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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尘土,对他说:“伯父好,我是季蓝的爱人。”

谢飞这才反应过来, 他刚刚把谭秉桉当成了季蓝,毕竟一直都没见过面, 样貌也很年轻, 加上前些天听见徐涟漪突然说孩子要过来探亲, 就给认错了。

俩人的谈话声惊动了里边的人, 季蓝陪着妈妈一同出来, 第一眼便看到了谢飞,他是个长相很柔和且憨厚的男人,皮肤有些黑, 大概是常年干农活风吹雨打造成的,给人一种老实能干的感觉。

双方都比较陌生, 季蓝知道应该叫人,但思来想去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又不能跟着谭秉桉一起喊伯父,但喊爸爸的话又感觉很怪异。

最终还是谢飞眼精, 见季蓝不好意思,赶在他前头开口:“叫叔叔就行,一家人,没那么多规矩。”

季蓝这才弯起嘴角,笑盈盈地喊了声:“叔叔好。”

谢飞手里正提着各种食材,季蓝觉得自己这么干站着也不好,刚想鼓起勇气想帮他把东西放进屋里,结果被谭秉桉眼疾手快地抢了先。

季蓝无意识地抽了抽嘴角,视线一动不动的跟随着谭秉桉,只见对方已经提着东西进了里屋,徐涟漪拉着他也赶紧进去,说外面晒,怕他会中暑。

季蓝撅着嘴,心想谭秉桉什么时候这么殷勤了,在家里没见他这么任劳任怨过。

自从谢飞一回来,便在厨房里忙活,季蓝偷偷看了好几眼,觉得他妈二婚嫁对了人。

家里多了几瓶饮料,人老了上了年纪很少喝这种,但年轻人爱喝,尤其是季蓝,小时候最喜欢,徐涟漪一直记得,所以吩咐谢飞买了好几提玻璃瓶装的果汁。

俩人头一回来,徐涟漪不知道该怎么不偿这些年来对季蓝的亏欠,以往家里来客都是从小饭馆里要几个菜,但这回轮到了她跟谢飞一块下厨。

厨房里的陈设还是十几年前的那种,灶上有口大铁锅,光滑铮亮,就这种锅炒出来的菜最香,最有锅气。

季蓝一贯是闻不了油烟味的,可这回不知道怎么了,一点都不抵触,非要在厨房里转悠,谭秉桉生怕他太激动出了事,说什么都不离开他一分一毫,季蓝走到哪,他便要跟到哪。

小小的厨房里,就这么挤了四个成年人。

徐涟漪把卤好的猪蹄劈了一刀,拿着一副现买来的一次性手套,亲昵的朝着季蓝使了个眼色,季蓝顿时心领神会,屁颠屁颠的过去。

徐涟漪给他手上套了塑料手套,把温乎的卤猪蹄往他手里一塞,“上屋里吃去吧,这热,对你跟孩子不好。”

“谢谢妈妈。”季蓝对这个称呼还有些不习惯,但心里感动急了,啃着猪蹄就出了厨房,找了个木凳子坐在棵桃树下乘凉,谭秉桉也搬了个凳子紧紧挨着他。

季蓝啃得嘴巴上都是油,扫了一眼在一旁眼巴巴看着他的谭秉桉,好心问:“你吃不吃?”

谭秉桉刚想拒绝,便看到季蓝已经用手撕下来一块带着筋的肉塞进了他的嘴里,还不忘朝他挑挑眉,问:“怎么样,香不香?”

说完,他又叹了口气,语重心长道:“在家你都不给我吃肉,今天可给我香惨了,你说为啥肉那么好吃呢?”

“”谭秉桉怔了瞬,才说,“我有吗?”

季蓝舔舔唇,嗦着骨头:“你当然有,就凭你没给我买过猪蹄!”

“那不是吃了排骨了?”

季蓝摇摇头:“那不一样,都不一个味。”

“那牛排呢,也吃了的。”

“你还敢提牛排?”季蓝仿佛想到了某些事情,“你每一次买的牛肉都塞牙,我吃完都要剔牙剔半天,难受死了。”

谭秉桉:“”那是煮老了。

季蓝很快便将猪蹄啃完了,但觉得吃独食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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