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不是精神病啊》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同一瞬间——
泳池里的谵妄,抬起了苍白的头颅。
血线在地下室里,巨大肉瘤骤然挛缩。
盘绕依附着整座办公大楼的眼藤叶片簌簌战栗。
非但是A市,此时此刻,全世界的所有异端都在同一瞬间,微微仰起头。
“……”正在家中为林见渊收拾衣物的邪域,也在此时动作一顿。
林见渊用力眨了几下眼睛,视野终于恢复正常。
咦,这是什么
他发现自己手里抓着什么东西,好像是刚才头晕眼花的时候不小心从哪里抓到的。
林见渊摊开掌心,低头一看。
只见一块灰白扁平的脊椎骨,静静躺在他的手心。
脊椎骨正在朝他无声微笑。
第37章 丢丢,咬他!
林见渊这是第一次看到会笑的脊椎骨。
而且看质感、看大小, 这分明就是真正的脊椎骨,不是模型,不是猪骨!
林见渊大叫一声“卧槽”, 毫不犹豫地把脊椎骨扔掉。
精神病院的花园里, 没有人因为他这一声大叫而大惊小怪。
以至于林见渊自己都觉得自己有点反应过度了。
他尴尬地挠挠头, 把脊椎骨重新捡起来, 拿在手里仔细端详。
虽然没见过人类的脊椎骨, 不过从他浅薄的医疗知识来看,这应该是真的。
这节脊椎骨长得很特别。大致呈现出一个倒过来的三角形, 上大下小。
上面是两个圆圆的小洞, 乍一看犹如两个眼睛。下面还有个接近于爱心形状的大洞,就像一张咧开的嘴。
林见渊端详半天, 总算明白他为什么觉得这个骨头在笑了。
因为它的“眼睛”两边各有一根往外延伸的小骨头, 就像人在微笑时眯起的眼纹。
“嘴巴”边上也有两块扁扁的凹陷,一眼望去就像圆鼓鼓的脸颊。
林见渊默默拿出手机找了个图片对比。
破案了。
这是第五颈椎。
人类的第五颈椎……
林见渊拿着这块颈椎,茫然地环顾四周, 发现花园里的病友们依旧在各干各的。根本没人搭理他。
他挠挠头, 一时有点懵逼。
想了想又觉得合理。
虽然是精神病院, 但也是医院啊。
医院花坛里有几块人骨头怎么了。
可能是出来散步的大体老师呢。
也有可能是成精了的骨架模型呢。
哦原来是见鬼了啊。
那没事了。
林见渊逐渐平静下来。
他把骨头揣进兜里, 打算回病房去问问医生护士,是不是他们弄丢的。
没走两步,林见渊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清瘦的身体穿着病号服,左手手腕上悬着一根狗项圈。
小刘被一群人堵在路上,想往左走,对方不让。向往右走,对方也不让。
一群人就这样两手抱胸,不怀好意地堵住了他的去路。
林见渊皱眉, 仔细端详那群人。那群人四男一女,看长相十七八岁,五官还带着稚气,衣着打扮却很花里胡哨。
说起来,小刘好像也才十七,今年高三。那些人是他同学?
只听小刘道:“你们干什么啊,让我走。我要回去了。”
为首一个红毛男生突然凑上来,邪气地笑了笑:“刘力学,你厉害啊,装病装到精神病院里来了。让我看看你怎么发疯。快,给哥哥疯一个。”
小刘道:“谁发疯?你才发疯!”
红毛脸色一沉,伸手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姜秋姝这场婚事来的不光彩,她不过一卖花女,不通诗书,举止言谈比不得世家贵女,却嫁给了当朝国公府五郎裴珉。 外面众说纷纭,皆道她不择手段,才嫁给了裴珉。 裴珉言谈举止最是守礼,虽瞧不出面上的嫌弃,可对妻子行走间流露出的恣意不那么喜,尤其是新婚时常叫她稳重些,又教她习文识字。 好在她勤勉肯学,终于担得起国公府五夫人的身份,叫一向不满她的裴珉,露出了丝认可的神情。 就这样过下去也行……直到裴珉前未婚妻
都市 34万字 1个月前
时季晗穿到了一个三本书融合的世界里,而他是里面被反复利用、下场凄惨的恶毒炮灰,还绑定了个不靠谱的初生系统。 时季晗:。 三本书,怎么融都有面:) 第一本书中,他会跟大哥争夺家产。 晚宴现场,时季晗喝醉后公然表示对大哥的不满,扬言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众人目光戏谑,看他如跳梁小丑般上蹿下跳,不知几斤几两。 时家大哥挥退制止的旁人,冷声问:“是吗?那你打算怎么做?” 醉醺醺的时季晗绞尽脑汁,想出了最恶
都市 54万字 1个月前
迟然是个再普通不过的beta,他无依无靠、没有异能,还是个结巴,只能靠打零工生活。 他为了赚钱去给军队送物资,结果晚上黑灯瞎火不知道被谁拽进房间,用尖利的犬牙刺破他的后脖颈。 在黑暗中后背贴着坚硬炙热的身体,迟然被霸道猛烈的信息素激得眼眶湿润,带着哭腔喊:“我只…只是个beta,不…不是oga。” 很快,束缚着他的人松了力道,他连忙逃了出来。 之后不久,军区的人找上门来,邀请他去当上将的私人医生
其他 34万字 1个月前
夏油同学,十五岁,刚从美国返回日本,因为特殊天赋选择到一所宗教高专上学。 原本很高兴认识到同类的夏油同学在开学不久就被一个一米九的白毛眼罩男熊抱到险些窒息,对方还在他耳边呜呜假哭,说什么“杰你终于出现了”。 夏油同学:神经病?
都市 51万字 1个月前
【当代活菩萨x旧时富贵花】 家里空降不速之客,模样倾国倾城,精神状态存疑。 自称是哪朝高贵的郡主,都不拿正眼看庶民,动不动就嚷“放肆”,怪吵人的。 甘浔大发慈悲收留无家可归人士,想尽办法宽慰,要风给雨,陪聊陪睡。 没想到古人的适应能力比她强。 某天下班,一位穿细长高跟和吊带长裙的风情女人站在公司楼下,头发烫染成潮人模样。 正跟搭讪者谈笑风生,互加联系方式。 很吃味,很生气。 甘浔拉起人就走,被骂
都市 63万字 1个月前
养父死的那一日,沈忆遇见故人。 七年前,魏四皇子入大梁为质,彼时,沈忆曾与他有过一段风月。 只可惜后来匆匆了结,尾声潦倒。 经年未见。 那一日重逢,当年沉静少言的少年长成俊美男人,温和威仪,有望登基,沈忆准备与他再续前缘。 可后来她发现—— 对方似乎根本不记得自己。 反是她那只见过寥寥数面的养兄沈聿,举止奇怪,令人疑惑。 沈聿其人,俊美冷淡,深沉寡言。 沈忆听说,他心爱的女子死于六年前,他为了她
都市 57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