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去养猪(美食)》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陆母摆摆手。
“小娘子心灵手巧,做的菜都是我没见过的,刚才在厨房,我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张嬷嬷开玩笑说:“夫人快尝尝吧。”
“你呀,还当着人小娘子呢,也不怕叫人笑话咱们主仆。”说完又看着福珠笑,这姑娘乌发红唇,挺翘的鼻子,眼神坚定,看着就是有主见的,小脸被风吹得有点发红。福珠过来后吃的不错,身体已经不像之前那么干瘦了。
福珠见陆母不像陆离那么疏冷,温婉中又带着点忧愁,不知是不是福珠的错觉,陆母明明喜欢开玩笑,但是不知什么堵着她,像开心却又不敢。
瓦罐里的粥还翻腾着,盛到碗里,瓷勺搅一搅,米粥中还有乳白的鱼片和切碎的葱花,福珠将食盒里的几道菜端出来,油亮的排骨上点缀着白芝麻,笋丝碧绿,鸡蛋炒韭黄抓眼的很,菜不多,但是看了让人觉得口齿生津。
陆母尝了一口粥,大米已经熬的软烂,轻轻一抿就化在舌尖。鱼肉香甜,毫无腥气,细嚼还有回甘。陆母最钟爱的便是那个糖醋排骨,没想到竟是酸甜口的,一下打开了陆母这几天的胃口,夹了一口凉拌笋丝,清爽沁脾,仿佛在冬天尝到了春天的味道,还有鸡蛋韭黄,嫩中带脆,韭黄的层层叠叠在牙齿间迸开,纤维感令人畅快。
一顿陆母用了大半,中间还让福珠坐下和她一起用,不过福珠拒绝了,毕竟第一次见面,还有些不好意思。
可把张嬷嬷高兴坏了:“夫人,你终于用饭了。看来平时是我做的不好吃,所以才用的不多哩。”
“我是看见这么漂亮的小娘子觉得心情舒畅才用的,不过这菜做的的确好,尤其是这糖醋排骨,酸酸甜甜甚是可口!”陆母高兴道。
“陆夫人喜欢就好,平时要用饭,我见陆公子忧思重重,很是担心您。”福珠道。
“别叫我陆夫人,叫我陆伯母就行,孩子你跟我说说,你是怎么跟我家三郎认识的?”陆离从小就喜欢独处,甭说女子,就是身边除了伴童陆禾陆岸哥俩,男子都见的不多。
“我把菜谱卖给了陆公子,现在算得上是个生意伙伴。”福珠讪讪道,全然省略了两人的斗智斗勇。
“我家三郎从小就爱做生意,只是无法施展罢了,都怪我这不争气的娘,没能给他个嫡子的身份,让他这么多年一直被欺压,只是他不说罢了。”陆母又想到了伤心事。
“如今陆公子的酒楼很是红火,陆伯母不用担心。”福珠也不知其中缘故,只是劝解道。
“想来你的菜谱给他助力不少吧,我可知道,那破酒楼近几年冷清的很,不然那毒蛇一样的老二也不会舍出来。”陆母又想到什么:“不说他了,想起来我就生气。”
“生气也不能拿自己身子泄气,这样不仅让陆公子伤心,还让那些小人得志,这不是让亲者痛仇者快吗?”福珠语气上扬:“要活就要活的潇洒,您有陆公子这么孝顺又俊俏的儿子,旁人高兴都来不及,怎么您还发愁呢?”
殊不知,刚刚回来的陆离正好站在门口听到这句话,这还是第一次听小娘子说自己俊俏,眼里不由地染上笑意。
陆禾见公子不仅不发怒,还有点高兴是怎么回事。
“丫头你说的对,我得好好活着,我还有离哥儿没有娶妻呢。”陆母听完福珠的话心情舒畅不少,心里又埋怨道:不过这小子什么时候能让我抱上孙子?
“母亲讲什么呢这么高兴?”陆离进屋假装没有听到刚才的话。
福珠看向来人,今天的陆公子没束发,看起来平易近人不少。
“我和董小娘子聊天呢,不得不说,小娘子不仅厨艺好,还会开导人。”陆母拉着福珠的手说。
“是么?”陆离笑着看向尴尬的福珠。
陆母的热情弄得福珠不知所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一朝穿越,姜桃穿到了殷商时期,穿成石矶娘娘坐下一童子,名曰碧云。 芜湖,前世早死,这世穿成修仙之人,甚是快哉! 只是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姜桃冥思苦想,终于想起来,她似乎是封神演义中,被哪吒用震天箭一箭穿喉而死的炮灰。 脑中还不合时宜闪现一画面:少年身形的红衣三太子,轻轻松松拉开乾坤弓,一只震天箭破空而出,直奔她脑门儿来…… 好不容易重新活一次的姜桃捂住脑袋,惊恐不已,决定无论如何都要避免这种事情发
其他 40万字 2个月前
玄门创始人段安洛,玄术界千年不遇的绝世天才,十六岁扬名天下,却在二十三岁突然失踪,生死不知。 五百年后,全球灵异复苏,各地怪事不断,段安洛却在禁地中苏醒。 门道中落,曾经的山门早已化成废墟,连皇帝御赐的牌匾都被当成古董送去了博物馆。 玄门唯一的家产就是一个破旧的民俗店:五环以外,占地只有一百平,窗户是纸糊的,墙面大片掉漆,再加上附近的传说,已经成了有名的鬼宅。 玄门现任掌门灵力还没他养的猴子高,
都市 81万字 2个月前
百年谢氏嫡长子谢执砚,清贵入骨,风仪若玉,他娶的是诗书世族最端庄的闺秀为妻,世人皆道璧人成双,天作之合。 对于婚事,谢执砚起初并不在意,左右不过是替他打理内宅,侍奉长辈。 纵是夫妻伦常,也同样持重守度,从不越矩。 故新婚不久,他便毫不留恋披甲远赴边塞。 好在妻子贤淑,每月家书事无巨细,实在让人无可挑剔。 直到贞德九年。 霜雪覆长安那日,谢执砚提前归朝。 …… 后来,他踏入那间短短两年不到便名动燕
其他 65万字 2个月前
明心觉醒意识,知道了自己活在一本爱恨嗔痴的话本里 她是男主心中的青梅白月光,可惜英年早逝,死后成了男女主之间坚不可摧的阻挠,男女主因为她的存在你追我逃上千章,折磨的你死我活 明心【咳咳吐血】:……我说够了 意识复苏时,明心正坐在赶往乐坊的马车里 原剧情中她因不满男主去乐坊听曲,揪也要将人从乐坊中揪回来 恢复记忆的明心不想掺和,本欲转头就走 却在冬夜里,听到有人痛苦的求救
其他 41万字 2个月前
陶秋死后胎穿成了废土世界的一只肥啾,从破壳到长大,浑浑噩噩过了许多年。 直到二十岁,他幻化出人形,也恢复了上一世作为人类的记忆。 坏消息:难以自控的发热期到来了。 好消息:领地里出现了一个帅气男人。 陶秋美美把男人叼回窝。 当夜,两人滚到了一起。 第二天,陶秋出去找食物,回来却发现男人不见了。 一个月后,陶秋生下了三个鸟蛋,又过了一个月,鸟蛋孵出了三只小鸟。 陶秋就这么成为了三个孩子的爸爸。 为
都市 91万字 2个月前
在成为特工的同时,畏寒的黑发少年也获得了一本手札。 根据手札的记载,身为特工的兰波在未来会获得一位非人的挚友兼搭档,教育他、培养他、监视他,交换双方的名字,为他准备礼物,即使遭到背叛,失去记忆流落异国他乡,也在最后甘愿为他而死。 这真是相当荒谬,尤其他的本名叫魏尔伦,这段故事的主人公之一。 他以后会改代号为兰波?将本名送给一位会在未来背叛他的搭档——而对方亦将背叛法国,成为被世界通缉的[暗杀王]
其他 52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