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去养猪(美食)》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动工半月余,配房的澡间是比较复杂的,因为古代人没有见过这种挖地沟的做法,若这地道今日不一口气挖完,明日来了还得费同样的力气,因而众人干到天黑还没归家。
夏季的日头本来下山就完美,天要黑透,就得戌时过了。
因而福珠决定给工人加个餐,小二十口人,做什么大锅饭好呢?既能补充力气,还能尽快出锅。
正在她纠结的时候,阿余过来讲:“小姐,上次那猪肉炖粉条就不错,咱们再做一次?”
“这倒提醒我了!”福珠想起来,要说量大实惠,莫过于东北菜了:“今日咱们不做猪肉炖粉条,我给你们做道新菜尝尝!”主要粉条有限,上次被她用的不算少,剩的这些得省着点用了。
“什么菜?小姐你提前透露我下,不然阿茂那胖小子老是嘲笑我,食了半天连菜名都不知道!”
“叫溜肉段,跟猪肉炖粉条一样,是东北的菜式,一会儿再让婶娘烙上几张大饼,保证管饱!”福珠无奈地说,他俩现在都到了谁先知道菜名都要争的地步。
“哈!我这就告诉小阿茂去!”说完阿余就蹦跳着跑了。
这俩人,闹起来的时候鸡飞狗跳的,田氏这么好脾气的人有事也要说上他们两句,等有了什么好消息,好东西,还要一块分享,果然还都是半大的孩子。
原来的厨房拆了,为了方便,院子里临时搭建了个锅灶,满天星光之下,工人赤膊干活,福珠和阿余生火炒菜,田氏帮着吴氏擀面压剂子,天太晚了,阿茂留在有福来陪祖母。
溜肉段并非纯肉菜,里边还要搭配上胡萝卜等菜为宜,菜不够用,福珠和曹阿婆家借了些,虽然这个朝代还没有洋葱,但能有青椒可用就不错了。
精瘦的猪里脊切成三寸大小的肉块,切的小少了东北的那种豪爽,切大了炸不透里边夹生,这肉段一分不能多,一分不能少。
“阿余,小葱可洗好了?剥好的蒜瓣也递给我,今日只有一块案板,就放过你吧!”
阿余将一把嫩生生的小水葱递给福珠:“小姐又打趣我,亏我特意去了曹家阿婆院子里挖了新鲜的葱蒜!”说着又将一大把白胖的蒜瓣儿塞给她:“今天我切不了案,只能将就烧火去喽!”
“尖嘴利牙的姑娘,亏我说一句,你有十句等着我。一会儿火先不要烧旺,肉段需要文火慢炸。”福珠嘱咐道。
“谨记小姐吩咐,你就放心吧,我已经是个合格的烧火丫头了。”
阿余去外边抱柴火,正好碰上披星戴月下山回来的董父和曹大郎,董父看院子里忙活不停,问:“怎这么晚了还不归家休息?”
包工头韩强道:“回家就尝不到福珠做的菜了,这不我们商量商量,谁都舍不得走?”
“净开玩笑!”董父拍了下他肩膀。
“爹,今天韩大伯给咱们加时修澡间,我做个夜宵,你和曹大哥也一起简单用些。”
两人各自去洗漱了,福珠把加料酒的里脊肉翻面,继续腌制去腥气。仔细看,为了入味,里脊肉表面被福珠用竹签渣了小孔。
炸糊与寻常面糊相比更复杂些,福珠为了保证外焦里嫩的口感,提前虑好两只鲜鸡蛋清倒入面粉里,单一的面粉会让表皮发干发脆,因而还要倒上淀粉增加酥皮的弹、滑、嫩。
裹匀面糊的肉段像一条条小金鱼跃入锅底,等它摆摆尾巴浮起来时就该出锅了。大沿锅里中,满目金黄的肉段,福珠用笊篱舀了一层又一层,阿茂想偷食,被福珠逮着制止了:“里边还没熟,沥完油还得复炸一遍呢。”
宋茂挠挠头:“是这样呐,我还想替小姐你尝尝熟没熟呢。”
“分明是想偷食!”旁边烧火的阿余不屑道。
“阿余,转大火!炸好先让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一朝穿越,姜桃穿到了殷商时期,穿成石矶娘娘坐下一童子,名曰碧云。 芜湖,前世早死,这世穿成修仙之人,甚是快哉! 只是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姜桃冥思苦想,终于想起来,她似乎是封神演义中,被哪吒用震天箭一箭穿喉而死的炮灰。 脑中还不合时宜闪现一画面:少年身形的红衣三太子,轻轻松松拉开乾坤弓,一只震天箭破空而出,直奔她脑门儿来…… 好不容易重新活一次的姜桃捂住脑袋,惊恐不已,决定无论如何都要避免这种事情发
其他 40万字 2个月前
玄门创始人段安洛,玄术界千年不遇的绝世天才,十六岁扬名天下,却在二十三岁突然失踪,生死不知。 五百年后,全球灵异复苏,各地怪事不断,段安洛却在禁地中苏醒。 门道中落,曾经的山门早已化成废墟,连皇帝御赐的牌匾都被当成古董送去了博物馆。 玄门唯一的家产就是一个破旧的民俗店:五环以外,占地只有一百平,窗户是纸糊的,墙面大片掉漆,再加上附近的传说,已经成了有名的鬼宅。 玄门现任掌门灵力还没他养的猴子高,
都市 81万字 2个月前
百年谢氏嫡长子谢执砚,清贵入骨,风仪若玉,他娶的是诗书世族最端庄的闺秀为妻,世人皆道璧人成双,天作之合。 对于婚事,谢执砚起初并不在意,左右不过是替他打理内宅,侍奉长辈。 纵是夫妻伦常,也同样持重守度,从不越矩。 故新婚不久,他便毫不留恋披甲远赴边塞。 好在妻子贤淑,每月家书事无巨细,实在让人无可挑剔。 直到贞德九年。 霜雪覆长安那日,谢执砚提前归朝。 …… 后来,他踏入那间短短两年不到便名动燕
其他 65万字 2个月前
明心觉醒意识,知道了自己活在一本爱恨嗔痴的话本里 她是男主心中的青梅白月光,可惜英年早逝,死后成了男女主之间坚不可摧的阻挠,男女主因为她的存在你追我逃上千章,折磨的你死我活 明心【咳咳吐血】:……我说够了 意识复苏时,明心正坐在赶往乐坊的马车里 原剧情中她因不满男主去乐坊听曲,揪也要将人从乐坊中揪回来 恢复记忆的明心不想掺和,本欲转头就走 却在冬夜里,听到有人痛苦的求救
其他 41万字 2个月前
陶秋死后胎穿成了废土世界的一只肥啾,从破壳到长大,浑浑噩噩过了许多年。 直到二十岁,他幻化出人形,也恢复了上一世作为人类的记忆。 坏消息:难以自控的发热期到来了。 好消息:领地里出现了一个帅气男人。 陶秋美美把男人叼回窝。 当夜,两人滚到了一起。 第二天,陶秋出去找食物,回来却发现男人不见了。 一个月后,陶秋生下了三个鸟蛋,又过了一个月,鸟蛋孵出了三只小鸟。 陶秋就这么成为了三个孩子的爸爸。 为
都市 91万字 2个月前
在成为特工的同时,畏寒的黑发少年也获得了一本手札。 根据手札的记载,身为特工的兰波在未来会获得一位非人的挚友兼搭档,教育他、培养他、监视他,交换双方的名字,为他准备礼物,即使遭到背叛,失去记忆流落异国他乡,也在最后甘愿为他而死。 这真是相当荒谬,尤其他的本名叫魏尔伦,这段故事的主人公之一。 他以后会改代号为兰波?将本名送给一位会在未来背叛他的搭档——而对方亦将背叛法国,成为被世界通缉的[暗杀王]
其他 52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