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婚御史大人后跑路了》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第111章 见父面“我想弥补你,你给我一个机会……
晏元昭将静贞母子藏在城外的庄子里,如他与裴简说的那般,三日后,悄悄把人带进了城,趁夜送往大理寺狱探望裴简。
三更夜,马车在角门的树下等候,与黑魆魆的树影融为一体。
白羽引着静贞与小裴谦从狱中出来时,静贞脸色很是平静,阿谦脸上残留着泪痕。
晏元昭看了静默无言的静贞一眼,从袖里掏出帕子,蹲下给阿谦擦净脸。
“晏叔叔”阿谦小声呜咽。
裴简以前带着阿谦见过几次晏元昭,因而阿谦对晏元昭很亲近。静贞则不一样,许是因为悲伤难消,许是因为心有芥蒂,她几乎不开口说话。
晏元昭轻声哄着阿谦,将小家伙抱进马车,取了阿棠备在车里的甜果子给他吃。
等静贞也踏进马车后,晏元昭道:“今夜你们先在城中待一晚,明天我会将沈司直带来,让他同你见一面。”
与沈宣相认,这是静贞向他提出的请求。
静贞垂首,第一次开口道谢,“多谢晏大人。”
晏元昭安排静贞母子在奉贤坊的宅子宿下,次日去了衙门上值。
阿棠对静贞很好奇。
扮了那么久沈五娘,熟知她的过往,亲身体验沈家人对她的爱恨,还为她打抱不平过,阿棠在心里早把她当做一个素未谋面的朋友。
然而从晏元昭口中得知了静贞的事情后,阿棠的感受就很复杂了。很难想象这个弱质纤纤的女子与裴简一道在背后操纵她,还曾指使云岫刺杀晏元昭。
静贞与沈宣的关系更是叫阿棠咋舌。回想起沈宣对她的态度,那莫名哀伤的眼神,急切的讨好,一切都有了解释。
一句话,沈家男人都不是什么好玩意儿。
雪后连日阴冷,静贞待在西厢房,穿着为定远侯服丧的白衣,入了定一般坐着,久久不动。
阿棠推门进去,乍一看她,觉得她好像一张纸人,生息全无。阿谦趴在一旁的矮榻上,手里捧着一本画册子看,神情也恹恹的。
阿棠在静贞面前放了一碗鱼片粥,“听说你大半天滴米未进,我知道你没心情吃东西,但人是铁饭是钢,还是多少吃一点吧。”
静贞睫毛都没抬一下,仿佛没听见一般。
阿棠又劝了一句,也没得来任何回应,只好放弃。
她端详静贞半晌,“我和你确实有几分像,别的地方倒没什么,只这一双眼睛,我瞧你就和照镜子似的。而且我们名字中都带着棠字,也算有缘。”
“我名唤静贞。”静贞淡淡道。
除此之外,半个字也不多说。
阿棠起身,去找矮榻上的小男孩。
“阿谦,给你变个戏法怎么样?”
“戏法?”阿谦懵然。
阿棠掏出一块帕子平展在手掌心,“看好了,帕子上什么也没有。”
她合掌为拳,揉弄了几下帕子,旋即张开手,帕子上赫然出现一只纸包的饴糖。
“哇!”阿谦眼睛一亮,拾起糖丢进嘴里,“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饴糖?”
“姨姨什么都知道。”阿棠笑道,“你阿娘一直不肯吃饭,你说这样好不好?”
阿谦嚼着糖,含糊道:“不好。”
“那你去劝一下你阿娘,让她吃点东西。”
阿谦摇头,“阿娘不爱搭理我,我有点点怕她。”
阿棠揉揉他脑袋,“话少的人,瞧着都会有点可怕。实际上他们都把感情放在心里,只是不爱说出来,所以不要怕。姨姨再给你变个戏法怎么样?”
“阿谦,你和这位娘子出去顽。”静贞突然开口道。
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八岁年龄差京圈he 偏执斯文京圈资本x娇媚心机女大学生 2015年,于胭的生活一团乱麻,挣扎,渺茫,无望。 初雪那天,她一身狼狈,穿了件黑色旗袍逃出酒吧,遇见了赵冀舟。 他穿了件黑色的大衣,蛰伏在雪夜里,昏黄柔和的路灯打在身上,有股与风雪融为一体的清冷感。 那晚,他救了她。 后来,她就这样跟着他。 于胭永远记得,赵冀舟陪她过了个年,她在蒙雾的窗户上小心翼翼地写下:“辞暮尔尔,烟火年年,朝朝暮暮,
都市 52万字 1个月前
雨宫美琴发现自从她打了一个炸弹犯之后,平静的生活就一去不复返。 去大阪旅游碰见青梅竹马的小侦探指挥老板保护现场 放学回家碰见都市传说连续杀人犯 去画家别院碰见铃木家二小姐和她两个发小正忙着抓犯人 回家后金手指提示才发现今天遇到的小学生侦探在几年后不仅没长大反而缩小了! 最最重要的是和一个与自己预期完全不符的人在一起了。 卷毛警官梗着脖子恶狠狠的揪住雨宫美琴的脸,“哈啊?小笨蛋有什么不满吗!” 雨
都市 64万字 1个月前
伊洛里的妹妹失踪了,头号嫌疑人是整个帝国里的最富有的公爵大人。 为了找到妹妹,伊洛里决定以身犯险,以家庭教师的身份接近那位出了名性情冷僻又阴沉的公爵大人。 一开始,伊洛里以为公爵冷酷无情,对任何平民都蔑视又残忍,于是他步步为谋,在工作上,积极投喂公爵的两个小外甥打好关系;在交友上,积极交往公爵身边人套情报,包括但不限于公爵喜欢吃什么、做什么、每天干什么;在生活上,积极找机会跟公爵接触,送花送药送
都市 90万字 1个月前
纯情万人迷长发大小姐实验体攻 vs 控制欲爆棚腹黑忠犬ai机器人受 作为实验品的你,在梦中拥有了初恋——一个和你长相相同的俊美男人,告白词是“如果我死在阿谢尔手里,一定会无怨无悔。” 你是外表高冷的高岭之花,最好这一口,于是,你答应了他的追求。 有一天,你突然得知,原来你只是创造者白月光的替身。 你的世界在颠覆,没人想作为某人的替身而存在。 然而,你意外的发现,那个白月光,刚好是你的初恋。 不知
其他 65万字 1个月前
《魔皇》这本书里,主角凌无朝天生神魔双骨,十九岁那年,和当世第一仙宗最张扬跋扈的大弟子沈越冥谈了段荒谬又香艳的风月情。 沈越冥剜他神骨,断他左臂,把他玩得团团转,将他一颗真心摔进泥地狠狠践踏。 他这才知道,沈越冥带他回家,只是为了他的神骨。 一夜间,魔骨蔓延,朗目疏眉的少年变作银发赤瞳的断臂妖魔。 他拖着残破的身躯行走在世间,最终心灰意冷,觉醒魔骨,当上了魔皇。 下一页——全文完。 话本外,看完
都市 55万字 1个月前
我叫森奈央,来自横滨,虽然现在还只是个普通大学生,但只要干掉我爸马上就能继承一个拥有五栋大楼的跨国大公司。 但是我不干,因为我善。 某天,外号是废柴纲的学长告诉我,我的黑心中二病表哥决定颠覆世界,解决方案就是找齐包括我自己在内的七位守护者,和他1对1打七场架。 我不是很懂为什么不直接群殴,但这委托,我接了。 你要问我为什么接这个活?因为我善。 我坚定继承学长遗志(划掉),和我哥定下三月之期,准备
其他 84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