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去养猪(美食)》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小童名叫宋茂,今年才11岁的年纪,他还不记事,听长姐说亲娘是生病不治而亡。后娘入门后,祖母仓促做主将他长姐嫁了,否则就会被卖给四里八乡最黑心的牙婆。
后来祖母病了,不能帮衬家里不说,还要让她往外掏钱养着这一老一小,就甭想,刚过了年,她就找个由头,将祖孙俩赶出家门。
既然陆离先福珠一步开口,她便等着掌柜回话:“我们这里还没有卖稚童的先例,不过苦他孝心一片,罢了,您是我见过最好的主家,就让他跟你们走吧。”
话音刚落,宋茂怔怔地盯着众人。
福珠见宋茂傻了,过去拉他道:“你就跟我走吧,”
他作势要跪下,有了上次的经验,福珠一把将他拎起:“怎么和当初的阿余一模一样呢?”
“小姐,净会打趣我!”阿余觉得不好意思,只能干跺跺脚。
有了宋茂这个跑堂小厮,还差寻个‘敲猪’的徒弟:“你们可有愿意跟我去养猪的?”
一听是养猪,刚才还羡慕宋茂的一群人,脸都耷拉了,那东西又脏又臭,谁也不想卖身去那种地方。
他们不愿意,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福珠不愿强迫他们,养猪都接受不了,那骟猪就更做不来。
掌柜的无法,跟董娘子走肯定是好去处,谁叫他们没有福气呢。
换了一批人来,只有一女娘,饿得面黄肌瘦,整张脸都快容不下五官了,操着外地口音:“我愿意养猪。”
“好,那就你了!”福珠来之前就和汪骥说好了,她找回来的徒弟,无论男女,都要好好教手艺。
交银子,过身契,陆离示意陆禾掏银子,福珠拦住他:“我买仆人,这银钱理应我来出!”
陆离点点头,看不出喜怒:“那就将银子给那小童吧,我答应了给他祖母治病。”
陆禾转手将银子递给了宋茂,一锭五两的银子并些碎银,加起来得有七八两。
他哪儿见到过这么多银子,捧着银子眨巴着眼询问福珠。
福珠懂他的眼神:“收下吧,如果不够再来寻我要,莫要不好意思开口,给你祖母治病要紧。”
那愿意养猪的姑娘叫渍娘,老家是河东的,父母早亡,被叔父卖给牙婆给他儿子换聘钱,前后经手了三波人牙子辗转至此。
渍娘无依无靠,心里却明白,命早就不是自己的了,只要不被人买去那种肮脏的地方就成,她不怕脏不怕累,养猪也是极好的。
宋茂的祖母就挤在城外破庙里,食肆后院恰好收拾好了,能住上三人没问题。
便这么安排了,福珠与陆离商量,本来她还担心家里房子不够住,宋茂一个人住还不放心,这下有老人看着俩孩子,放心多了。
离的码头近,来往的多是走南闯北的生意人,卖些耐储存的干货肯定受欢迎,腊肉腊肠现在腌不成,天越来越热,京郊的天气怕是没有晾透就长苍蝇了。
咸杬子在这个季节是最合适的,春水拍岸,暖春的鸭子正是下蛋的时候,鸭蛋价格肯定低。
前世的咸鸭蛋最以高邮鸭蛋为妙,蛋黄油富,色若金黄,细如粉沙,蛋白则是嫩如豆腐的,如果蛋白老的分层,嚼起来像豆腐渣一样糠,满腮帮子都是蛋渣,这鸭蛋腌的是极其失败了。
好的咸杬子并不咸,福珠尝过齁死人的鸭蛋,真是一口咸蛋一碗粥,别提蛋香油香,所有味蕾都被咸味儿杀回去,嘴里只剩下苦和涩,这样的鸭蛋,倒是能省不少菜,粥都见底了,咸蛋还完好无损。
蛋壳则有白色和青色之分,外观上视青色为绝佳。青壳鸭蛋透亮,对着阳光一照,就能看到里边全蛋的形状。
还有皮蛋,琥珀色的蛋清星星点点分布着乳白的霜花,那是时间的凝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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