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去养猪(美食)》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二十两银子付清,孙广安拿着银子架着牛车回去了。
后院两间小屋子也重新修缮一遍,漏风的窗子换了油纸,正屋摆了榻几,可以接待客人,旁屋用布帘一分为二,可以住两人。
“阿余给陆公子上茶。”
“不知田庄那边如何,什么时候用我过去帮忙?”两人合作,福珠自然不会让他一人抗事,自己坐享其成。
昨晚回来,倒是在书房看到田庄与山庄的契书,他二哥应该是咬牙切齿地将东西吐出来吧,不过太累,他看了眼还没来得及安排。
“我这边出了点问题,田庄还没来得及动工。”陆离不想骗她,自是讲实话:“猪场那边我派人去学,不会耽误你。”
福珠没反应,陆离以为她生气了,人生中第一次感到慌乱:“我我…不是故意的,实在是顾不过来。”只言片语说出来自己都不信,可他十六年哪里给别人道过歉,头脑里外搜刮一遍,他也不会。
正要再次道歉时,福珠抬头看他道:“田庄建的猪场要不还用同一批人吧,韩大哥他们建过一次,能省不少事。”
猪场好建,包工队知道也无妨,最重要的是催熟的秘方。没有它,猪的生长周期增倍,消耗的粮食多,长的还壮不了。
“陆公子你觉得如何,咦!你脸怎么这么红?”
合着刚才这姑娘光想着养猪了,自己一番搜肠刮肚人家全然不知,感慨幸好没被她瞧见自己丑态的同时,心里苦闷:小娘子何时能将对猪的目光分给自己一点?
想到此,陆离一激灵:他在董娘子心里,可能还不如一只猪?
逐渐接受现实的陆离,脸上的红渐渐褪去,和福珠讨论猪场:“如果你觉得没问题,我也没有意见,到时候管事的张青会派人去帮忙,十来个人肯定是忙不过来的。”
“好!我也会不时地去看看,有些细节得亲自盯着,还有敲猪的!我打算买些仆人,再物色物色有没有合适的人与汪师傅学艺。”
说起兽医汪骥,福珠想起那老头皱成干橘子似的脸,与她抱怨:“董丫头,你赶紧找个人来替我分担分担”
这些日子,猪场又添了二百来头猪,把汪骥累的手都抖了,再也不想看到猪,不过尝到福珠做的吃食,他觉得还可以忍一忍。
这几天汪骥催的厉害,食铺开张人手也不够,正好物色物色:“陆公子不如和我一起选选?以后他要去田庄传授‘敲猪’手艺的。”
陆离这几日被案子搅的头疼,和福珠在一起他才得以放松,自然想和小娘子多相处了:“自然是好的,不过董娘子不介意我掺和?”
福珠立刻反应:“咱们都是自己人,怎会是掺和?”
陆离喜欢‘自己人’这三个字,阴沉了几日的脸终于云开见日了,他反复咀嚼:自己人...自己人...越想越开心,眼尾笑得勾起一抹红晕,醉的十里桃花朵朵开。
福珠再次感叹:这人可真好看!呀!
上次与那牙行掌柜的打交道,是个有良心的商贾,福珠打算去他那里问问有没有合适的人。
穿过喧闹的胡同,上次那伙计站在门外,脱了袄子换上了春衣,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见到福珠一行人:“董娘子,您过来啦!”他做成的第一笔生意就是与福珠,还请他食了饭,自然要好好招待这位客官。
“这次想找两个仆人!”福珠道。
伙计道:“掌柜的正好去了城外分牙行,那边卖儿卖女的不少,我带您们去吧!”
福珠还没有见过古代卖人的牙行,说实在她有点抗拒的,但在这个朝代,只能顺从现实,她能做的就是对他们好一点。
陆离看出了福珠的惧意:“我找好人给你送过来挑选,田庄也有不少合适的人。”
她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一朝穿越,姜桃穿到了殷商时期,穿成石矶娘娘坐下一童子,名曰碧云。 芜湖,前世早死,这世穿成修仙之人,甚是快哉! 只是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姜桃冥思苦想,终于想起来,她似乎是封神演义中,被哪吒用震天箭一箭穿喉而死的炮灰。 脑中还不合时宜闪现一画面:少年身形的红衣三太子,轻轻松松拉开乾坤弓,一只震天箭破空而出,直奔她脑门儿来…… 好不容易重新活一次的姜桃捂住脑袋,惊恐不已,决定无论如何都要避免这种事情发
其他 40万字 2个月前
玄门创始人段安洛,玄术界千年不遇的绝世天才,十六岁扬名天下,却在二十三岁突然失踪,生死不知。 五百年后,全球灵异复苏,各地怪事不断,段安洛却在禁地中苏醒。 门道中落,曾经的山门早已化成废墟,连皇帝御赐的牌匾都被当成古董送去了博物馆。 玄门唯一的家产就是一个破旧的民俗店:五环以外,占地只有一百平,窗户是纸糊的,墙面大片掉漆,再加上附近的传说,已经成了有名的鬼宅。 玄门现任掌门灵力还没他养的猴子高,
都市 81万字 2个月前
百年谢氏嫡长子谢执砚,清贵入骨,风仪若玉,他娶的是诗书世族最端庄的闺秀为妻,世人皆道璧人成双,天作之合。 对于婚事,谢执砚起初并不在意,左右不过是替他打理内宅,侍奉长辈。 纵是夫妻伦常,也同样持重守度,从不越矩。 故新婚不久,他便毫不留恋披甲远赴边塞。 好在妻子贤淑,每月家书事无巨细,实在让人无可挑剔。 直到贞德九年。 霜雪覆长安那日,谢执砚提前归朝。 …… 后来,他踏入那间短短两年不到便名动燕
其他 65万字 2个月前
明心觉醒意识,知道了自己活在一本爱恨嗔痴的话本里 她是男主心中的青梅白月光,可惜英年早逝,死后成了男女主之间坚不可摧的阻挠,男女主因为她的存在你追我逃上千章,折磨的你死我活 明心【咳咳吐血】:……我说够了 意识复苏时,明心正坐在赶往乐坊的马车里 原剧情中她因不满男主去乐坊听曲,揪也要将人从乐坊中揪回来 恢复记忆的明心不想掺和,本欲转头就走 却在冬夜里,听到有人痛苦的求救
其他 41万字 2个月前
陶秋死后胎穿成了废土世界的一只肥啾,从破壳到长大,浑浑噩噩过了许多年。 直到二十岁,他幻化出人形,也恢复了上一世作为人类的记忆。 坏消息:难以自控的发热期到来了。 好消息:领地里出现了一个帅气男人。 陶秋美美把男人叼回窝。 当夜,两人滚到了一起。 第二天,陶秋出去找食物,回来却发现男人不见了。 一个月后,陶秋生下了三个鸟蛋,又过了一个月,鸟蛋孵出了三只小鸟。 陶秋就这么成为了三个孩子的爸爸。 为
都市 91万字 2个月前
在成为特工的同时,畏寒的黑发少年也获得了一本手札。 根据手札的记载,身为特工的兰波在未来会获得一位非人的挚友兼搭档,教育他、培养他、监视他,交换双方的名字,为他准备礼物,即使遭到背叛,失去记忆流落异国他乡,也在最后甘愿为他而死。 这真是相当荒谬,尤其他的本名叫魏尔伦,这段故事的主人公之一。 他以后会改代号为兰波?将本名送给一位会在未来背叛他的搭档——而对方亦将背叛法国,成为被世界通缉的[暗杀王]
其他 52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