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不是精神病啊》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看完之后,惊为天人!
他立刻给林见渊打电话。
“我靠,林见渊你也太会写了!”时少宁道, “你上辈子就是管理局的吧!”
林见渊:“哈哈, 兄弟, 过奖了。没啥要改的吧?”
时少宁:“反正我看不出来。你这个可以直接交上去了。”
林见渊:“谢谢谢谢。辛苦你了。”
时少宁:“写得很好。最好能把我的也写了。”
林见渊:“没问题。8万就算了, 打个对折吧。4万就行。”
时少宁:“成交!”
上次收容【谵妄】的记录他还没写呢。
烦得要死。
而且因为【谵妄】是S级, 所以文书质量要求更高。
时少宁每每想起这一茬都烦得要死,拖延症反复发作。
幸好他等到了林见渊!
他快速地把收容过程给林见渊讲了一遍。
“经纪人在外面催我了。”时少宁抬眸瞥了眼车窗, 经纪人正在保姆车外面挤眉弄眼。他说, “兄弟,过会儿聊。”
林见渊:“嗯嗯, 你忙你忙。”
时少宁下车时做了个深呼吸。
一想到以后都不用自己写文书了, 他就一身轻松!
终于不用再吃坐在电脑前绞尽脑汁的苦了!
时少宁心情很好地回到片场。
心情很好地利用管理局给他的假期酣畅淋漓地干主业。
然后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管理局给他开的工资是每个月10万。
他每个月平均起码抓5只异端。
林见渊帮他写一份文书开价4万。
这样算下来——
他非但每个月工资全赔进去而且还要倒贴林见渊10万!!!
时少宁脸上一热。
靠!他对数字实在是太不敏感了!
居然忘记算这笔账!
不行!加班也就罢了,怎么还能贷款上班!
时少宁赶紧借口肚子疼冲回保姆车上跟林见渊讨价还价。
林见渊听完之后当场一个爆笑。
幸好林见渊跟他一样是牛马,不是黑心资本家。
更何况两人还有一份私交在。
价格还是能谈的。
于是最后, 价格谈到5k一份。
林见渊:“包月不?包月3w。友情价, 兄弟。这个价格我只给你。”
时少宁听得都有点感动了。
林见渊是有点义气在身上的。
时少宁毫不犹豫地答应。
价格谈妥, 林见渊立刻把写好的【谵妄】收容记录发给他。
时少宁:“?”
这么快?!居然已经写好了?!
时少宁一边快速浏览一边随口问道:“你越写越熟练了啊。这才多久就已经写好了……”
林见渊憨憨一笑:“成熟牛马是这样的。一旦上手就干起来飞快。半小时吧写了大概。”
时少宁下巴都差点掉地上。
“夺少?!”时少宁大受震撼, “半小时?!”
那他平常动不动就写七八个小时还写不完算什么?
算什么?!!!
时少宁难以置信道:“怎么做到的?这也太离谱了吧!”
关键是他翻了一下记录,林见渊不是乱写的,这个文书真的写得很好!他一眼都看不出错!
林见渊:“先瞎几把乱填一个编码,然后语音输入收容过程。中间的标点符号错别字还有格式什么的复制进AI去改。改完了再拿出来审阅一遍,回头把编码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姜秋姝这场婚事来的不光彩,她不过一卖花女,不通诗书,举止言谈比不得世家贵女,却嫁给了当朝国公府五郎裴珉。 外面众说纷纭,皆道她不择手段,才嫁给了裴珉。 裴珉言谈举止最是守礼,虽瞧不出面上的嫌弃,可对妻子行走间流露出的恣意不那么喜,尤其是新婚时常叫她稳重些,又教她习文识字。 好在她勤勉肯学,终于担得起国公府五夫人的身份,叫一向不满她的裴珉,露出了丝认可的神情。 就这样过下去也行……直到裴珉前未婚妻
都市 34万字 1个月前
时季晗穿到了一个三本书融合的世界里,而他是里面被反复利用、下场凄惨的恶毒炮灰,还绑定了个不靠谱的初生系统。 时季晗:。 三本书,怎么融都有面:) 第一本书中,他会跟大哥争夺家产。 晚宴现场,时季晗喝醉后公然表示对大哥的不满,扬言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众人目光戏谑,看他如跳梁小丑般上蹿下跳,不知几斤几两。 时家大哥挥退制止的旁人,冷声问:“是吗?那你打算怎么做?” 醉醺醺的时季晗绞尽脑汁,想出了最恶
都市 54万字 1个月前
迟然是个再普通不过的beta,他无依无靠、没有异能,还是个结巴,只能靠打零工生活。 他为了赚钱去给军队送物资,结果晚上黑灯瞎火不知道被谁拽进房间,用尖利的犬牙刺破他的后脖颈。 在黑暗中后背贴着坚硬炙热的身体,迟然被霸道猛烈的信息素激得眼眶湿润,带着哭腔喊:“我只…只是个beta,不…不是oga。” 很快,束缚着他的人松了力道,他连忙逃了出来。 之后不久,军区的人找上门来,邀请他去当上将的私人医生
其他 34万字 1个月前
夏油同学,十五岁,刚从美国返回日本,因为特殊天赋选择到一所宗教高专上学。 原本很高兴认识到同类的夏油同学在开学不久就被一个一米九的白毛眼罩男熊抱到险些窒息,对方还在他耳边呜呜假哭,说什么“杰你终于出现了”。 夏油同学:神经病?
都市 51万字 1个月前
【当代活菩萨x旧时富贵花】 家里空降不速之客,模样倾国倾城,精神状态存疑。 自称是哪朝高贵的郡主,都不拿正眼看庶民,动不动就嚷“放肆”,怪吵人的。 甘浔大发慈悲收留无家可归人士,想尽办法宽慰,要风给雨,陪聊陪睡。 没想到古人的适应能力比她强。 某天下班,一位穿细长高跟和吊带长裙的风情女人站在公司楼下,头发烫染成潮人模样。 正跟搭讪者谈笑风生,互加联系方式。 很吃味,很生气。 甘浔拉起人就走,被骂
都市 63万字 1个月前
养父死的那一日,沈忆遇见故人。 七年前,魏四皇子入大梁为质,彼时,沈忆曾与他有过一段风月。 只可惜后来匆匆了结,尾声潦倒。 经年未见。 那一日重逢,当年沉静少言的少年长成俊美男人,温和威仪,有望登基,沈忆准备与他再续前缘。 可后来她发现—— 对方似乎根本不记得自己。 反是她那只见过寥寥数面的养兄沈聿,举止奇怪,令人疑惑。 沈聿其人,俊美冷淡,深沉寡言。 沈忆听说,他心爱的女子死于六年前,他为了她
都市 57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