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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明白了。”余霁叹气,他本来对这位皇帝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好感的,毕竟带来了局势的平稳,现在好感直接降到负数。
熊爹真把宇文霁大脚趾剁了送过去了,那便能彰显他的权威了——朕作为皇帝,还是对藩王有着绝对的控制权的,朕要他们其中一个独子的脚指头,这不就给我送来了吗?你们其他人也该如此恭顺。
但平王一脉根本就没参与岐阳的政治斗争,他们只是老实规矩的边缘人罢了。皇帝是柿子捡软的捏。
宇文霁知道熊爹是不可能送的,可这样就是打了皇帝的脸了:“我们会被征讨吗?可目前天下能保持安稳,就是因为宗室。一旦朝廷对诸王动兵,朝廷与诸王之间的信任彻底崩裂,天下不是就离大乱不远了吗?”
“大郎,我同样不确定。我能得到的讯息,还是太少了。”乌墨回答他,“我只能说,做好最坏的打算吧。假如可以快速‘剿灭’平王,对朝廷还是十分有利的。”
“他从哪儿调兵啊?”余霁摊手,“周边三州?”
丕州周边不是土匪窝,就是流民巢,熊爹为什么不派兵征缴?还是那个问题,无皇命,诸侯王不得擅离封地。上次熊爹能离开,是因为皇帝广发诏书。
熊爹是平王,丕州刺史,无论作为藩王或刺史,在没有皇帝命令的情况下,他和他的士兵,都不能离开丕州。周围都一片糜烂了也不行,就让它们烂着。否则私自动兵,就是造反。
熊爹当年能带兵出去,因为大家都是“熟人”了,无论流民帅或盗匪头子,跟他们家都是打游击,甚至有时候还会把百姓朝丕州赶一赶,双方形成了诡异的共生关系。谁会没事儿跟几万人的骑兵大部队硬碰硬啊?都是让道开路,甚至还帮他们护送辎重,以免有不长眼的小头目想过来占便宜,让大家一块儿倒霉的。
皇帝派来的军队是哪根葱啊?他们想打丕州,先把丕州外围这群打散了再说,等他们先打完了,丕州早就得到消息,严阵以待了。
即使贼军见朝廷势大,不敢打,但也必定会有来丕州报讯的。现在的丕州和周边三州的关系,有亿点复杂。
可宇文霁见乌墨神色复杂,便问他:“我有什么地方疏漏的?”
他常常有疏漏的,习惯了,问起来十分坦然。
乌墨答:“若前来征讨的,确实是周边三州呢?”
“嗯?”宇文霁思索片刻,想到了一个词,“诏安?”
“是。于朝廷来说,速胜虽才是头等大事。但若可使盗匪流民与丕州军两败俱伤,其更可一举收获四州之地。”
“可用脚后跟想,也知道他们打不赢啊。难道他惦记着我们和贼军打完了,他再派朝廷过来征缴不臣?管一个刚刚与乱匪交战过的藩王叫作不臣?”
乌墨看着这个比他还要高大的少年,虽然宇文霁已经改变了很多,但依旧会表现出很有趣的纯真仁善来。
但他这个眼神,宇文霁就知道,自己又犯傻了——他还惦记着跟人讲道理,讲脸面。
人们确实都乐意自称自己洁白无瑕,诚恳善良,当他穿过来前,在新闻上见到的大人物的无耻,难道就少了吗?
宇文霁正沉思,就听外面一声:“大趾!”
熊爹来了。
他有名字了,将来当面称呼他大趾的,应该只剩下熊爹和母亲了。
“来来来,和爹走。”熊爹再不能像过去那样,把宇文霁提溜起来,就带走了。
宇文霁想跑,一看他爹这个表情,就知道没憋着好屁,他站起来,问:“能带乌墨吗?”
“不能。”
确定了,不是好屁……乌墨起来行礼送别的时候,用同情的眼神目送他。
偏偏此时,熊爹又加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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