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不是精神病啊》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有一个被剥去了皮肤肌肉的人,在那里无声无息地看着你,看着你……
于秀丽只觉得眼前一黑又一黑。
终于,她承受不住这巨大的刺激,晕倒了。
当于秀丽醒来的时候,她满心希望自己已经在医院。
她希望有一位成熟稳重的医生站在她面前,告诉她,她是因为在公司里跟人吵架受刺激所以才看到了幻觉。这是工伤而且应该让刺激她的那两个人道歉赔偿。
然而并没有。
于秀丽一睁开眼。
看到的又是一大堆粉红色的内脏。
一坨、两坨、三坨……
足足有一百多坨粉红内脏,像贴图错误那样,彼此重叠着充斥整个楼梯间。
粉红下水其实什么都没做。
甚至没有碰到她。
更没有释放精神污染。
一百多坨粉红下水,只是这样静静的、静静地拥挤在她身旁。
像一个屠宰场的噩梦。
“啊啊啊啊啊啊——”
于秀丽终于承受不住打击,再次晕了过去。
然后再次在两百多坨粉红下水的包围中醒来。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这次是三百多坨。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这次四百多。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五百多。
于秀丽:“………………”
于秀丽,彻底精神崩溃。
第60章 参观管理局
因为把初始文件从于秀丽那里拿回来了, 所以林见渊成功避免了最后一天上班还要加班的悲惨结局。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于秀丽一整个下午都不在。
眼不见心不烦。
爽!
林见渊终究还是如愿把辞职信甩到了姜晨脸上。
姜晨本来正在办公室里高高兴兴打消消乐。
被林见渊突然贴脸开大,姜晨当场就怒了, 跳起来道:“林见渊!你……”
话没说完就看到从他脸上掉下来那张纸上的三个字。
辞职信。
姜晨当场表演了一个大变脸, 笑容可掬地道:“哎呀, 林见渊, 你怎么要辞职了呀, 你看这事儿闹的,害……”
林见渊:“那不辞了?”
姜晨火速拿起电话打给总公司:“对, 就现在, 赶紧给我审批一下……什么提前一个月报备,林见渊是我们分公司最优秀的员工!他想办的事必须加急去办!对!我说的!就现在!!!立刻办!!!”
林见渊辞职, 姜晨已经高兴得要手舞足蹈了。
……讲道理, 按照爽文的套路,这时候不该让姜晨这么开心。
但那些都不重要了。
公司不重要了,傻逼领导开不开心也不重要了。
林见渊和他的爱人, 他们接下来的人生, 才重要。
于是, 就这么轻松愉快地。
他在这逼公司上班的最后一天结束啦~
“那, 再见啦各位!”
林见渊笑着向同事们挥手,“有空一起吃饭!”
室友站在正宫位:“~”
林见渊高高兴兴地牵着老婆的十二指肠下班。
在他背后,一帮同事像哭丧一样含泪目送他远去。
“这样下去怎么行啊?渊哥的病情越来越重了!”裴硕红着眼睛说,“而且渊哥还是一个人住。他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出事怎么办?”
众人沉默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姜秋姝这场婚事来的不光彩,她不过一卖花女,不通诗书,举止言谈比不得世家贵女,却嫁给了当朝国公府五郎裴珉。 外面众说纷纭,皆道她不择手段,才嫁给了裴珉。 裴珉言谈举止最是守礼,虽瞧不出面上的嫌弃,可对妻子行走间流露出的恣意不那么喜,尤其是新婚时常叫她稳重些,又教她习文识字。 好在她勤勉肯学,终于担得起国公府五夫人的身份,叫一向不满她的裴珉,露出了丝认可的神情。 就这样过下去也行……直到裴珉前未婚妻
都市 34万字 2个月前
时季晗穿到了一个三本书融合的世界里,而他是里面被反复利用、下场凄惨的恶毒炮灰,还绑定了个不靠谱的初生系统。 时季晗:。 三本书,怎么融都有面:) 第一本书中,他会跟大哥争夺家产。 晚宴现场,时季晗喝醉后公然表示对大哥的不满,扬言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众人目光戏谑,看他如跳梁小丑般上蹿下跳,不知几斤几两。 时家大哥挥退制止的旁人,冷声问:“是吗?那你打算怎么做?” 醉醺醺的时季晗绞尽脑汁,想出了最恶
都市 54万字 2个月前
迟然是个再普通不过的beta,他无依无靠、没有异能,还是个结巴,只能靠打零工生活。 他为了赚钱去给军队送物资,结果晚上黑灯瞎火不知道被谁拽进房间,用尖利的犬牙刺破他的后脖颈。 在黑暗中后背贴着坚硬炙热的身体,迟然被霸道猛烈的信息素激得眼眶湿润,带着哭腔喊:“我只…只是个beta,不…不是oga。” 很快,束缚着他的人松了力道,他连忙逃了出来。 之后不久,军区的人找上门来,邀请他去当上将的私人医生
其他 34万字 2个月前
夏油同学,十五岁,刚从美国返回日本,因为特殊天赋选择到一所宗教高专上学。 原本很高兴认识到同类的夏油同学在开学不久就被一个一米九的白毛眼罩男熊抱到险些窒息,对方还在他耳边呜呜假哭,说什么“杰你终于出现了”。 夏油同学:神经病?
都市 51万字 2个月前
【当代活菩萨x旧时富贵花】 家里空降不速之客,模样倾国倾城,精神状态存疑。 自称是哪朝高贵的郡主,都不拿正眼看庶民,动不动就嚷“放肆”,怪吵人的。 甘浔大发慈悲收留无家可归人士,想尽办法宽慰,要风给雨,陪聊陪睡。 没想到古人的适应能力比她强。 某天下班,一位穿细长高跟和吊带长裙的风情女人站在公司楼下,头发烫染成潮人模样。 正跟搭讪者谈笑风生,互加联系方式。 很吃味,很生气。 甘浔拉起人就走,被骂
都市 63万字 2个月前
养父死的那一日,沈忆遇见故人。 七年前,魏四皇子入大梁为质,彼时,沈忆曾与他有过一段风月。 只可惜后来匆匆了结,尾声潦倒。 经年未见。 那一日重逢,当年沉静少言的少年长成俊美男人,温和威仪,有望登基,沈忆准备与他再续前缘。 可后来她发现—— 对方似乎根本不记得自己。 反是她那只见过寥寥数面的养兄沈聿,举止奇怪,令人疑惑。 沈聿其人,俊美冷淡,深沉寡言。 沈忆听说,他心爱的女子死于六年前,他为了她
都市 57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