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去养猪(美食)》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董鹄和董明嘉每十日放假一次,总共两天。沈夫子这次收了五个孩童,算上之前的,有十个孩子。
沈夫子和他们都住在那片茅草屋里,这个地方远离尘嚣,最适合做学问,平时有胖瘦厨娘给他们准备吃食,孩子之间恭敬友顺,相处起来融洽的很。
早上吴氏将董明嘉带到董父家,再和田氏一起出摊儿,两人有时候用朝食,来不及了就不食。
董父佐着福珠腌的咸萝卜丁食了点粥,红油浸透的萝卜甜中带辣,嚼起来嘎嘣脆,董父连吃了一个月都不厌烦。
福珠早上送着田氏她们走后,准备做些烧卖,一会儿送过去,顺便去码头找牙行赁铺子。
泡了整夜的糯米蒸制两刻钟,肿胖的米粒变得油润黏滑,米香四溢。
干菇以凉水泡发,以激发菌香。伞状的菌帽外褐内白,伞尾带着些小绒毛,摸上去有点磨手。
猪肉切丁儿,香菇切片儿,七分热油撒入切细的葱段,葱边儿煎的微焦时,再放肉。葱香中和了生肉的腥,酱油调色,不可多放,放多会发黑发苦,猪肉半生时,再倒香菇,最后加糯米叠炒。
鹄儿和明嘉蹲在灶边烧火,眼睛却盯着锅里的馅料。那虎头虎脑的明嘉可忍不住了:“堂姐,我和鹄儿帮你尝尝味道吧!”
这小机灵鬼儿,明明是自己馋了。
做面皮的福珠,自是知道小堂弟的脾气,只比董鹄年长一岁,主意却多的不少:“只可以尝香菇,就是黑皮青底的长条,与肉长的相似。却不可错食,米和肉还没熟透,可是会拉肚子的。”
两人用竹筷挑了三块菌菇,最后一块递到福珠面前,鹄儿道:“姐姐你也尝一口,染上了肉香和米香,鲜的很。”
福珠张嘴接了,虽顽皮,却知道惦记人:“等蒸熟了,你俩吃第一个!”
手心大小的薄面皮,包上满满的馅料,右手虎口旋转收紧定形,左手拇指按实。
出锅时,明嘉和鹄儿守在锅边,用手挥散蒸汽,笼屉上的烧麦馅料半吐,水晶似的面皮皲皱,完全粘在了糯米上。
一张口,湿滑的冰皮一下就散了,明嘉赶紧用一只手托住,一股脑将整只烧麦都塞到了嘴里。饼皮是扯不断的,董鹄咬了一口,剩下那半根本分不开,也索性都填进嘴里。两人的腮帮子鼓鼓囊囊的,像只囤货的小仓鼠。
三人用完后,将烧卖装好,提着食盒去了码头。
怕里边的烧卖凉了失了口感,福珠带着俩弟弟连走带跑地,到了食摊,三人背后出了一层薄汗。
吴氏右手上下翻飞,火烧腾到半空,“啪”又落回铁铛上,田氏手法熟练地给食客装卤煮,想吃肉夹馍的得等这锅火烧出来了,没办法,饼铛只有一个。
福珠替了田氏的位置,让她和吴氏食点烧麦,将剂子做好放进锅,吴氏边食烧卖,边指挥明嘉翻面,鹄儿撸起袖子刷洗食客用的碗筷。不用多说,每个人都能找到干活的位置。
田氏先尝了一只,香菇腴美,肉丁鲜嫩,糯米黏甜,简直让人品不过来。
烧麦没有出锅时那么烫,带点余温现在吃起来正好。两人早上只饮了点豆浆,此时尝到糯乎乎的烧麦,胃里一下活起来了。
吴氏连食了两个,才顾得上说话:“珠儿的手艺越发好了,这烧麦捏的像花儿一样,光是看着,都诱人的很。弟妹,你可是有口福了。”
田氏自是美到了心里:“都是珠儿自己琢磨的,她打小就手巧,是我们都有口福了。”
福珠平日有空就会下厨,这些日子,吴氏跟着也尝到不少新菜。
“我也沾了不少珠儿的光,还是女娘贴心。”吴氏看着笨手笨脚翻馍的明嘉道。
“娘,我自是不如堂姐的,你就别想了。”明嘉翻着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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