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不是精神病啊》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
很疑惑地问:“这是什么声音?”
“没、没什么。”林见渊脸快要红爆,心脏狂跳,尴尬得要死。
救命啊!他刚刚怎么会发出那种声音?!
又不是第一次被舔了!又不是第一次被吃!
怎么突然这么、这么受不了……
啊,他知道了。是因为监控!
一定是因为监控!
室友用嘴唇蹭了蹭他的喉结,感觉他没什么反抗了,就继续吃。
噗通噗通噗通……
林见渊控制不住地想往后躲。
但是室友的动作太温柔了。
温柔缱绻,不掺杂一丝情欲。
——只掺杂了食欲。
林见渊想到这里又忍不住笑出来。
喉咙里的声带低吟颤抖。亲吻着他喉结的室友也感觉到那细微的颤抖。
于是又停下来,好笑地问他:“你笑什么啦。”
林见渊忍着笑:“你别管我,你吃你的。”
室友:“你这样笑会很影响我吃诶。”
林见渊:“怎么会?我又没动。我被你舔得快痒死了都忍着没动。”
室友:“因为你在笑啊!”
林见渊:“so?”
室友:“你一笑我就也想笑,还怎么吃啦!”
林见渊这下再也控制不住了,他哈哈大笑着一把抱紧室友,把室友整团下水往怀里摁。
“你可爱死了你!!!”林见渊抱着满满一怀的下水,像洗衣机一样搓他。
“不要玩啦!”室友突然一口咬住他,吮着他的喉结含糊不清地说,“快要饿死了……唔……”
咕咚。
咕咚。
是室友小口小口吞咽的声音。
噗通噗通噗通……
林见渊听到自己的心脏也跟着跳。
真奇怪。
林见渊闭着眼,微微仰起头。脸上发热地想:
舔喉结也可以被吃掉精气神吗?
好怪哦。
好晕哦……
室友其实是猫吧。
室友是猫的证据又多一条。
因为他趴在林见渊怀里嘬喉结的时候,还会像猫咪一样踩奶。
薄薄的胸肌当然踩不出奶,只会像装着红色颜料的泵一样把颜色往上冲。
林见渊被他踩得面红耳赤,有点受不了了想推开他。
又觉得老婆特意做饭又特意送过来给他吃,他总不能让老婆饿着肚子走吧。
那还能怎么办。
自己的老婆当然自己喂饱啊……好晕哦……要被掏空了……
林见渊睡着了。
整个人像一团软软的棉花一样放松下来。
携玉趴在林见渊身上大吃特吃。
吃了个爽,才发现林见渊睡着了。
携玉总算松开嘴。砸吧砸吧回味。
人类。他的人类。
他的人类又被吃得不能再吃。
喉结像小棒棒糖,很好舔,很好嘬。
轻轻舔一下人类会痒得受不了,全身肌肉微微绷紧。
用力嘬一下人类会从喉咙里发出低而急促的哼声。声带震动。
好吃。
说不出来的好吃。
携玉以前没吃过这个,他说不上来。
但现在他的人类变得越来越好吃……
某种从未出现在他食谱上的东西,正在变成他的主食。
甜甜的,香香的。温暖柔软的,连绵不断的。
好好吃。
携玉心满意足地舔舔嘴唇。
有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姜秋姝这场婚事来的不光彩,她不过一卖花女,不通诗书,举止言谈比不得世家贵女,却嫁给了当朝国公府五郎裴珉。 外面众说纷纭,皆道她不择手段,才嫁给了裴珉。 裴珉言谈举止最是守礼,虽瞧不出面上的嫌弃,可对妻子行走间流露出的恣意不那么喜,尤其是新婚时常叫她稳重些,又教她习文识字。 好在她勤勉肯学,终于担得起国公府五夫人的身份,叫一向不满她的裴珉,露出了丝认可的神情。 就这样过下去也行……直到裴珉前未婚妻
都市 34万字 2个月前
时季晗穿到了一个三本书融合的世界里,而他是里面被反复利用、下场凄惨的恶毒炮灰,还绑定了个不靠谱的初生系统。 时季晗:。 三本书,怎么融都有面:) 第一本书中,他会跟大哥争夺家产。 晚宴现场,时季晗喝醉后公然表示对大哥的不满,扬言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众人目光戏谑,看他如跳梁小丑般上蹿下跳,不知几斤几两。 时家大哥挥退制止的旁人,冷声问:“是吗?那你打算怎么做?” 醉醺醺的时季晗绞尽脑汁,想出了最恶
都市 54万字 2个月前
迟然是个再普通不过的beta,他无依无靠、没有异能,还是个结巴,只能靠打零工生活。 他为了赚钱去给军队送物资,结果晚上黑灯瞎火不知道被谁拽进房间,用尖利的犬牙刺破他的后脖颈。 在黑暗中后背贴着坚硬炙热的身体,迟然被霸道猛烈的信息素激得眼眶湿润,带着哭腔喊:“我只…只是个beta,不…不是oga。” 很快,束缚着他的人松了力道,他连忙逃了出来。 之后不久,军区的人找上门来,邀请他去当上将的私人医生
其他 34万字 2个月前
夏油同学,十五岁,刚从美国返回日本,因为特殊天赋选择到一所宗教高专上学。 原本很高兴认识到同类的夏油同学在开学不久就被一个一米九的白毛眼罩男熊抱到险些窒息,对方还在他耳边呜呜假哭,说什么“杰你终于出现了”。 夏油同学:神经病?
都市 51万字 2个月前
【当代活菩萨x旧时富贵花】 家里空降不速之客,模样倾国倾城,精神状态存疑。 自称是哪朝高贵的郡主,都不拿正眼看庶民,动不动就嚷“放肆”,怪吵人的。 甘浔大发慈悲收留无家可归人士,想尽办法宽慰,要风给雨,陪聊陪睡。 没想到古人的适应能力比她强。 某天下班,一位穿细长高跟和吊带长裙的风情女人站在公司楼下,头发烫染成潮人模样。 正跟搭讪者谈笑风生,互加联系方式。 很吃味,很生气。 甘浔拉起人就走,被骂
都市 63万字 2个月前
养父死的那一日,沈忆遇见故人。 七年前,魏四皇子入大梁为质,彼时,沈忆曾与他有过一段风月。 只可惜后来匆匆了结,尾声潦倒。 经年未见。 那一日重逢,当年沉静少言的少年长成俊美男人,温和威仪,有望登基,沈忆准备与他再续前缘。 可后来她发现—— 对方似乎根本不记得自己。 反是她那只见过寥寥数面的养兄沈聿,举止奇怪,令人疑惑。 沈聿其人,俊美冷淡,深沉寡言。 沈忆听说,他心爱的女子死于六年前,他为了她
都市 57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