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内斯小说
  1. 吉内斯小说
  2. 都市小说
  3. 穿到古代去养猪(美食)
  4. 1、萝卜猪肺汤
设置

1、萝卜猪肺汤(2 / 3)



《穿到古代去养猪(美食)》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行了行了,我得回去了,萧老头约了我喝酒,要是迟了,可是要被罚的。”

董父追出去,人已经出了大门口,只看得到他的衣角。

董福珠看得出来,胖郎中是不想收诊金,所以匆匆离开,果然老天待自己不薄,刚穿过来就碰到了好人,这份恩情以后一定要报达。

田氏抹了抹眼泪“珠儿饿了吧,娘这就去做饭。”

董鹄终于有空隙上前了:“姐姐!下次鹄儿去猪场帮忙,我也是男子汉,要保护你和娘。”眼泪啪嗒啪嗒的,拿手抹了抹又说:“姐姐千万不要再去猪场了,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娘一直骂爹没有看好你。”

董福珠看着面前的这个陌生小弟,穿着一件不知多少年棉絮改的破袄子,透着光能看到里面疙疙瘩瘩的棉花,手指头和原主的一样,冻得像胡萝卜,客气的话到了嘴边说不出口:“好,到时候姐姐和鹄儿一起去。”

外边田氏做好了饭给董福珠端了进来:“鹄儿也去和爹吃饭吧。”

董福珠已经连着躺了三天,骨头都躺酥了,正想着找个借口起来:“娘,我也想起来和你们一起吃。鹄儿,快扶我起来。”

田氏一看,想拦也拦不住了:“那好,鹄儿扶着姐姐慢点走。”

董福珠还以为起来会不适,没想到原主的身体素质不错,除了有些无力以外,都挺好。

董家吃饭就是在外间支张桌子,因着中午阳光正盛,董福珠坐下才看清了桌上的吃食,桌子中间是一碟子黑乎乎的腌萝卜,除了她那碗是鸡汤,中间还放着个鸡腿外,包括鹄儿那碗都是稀粥,或许都称不上是粥,也就是碗底沉着几粒数过来的米花。

“珠儿快吃饭吧,一会儿凉了就不好喝了。”田氏端起碗,小口喝着稀粥。

董福珠看着田氏干裂的嘴唇,心里不是滋味,将碗里的鸡腿分成两份:“娘,你风寒还没好,也吃些补充营养,还等着你赶紧好起来教女儿刺绣呢。”

怕田氏拒绝又说:“爹你说是不是啊,女儿就先不给你和鹄儿吃了,我和娘可是病人呢。”

“是这个理,芳娘你也吃,我吃完饭再去镇上的酒楼问问还收不收猪肉,顺便再给你抓些药。”董父喝完粥看时候早了,戴上帽子匆匆忙忙往外走。

田氏看灶台边剩下的猪下水,叹了口气交待:“鹄儿,一会儿把猪肠子给曹婆婆送过去喂鸡,他家大郎帮咱们,也没什么能报达人家。”

喝完鸡汤刚要回房的董福儿听完这句话,不由得一愣:“娘,猪下水用来喂鸡,咱们不做着吃吗?”

“猪下水臭烘烘的,一股子骚臭味儿,前几年有人好奇做了吃,那臭味儿熏得邻居都吐了,这怎么能吃哩?”田氏拿出一副猪肺,放到给鸡剁食的案子上:“珠儿快回房休息吧,别跟娘捣乱。”

看到猪肺也要喂鸡,这下谁劝董福珠回房都不行。作为上辈子的养猪大亨,对猪的吃法研究那也是一等一的,那可是走到哪收集到哪儿,多的都可以出一本食谱了。对猪任何部位的浪费都是对它的不尊重。

“娘,这副猪肺您交给我处理吧,我昏迷的这几天梦到了新菜式,让我试试吧。”

田氏看女儿认真的样子,虽知道她胡闹,还是不忍拒绝:“好,你可别累着,需要帮忙,叫娘给你打下手。”幸好原主也尝试新菜式,否则就露馅儿了。

正好,碗架子下边还有几个白萝卜,有点蔫儿,倒是没冻,考虑到田氏感染了风寒,董珠儿有了主意,寒冬天喝猪肺萝卜汤最合适不过,止咳润肺。

白嫩嫩的猪肺还很新鲜,别看它表面干净,其实和猪大肠一样,脏得很,要好好处理。珠儿拿出没用过的针,在猪肺上扎出小孔,然后顺着喉管将水灌满猪肺。

由于原身刚醒,胳膊没有力气,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关小说推荐

[哪吒]被一根藕死缠烂打后

[哪吒]被一根藕死缠烂打后

流浪的狸猫 / 文

一朝穿越,姜桃穿到了殷商时期,穿成石矶娘娘坐下一童子,名曰碧云。 芜湖,前世早死,这世穿成修仙之人,甚是快哉! 只是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姜桃冥思苦想,终于想起来,她似乎是封神演义中,被哪吒用震天箭一箭穿喉而死的炮灰。 脑中还不合时宜闪现一画面:少年身形的红衣三太子,轻轻松松拉开乾坤弓,一只震天箭破空而出,直奔她脑门儿来…… 好不容易重新活一次的姜桃捂住脑袋,惊恐不已,决定无论如何都要避免这种事情发

其他 40万字 2个月前

我从棺材里坐起来,妖孽都得跪下

我从棺材里坐起来,妖孽都得跪下

黑猫睨睨 / 文

玄门创始人段安洛,玄术界千年不遇的绝世天才,十六岁扬名天下,却在二十三岁突然失踪,生死不知。 五百年后,全球灵异复苏,各地怪事不断,段安洛却在禁地中苏醒。 门道中落,曾经的山门早已化成废墟,连皇帝御赐的牌匾都被当成古董送去了博物馆。 玄门唯一的家产就是一个破旧的民俗店:五环以外,占地只有一百平,窗户是纸糊的,墙面大片掉漆,再加上附近的传说,已经成了有名的鬼宅。 玄门现任掌门灵力还没他养的猴子高,

都市 81万字 2个月前

衔珠

衔珠

林听蝉 / 文

百年谢氏嫡长子谢执砚,清贵入骨,风仪若玉,他娶的是诗书世族最端庄的闺秀为妻,世人皆道璧人成双,天作之合。 对于婚事,谢执砚起初并不在意,左右不过是替他打理内宅,侍奉长辈。 纵是夫妻伦常,也同样持重守度,从不越矩。 故新婚不久,他便毫不留恋披甲远赴边塞。 好在妻子贤淑,每月家书事无巨细,实在让人无可挑剔。 直到贞德九年。 霜雪覆长安那日,谢执砚提前归朝。 …… 后来,他踏入那间短短两年不到便名动燕

其他 65万字 2个月前

救了路人男之后

救了路人男之后

今寺 / 文

明心觉醒意识,知道了自己活在一本爱恨嗔痴的话本里 她是男主心中的青梅白月光,可惜英年早逝,死后成了男女主之间坚不可摧的阻挠,男女主因为她的存在你追我逃上千章,折磨的你死我活 明心【咳咳吐血】:……我说够了 意识复苏时,明心正坐在赶往乐坊的马车里 原剧情中她因不满男主去乐坊听曲,揪也要将人从乐坊中揪回来 恢复记忆的明心不想掺和,本欲转头就走 却在冬夜里,听到有人痛苦的求救

其他 41万字 2个月前

肥啾在废土种田养崽

肥啾在废土种田养崽

饭仙 / 文

陶秋死后胎穿成了废土世界的一只肥啾,从破壳到长大,浑浑噩噩过了许多年。 直到二十岁,他幻化出人形,也恢复了上一世作为人类的记忆。 坏消息:难以自控的发热期到来了。 好消息:领地里出现了一个帅气男人。 陶秋美美把男人叼回窝。 当夜,两人滚到了一起。 第二天,陶秋出去找食物,回来却发现男人不见了。 一个月后,陶秋生下了三个鸟蛋,又过了一个月,鸟蛋孵出了三只小鸟。 陶秋就这么成为了三个孩子的爸爸。 为

都市 91万字 2个月前

针对暗杀王的失控教育

针对暗杀王的失控教育

踏瀑飞白 / 文

在成为特工的同时,畏寒的黑发少年也获得了一本手札。 根据手札的记载,身为特工的兰波在未来会获得一位非人的挚友兼搭档,教育他、培养他、监视他,交换双方的名字,为他准备礼物,即使遭到背叛,失去记忆流落异国他乡,也在最后甘愿为他而死。 这真是相当荒谬,尤其他的本名叫魏尔伦,这段故事的主人公之一。 他以后会改代号为兰波?将本名送给一位会在未来背叛他的搭档——而对方亦将背叛法国,成为被世界通缉的[暗杀王]

其他 52万字 2个月前

本页面更新于
回到顶部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