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去养猪(美食)》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出羊羔的乳香,懂行的肃王知道,这说明羊肉够鲜,处理的够及时,厨艺过硬。
宁王夹了一块醋椒鱼,酸酸辣辣的甚是开胃,鱼肉细腻,在口中如油脂一样,不经意间就融化了。
“娘,我想尝一块鱼肉!”祁新辰见董明嘉和董鹄在食,还有那胡盼清,属他食肉最多,所以他也急了,生怕被那小胖墩抢光了。
“你等等。我看看有没有鱼刺。”宁惜锦夹了块鱼肉到自己碗里准备拨开看,福珠见状解释道:“这条鱼菜是鳜鱼烹的,通体的鱼只有两根大刺,已经被我拔掉了,可以放心食了。”
祁新辰一听,瞬间高兴了,心想:福珠姐姐真是个细心之人,把鱼刺都考虑到了!
福珠要是听到他的心声,肯定会回答:惹不起大领导还不得考虑的周到些?
陆离也偏爱那条醋椒鱼,鱼肉炖的扎实却不柴,鱼肉细嫩还带着嚼劲,拾起来酸辣开胃,他一口米饭一口鱼,连上次尝过的粉条都顾不得尝,只专注于那条鳜鱼。
颜氏夹了一口虾肉,紧致弹牙,清甜馥郁,仿佛回到了二十年前她陪宁王南下的场景。
那时候宁王还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官儿,南方发了大水,百官无一人应声,只有宁王站出来,自愿南下治水,那时候他的身份只能站在百米开外的殿口,先皇都看不清他。
那时候省吃俭用的,只为省下点银财用于治水。所以颜氏便于当地的妇人学着赶海,打些个鱼虾用于三餐。
虽然那段时光与她相距甚远了,但她依然怀念那段和宁王并肩的日子,一眨眼,竟过去这么多年了。
后来回到朝廷,宁王一路高升,她跟着也尝过不少京内大大小小的酒席,食过的虾子都不再是那个味道。
“丫头,这里的虾肉不是京城里的?我尝着与普通的河虾不同!”颜氏又夹了一整个虾肉放到嘴里嚼。
“的确是位南方的友人送给我的,除了虾米肉,炸鸡椒和花浪香菇里也有虾肉,只不过是剁成茸了。”福珠回答道。
刘玉此时在隔壁院嗦粉条,其实她是第一个到的,但不想和王公贵族掺和,索性跑到曹阿婆家来逗孩子,与阿茂他们抢美味。
炸椒鸡被福珠用刀一分为二,原来的一人一块不够分,福珠只好改刀,这样没每一片差不多就够了。
改刀之前的炸椒鸡酷似院子里的辣椒,改完刀形状不改,只剩下半片辣椒了。
炸椒鸡外皮金黄酥脆,一咬掉渣,炸酥的面块油香四溢,没有半点水分,越嚼越香,福珠偏爱炸的油乎乎的外皮,一吃满嘴都是油。里边的鸡肉还夹着巧心馅儿,猪肉和海虾的融合,嫩香且润,与酥油的外皮搭配,正好滋润了干涩的酥皮,嚼多少下都不会腻。
花浪香菇寓意是踏着海浪的香菇,海浪指的是什么呢?是剁的细细的海米茸,虽然没有整海米那么筋道,但是整块香菇都染上了海米的鲜味,香菇软弹,虾肉细嫩,它虽没有虾米肉来的那么横冲直撞,但是香菇独有的柔性,绵长,更令人回味。
除此之外,福珠还做了糖拌西红柿,小孩子尤其喜欢这种酸甜冰凉的口感,西红柿用井水和冰块镇过,从里倒外,鲜红的果瓣都是凉津津的。
大礼朝的西红柿是脆甜的,有的掰开后,果瓤带沙,咬下去每个小粒都会爆开,发出“沙沙”声,而沙瓤一旁的瓤肉挨着虽近,却是水润光泽的,两者在口中形成两种极端,两种体验。
待众人用饭用的差不多时,福珠给女眷们上上来下午准备的荷花茶,茶水性寒,带着荷叶与荷花的芳香,去火上佳,只是孕妇不宜,福珠特地给刘玉盛了一碗鸡汤,还有小孩子们,福珠还是让他们饮的乌梅汤。
“齿颊留香,有自然的草香味!”颜氏饮了一口荷叶茶感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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