那是个即将经过街道拐角的年轻人。
拐角处有个凸面镜,是人类设置在路口,方便观察来车用的。
正常情况下人类的形象会在凸面镜里扭曲变形。
——可是突然变帅变美,岂非也是一种扭曲?
镜渊愉快地游向凸面镜,静静等待着路人经过。
然而。
“妈的总算找到你了。”
出现在他面前的,不是那个毫无防备的路人。
而是气喘吁吁、满头大汗、一脸不爽,在大太阳底下跑了整整两公里的杀气冲天的白衬衣男人。
镜渊:“?”
不是?你?
你在对我说话?
镜渊决定装死。
“草!还敢装死!你他妈给我出来!”
男人怒吼一声,一拳砸向镜面!
砰!
镜渊当场被砸了个头晕眼花!
不、不是?
啊?等等?不是???
镜渊眼冒金星,愣是没反应过来。
眼见那男人火冒三丈,举起第二拳又要砸下来,镜渊吓得赶紧呲溜一声游出来。
不是?它怎么会知道我躲在这里?!
镜渊仓皇逃窜。
狼狈中,它无意扭头一瞟,正好看到一只长着三对翅膀的眼球正无声静止在半空。
好哇!
原来是你!
镜渊一眼认出那是A级异端【影噬】!
同为A级,在如此近的距离内,自然可以看得到彼此。
镜渊骂道:“影噬你这个混蛋!你怎么当了人类的走狗!你是我们异端的叛徒!”
没等影噬作出反应,镜渊骂完就跑!
它算是弄清楚了,为什么这个管理局的白衬衣男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它!
因为有影噬这个异端奸在给他带路!!
但是这也没用。
它动作很快,呲溜一声就滑走了。
人类根本看不见它,哪怕是管理局的战斗员也不能。
因为它不光是异端,而且能够完全反射周围的光。
别说人类了,就连影噬这种同为A级的异端,都会被反射光迷住眼睛!
所以!这个人类根本不可能抓——住——
呲溜。
镜渊:“?”
镜渊扭动身子,试图呲溜。
身子却被什么东西大力钳住。
镜渊:“??”
镜渊疯狂扭动,身子却被越扣越紧。
它难以置信,回头一看,然后就看到了让它终生难忘的一幕。
只见那个穿着白衬衣休闲裤,打扮得平平无奇的男人,一脸不耐烦地攥住它的尾巴。
把它拎起来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前后后打量一番。
然后嫌弃地说:
“原来你是个带鱼啊。”
镜渊:“?”
带鱼?
什么带鱼?
带鱼是在叫它吗?
这个听起来又咸又腥一点逼格都没有根本配不上它美貌的称呼——
是在叫它吗?!!
“什么带鱼!!!”镜渊挣扎着怒吼,“我叫镜、渊——”
影噬沉声:“知足吧带鱼。”
镜渊:“什么?”
影噬:“我当年还叫扑棱大眼珠子呢。”
镜渊:“???”
哈??
什么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姜秋姝这场婚事来的不光彩,她不过一卖花女,不通诗书,举止言谈比不得世家贵女,却嫁给了当朝国公府五郎裴珉。 外面众说纷纭,皆道她不择手段,才嫁给了裴珉。 裴珉言谈举止最是守礼,虽瞧不出面上的嫌弃,可对妻子行走间流露出的恣意不那么喜,尤其是新婚时常叫她稳重些,又教她习文识字。 好在她勤勉肯学,终于担得起国公府五夫人的身份,叫一向不满她的裴珉,露出了丝认可的神情。 就这样过下去也行……直到裴珉前未婚妻
都市 34万字 1个月前
时季晗穿到了一个三本书融合的世界里,而他是里面被反复利用、下场凄惨的恶毒炮灰,还绑定了个不靠谱的初生系统。 时季晗:。 三本书,怎么融都有面:) 第一本书中,他会跟大哥争夺家产。 晚宴现场,时季晗喝醉后公然表示对大哥的不满,扬言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众人目光戏谑,看他如跳梁小丑般上蹿下跳,不知几斤几两。 时家大哥挥退制止的旁人,冷声问:“是吗?那你打算怎么做?” 醉醺醺的时季晗绞尽脑汁,想出了最恶
都市 54万字 1个月前
迟然是个再普通不过的beta,他无依无靠、没有异能,还是个结巴,只能靠打零工生活。 他为了赚钱去给军队送物资,结果晚上黑灯瞎火不知道被谁拽进房间,用尖利的犬牙刺破他的后脖颈。 在黑暗中后背贴着坚硬炙热的身体,迟然被霸道猛烈的信息素激得眼眶湿润,带着哭腔喊:“我只…只是个beta,不…不是oga。” 很快,束缚着他的人松了力道,他连忙逃了出来。 之后不久,军区的人找上门来,邀请他去当上将的私人医生
其他 34万字 1个月前
夏油同学,十五岁,刚从美国返回日本,因为特殊天赋选择到一所宗教高专上学。 原本很高兴认识到同类的夏油同学在开学不久就被一个一米九的白毛眼罩男熊抱到险些窒息,对方还在他耳边呜呜假哭,说什么“杰你终于出现了”。 夏油同学:神经病?
都市 51万字 1个月前
【当代活菩萨x旧时富贵花】 家里空降不速之客,模样倾国倾城,精神状态存疑。 自称是哪朝高贵的郡主,都不拿正眼看庶民,动不动就嚷“放肆”,怪吵人的。 甘浔大发慈悲收留无家可归人士,想尽办法宽慰,要风给雨,陪聊陪睡。 没想到古人的适应能力比她强。 某天下班,一位穿细长高跟和吊带长裙的风情女人站在公司楼下,头发烫染成潮人模样。 正跟搭讪者谈笑风生,互加联系方式。 很吃味,很生气。 甘浔拉起人就走,被骂
都市 63万字 1个月前
养父死的那一日,沈忆遇见故人。 七年前,魏四皇子入大梁为质,彼时,沈忆曾与他有过一段风月。 只可惜后来匆匆了结,尾声潦倒。 经年未见。 那一日重逢,当年沉静少言的少年长成俊美男人,温和威仪,有望登基,沈忆准备与他再续前缘。 可后来她发现—— 对方似乎根本不记得自己。 反是她那只见过寥寥数面的养兄沈聿,举止奇怪,令人疑惑。 沈聿其人,俊美冷淡,深沉寡言。 沈忆听说,他心爱的女子死于六年前,他为了她
都市 57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