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火不寂寞》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呆在医院。
今天的天气不错, 阳光顺着窗户照进来。于胭眯了眯眼, 弯下腰, 一条腿跪在沙发上继续叠衣服。
她把东西收拾得差不多, 看着立在地上那两个二十四寸的行李箱, 兀自坐在沙发上玩消消乐。
手机上突然弹出条消息,是程与翔问她周末要不要一起去趟雍和宫。
于胭玩笑着说他不会来了北城四五年还没逛过雍和宫呢吧。
程与翔告诉她,他是想去雍和宫给奶奶求一条开光的手串保平安。
于胭觉得自己一和他对比,简直就成了没心没肺的那个。人家想的是图个健康平安,姑且不论这东西可不可信,至少这份心是好的。而她呢,满脑子都是玩儿。
于胭觉得羞愧,立刻应了下来。
和程与翔约定好去雍和宫的事,她又百无聊赖地玩儿了会消消乐,然后躺在沙发上闭着眼晒太阳。
阳光充足,洒在身上暖洋洋的,她居然浑浑噩噩地睡了回去。
赵冀舟回来的时候,她睡得正香,缩成一团,身上盖着大衣,一半落到了地上。
她今天穿了件乳白色的短款毛衣配了件浅蓝色的阔腿牛仔裤,因为睡觉的姿势不安分,毛衣下刚好露出一截腰肢。
他突然想到,她的腰间没有一丝赘肉,不盈一握,他两只手便可将其箍住,她便再也动弹不得。可她吃的不少,他平时也不曾苛待她,有时候晚上体力消耗过度,他还会给她加顿夜宵。
怎么就是养不胖呢?他想。
赵冀舟踱步走到她面前,坐在沙发边上。这个季节的光是柔和的,不带任何灼伤力,衬得她这个人都温柔许多。
他静静地打量着她这张精致的小脸,突然笑了出来,他得承认,最初他对她就是见色起意。可现在呢,她这个人走进了他的心里。
她睡得很熟,完全没意识到身边多了个人,恬淡安宁。
他看了眼时间,还是把她叫醒了。看她睁开迷蒙的双眼,伸手去拉他的手,像只慵懒的小猫,他被一种巨大的成就感裹挟。
他知道,她是依赖她的。
赵冀舟往前挪了挪,把她拉起来圈在怀里,“回家了。”
于胭把下巴卡在他的肩窝,声音沙哑地说:“知道了。”
那时候的于胭已经溺毙在他的温柔中了,在她的角度,他是个成熟又温柔的恋人,是值得她依赖的对象。
却忘了,他这个人本身偏执又狠厉。他待你好,只是因为他愿你待你好。
他这种人,一但翻脸,能一秒将你拉进地狱。
周末,下了场小雨。
于胭和程与翔本想等着雨停了再过去,可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眼看着到了下午,雨也没有要停的迹象,两人只好打车去了。
北城温度持续下降,寒冷丝丝入骨。
可能因为天气的原因,当天雍和宫的人数比较少,似乎少了些往日的喧嚣,多了份沉静。
雨中的雍和宫,似乎更显庄重神秘。雨水顺着琉璃瓦屋顶滴落下来,禅意渐浓。
于胭和程与翔并肩踏在潮湿的石板路上,一人撑了一把伞,她问:“你怎么没带石敏一起?”
程与翔笑笑,“她人忙,不是准备明年考研?”
“那你给她买一个带回去好了。”于胭笑笑,绕过地上的水洼。
“嗯。”
他们两人收起雨伞进了法物流通处,开始挑手串。
于胭低眸看着那些手串,将视线落在了手串下的“平安”两字。她低声问程与翔:“这个准吗?”
程与翔给了个模棱两可的说法,“心诚则灵。”
于胭挑了个香灰琉璃手串,暗夜星空蓝,大串,一眼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雨宫美琴发现自从她打了一个炸弹犯之后,平静的生活就一去不复返。 去大阪旅游碰见青梅竹马的小侦探指挥老板保护现场 放学回家碰见都市传说连续杀人犯 去画家别院碰见铃木家二小姐和她两个发小正忙着抓犯人 回家后金手指提示才发现今天遇到的小学生侦探在几年后不仅没长大反而缩小了! 最最重要的是和一个与自己预期完全不符的人在一起了。 卷毛警官梗着脖子恶狠狠的揪住雨宫美琴的脸,“哈啊?小笨蛋有什么不满吗!” 雨
都市 64万字 1个月前
伊洛里的妹妹失踪了,头号嫌疑人是整个帝国里的最富有的公爵大人。 为了找到妹妹,伊洛里决定以身犯险,以家庭教师的身份接近那位出了名性情冷僻又阴沉的公爵大人。 一开始,伊洛里以为公爵冷酷无情,对任何平民都蔑视又残忍,于是他步步为谋,在工作上,积极投喂公爵的两个小外甥打好关系;在交友上,积极交往公爵身边人套情报,包括但不限于公爵喜欢吃什么、做什么、每天干什么;在生活上,积极找机会跟公爵接触,送花送药送
都市 90万字 1个月前
纯情万人迷长发大小姐实验体攻 vs 控制欲爆棚腹黑忠犬ai机器人受 作为实验品的你,在梦中拥有了初恋——一个和你长相相同的俊美男人,告白词是“如果我死在阿谢尔手里,一定会无怨无悔。” 你是外表高冷的高岭之花,最好这一口,于是,你答应了他的追求。 有一天,你突然得知,原来你只是创造者白月光的替身。 你的世界在颠覆,没人想作为某人的替身而存在。 然而,你意外的发现,那个白月光,刚好是你的初恋。 不知
其他 65万字 1个月前
《魔皇》这本书里,主角凌无朝天生神魔双骨,十九岁那年,和当世第一仙宗最张扬跋扈的大弟子沈越冥谈了段荒谬又香艳的风月情。 沈越冥剜他神骨,断他左臂,把他玩得团团转,将他一颗真心摔进泥地狠狠践踏。 他这才知道,沈越冥带他回家,只是为了他的神骨。 一夜间,魔骨蔓延,朗目疏眉的少年变作银发赤瞳的断臂妖魔。 他拖着残破的身躯行走在世间,最终心灰意冷,觉醒魔骨,当上了魔皇。 下一页——全文完。 话本外,看完
都市 55万字 1个月前
我叫森奈央,来自横滨,虽然现在还只是个普通大学生,但只要干掉我爸马上就能继承一个拥有五栋大楼的跨国大公司。 但是我不干,因为我善。 某天,外号是废柴纲的学长告诉我,我的黑心中二病表哥决定颠覆世界,解决方案就是找齐包括我自己在内的七位守护者,和他1对1打七场架。 我不是很懂为什么不直接群殴,但这委托,我接了。 你要问我为什么接这个活?因为我善。 我坚定继承学长遗志(划掉),和我哥定下三月之期,准备
其他 84万字 1个月前
当红顶流陆聿宁很讨厌他的死对头裴砚。 偏偏两人的邪教c粉满山遍野,随便一个对视都能让她们磕到原地过年。 陆聿宁一度觉得那些粉丝瞎了眼,他脑子被驴踢了才会喜欢裴砚这种冷漠、傲慢、天天放信息素骚扰别人的alha。 直到一觉醒来,他穿成了死对头家里的猫,睁眼俨然就是裴砚那张讨人嫌的冰山脸! 没等他跑,就被死对头一捞二蹭三埋胸,正值分化期的他直接被无孔不入的冷杉薄荷信息素沁染得当场炸毛。 陆聿宁:? 但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