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不是精神病啊》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怎么就得出这个结论了?”林见渊诧异。
岑医生:“我觉得你俩挺能玩到一块儿去的。你说呢?”
回家路上林见渊一直在琢磨岑医生最后那个问题。
他很快得出结论:岑医生其实是希望他多交朋友。
仔细一想,他在a市确实没什么朋友……或者这也是导致他得精神病的一个原因。
如果平常能偶尔和三两好友小聚,打打球喝喝酒什么的,及时把压力释放掉,是不是就不会沦落至此了?
既然是医嘱,林见渊就不忸怩了。
他一回家就对室友说:“下周六有空不?陪我去喝个喜酒呗。”
室友:“?”
林见渊还以为室友要犹豫一下,没想到他很快地说:“好啊。”
语气里带着笑,那声线还蛮好听。尾音微扬,有种天然的渣男感。
“我想想该怎么见人啊……”室友悠悠地笑着说。
“什么叫怎么见人。”林见渊哭笑不得,“你要盛装打扮去惊艳所有人么?别搞这么隆重,你又不认识。其实大部分人我也不认识。衣服就随便穿穿,咱们带张嘴过去吃吃吃就行了。我喊你去主要是想拉个人帮我吃回本,不然这么多礼金出得多亏啊。”
林见渊发现他这个室友脑回路果然很奇怪。正常人会想着在陌生人的喜酒上孔雀开屏么?
他这室友……
原来这么臭美的吗!
上班的日子总是碌碌无为而过得飞快,一眨眼又是一周过去。
回首过去的一周,总有种什么也没干的空虚感。
好想出去玩啊。
周六的傍晚,林见渊随便捞了套衣服就走出房间。
他本来对室友的盛装打扮没什么兴趣,反正再怎么穿搭在他眼里都是一坨裸奔的下水。
然而当室友出现在他面前时,林见渊却呆住了。
下水仍然是那套下水。细细长长的喉咙,胃胰腺肝脏胆囊,再往下是弯弯绕的一大盘肠子。
粉红下水依旧粉粉.嫩.嫩,唯一的不同是今天他全身都笼罩着一层柔和的光晕。像从头顶打下天使光。
……起猛了,怎么看到下水在发光。
林见渊狐疑地把他拉过来,远离窗户照进来的那束夕阳。
“怎么啦?”室友笑吟吟。
没有了夕阳柔光滤镜,室友还是在淡淡地发着光。
整盘下水柔光滟滟,看上去格外地……新鲜。
林见渊疑惑地上下打量一番,忽然心头一荡。
好家伙,这是帅到发光了吗!
林见渊不禁思考,这得帅成什么样才能让他这个直男都觉得对方在发光?
眼前顿时浮现出肤白貌美大长腿帅哥穿西装的样子。
黑西装还是白西装?感觉都挺好看。脑袋后面应该还有个小揪揪,因为那样看上去更臭美更渣男一点。
至于肤白貌美则是林见渊的偏见。林见渊总觉得室友身上有股潮湿阴冷的感觉,不太阳刚。
比起朝气蓬勃的男大学生更像个研究生于毕不了业的阴湿男鬼。
林见渊:“走?”
室友笑着说:“走啊。”
婚礼现场位于a市一家很出名的五星级酒店。酒店门口用鲜花装饰着新郎新娘的巨大合影,另有一块招牌指路某某宴会厅,上面写着【郝梦海?路想想,百年好合】。
整个婚礼现场布置得隆重又浪漫。
如果放在五年前刚毕业,林见渊估计会为自己随便穿穿的t恤休闲裤感到露怯。
然而打工五年后,社畜林见渊只觉得酒店这么好,那今天的菜色应该不会太差。
带室友来吃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姜秋姝这场婚事来的不光彩,她不过一卖花女,不通诗书,举止言谈比不得世家贵女,却嫁给了当朝国公府五郎裴珉。 外面众说纷纭,皆道她不择手段,才嫁给了裴珉。 裴珉言谈举止最是守礼,虽瞧不出面上的嫌弃,可对妻子行走间流露出的恣意不那么喜,尤其是新婚时常叫她稳重些,又教她习文识字。 好在她勤勉肯学,终于担得起国公府五夫人的身份,叫一向不满她的裴珉,露出了丝认可的神情。 就这样过下去也行……直到裴珉前未婚妻
都市 34万字 1个月前
时季晗穿到了一个三本书融合的世界里,而他是里面被反复利用、下场凄惨的恶毒炮灰,还绑定了个不靠谱的初生系统。 时季晗:。 三本书,怎么融都有面:) 第一本书中,他会跟大哥争夺家产。 晚宴现场,时季晗喝醉后公然表示对大哥的不满,扬言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众人目光戏谑,看他如跳梁小丑般上蹿下跳,不知几斤几两。 时家大哥挥退制止的旁人,冷声问:“是吗?那你打算怎么做?” 醉醺醺的时季晗绞尽脑汁,想出了最恶
都市 54万字 1个月前
迟然是个再普通不过的beta,他无依无靠、没有异能,还是个结巴,只能靠打零工生活。 他为了赚钱去给军队送物资,结果晚上黑灯瞎火不知道被谁拽进房间,用尖利的犬牙刺破他的后脖颈。 在黑暗中后背贴着坚硬炙热的身体,迟然被霸道猛烈的信息素激得眼眶湿润,带着哭腔喊:“我只…只是个beta,不…不是oga。” 很快,束缚着他的人松了力道,他连忙逃了出来。 之后不久,军区的人找上门来,邀请他去当上将的私人医生
其他 34万字 1个月前
夏油同学,十五岁,刚从美国返回日本,因为特殊天赋选择到一所宗教高专上学。 原本很高兴认识到同类的夏油同学在开学不久就被一个一米九的白毛眼罩男熊抱到险些窒息,对方还在他耳边呜呜假哭,说什么“杰你终于出现了”。 夏油同学:神经病?
都市 51万字 1个月前
【当代活菩萨x旧时富贵花】 家里空降不速之客,模样倾国倾城,精神状态存疑。 自称是哪朝高贵的郡主,都不拿正眼看庶民,动不动就嚷“放肆”,怪吵人的。 甘浔大发慈悲收留无家可归人士,想尽办法宽慰,要风给雨,陪聊陪睡。 没想到古人的适应能力比她强。 某天下班,一位穿细长高跟和吊带长裙的风情女人站在公司楼下,头发烫染成潮人模样。 正跟搭讪者谈笑风生,互加联系方式。 很吃味,很生气。 甘浔拉起人就走,被骂
都市 63万字 1个月前
养父死的那一日,沈忆遇见故人。 七年前,魏四皇子入大梁为质,彼时,沈忆曾与他有过一段风月。 只可惜后来匆匆了结,尾声潦倒。 经年未见。 那一日重逢,当年沉静少言的少年长成俊美男人,温和威仪,有望登基,沈忆准备与他再续前缘。 可后来她发现—— 对方似乎根本不记得自己。 反是她那只见过寥寥数面的养兄沈聿,举止奇怪,令人疑惑。 沈聿其人,俊美冷淡,深沉寡言。 沈忆听说,他心爱的女子死于六年前,他为了她
都市 57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