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婚御史大人后跑路了》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下依序是沈宣、沈宴、宋蓁,然后是宋蓁的一对女儿,沈宜棠坐在最靠门的地方。
沈执柔一回来,沈府的规矩无形中重了数倍。
小厮将沈执柔从关南带回的礼拿给各位主子,给沈宣与沈宴的是砚台,给宋蓁的是手钏,阿瑜和阿瑾则拿到了琉璃珠。
而递到沈宜棠面前的是朵紫色通草花。
女儿家爱簪花,鲜花娇嫩易凋,匠人就以晒干的通草制成花朵模样,供女郎戴在头上。通草花比绢花逼真,比蜡花持久,上到后妃公主,下到平头百姓,都爱戴,不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但是——
随便一个小货郎的货担子里就能看到的东西,被拿来充当从关南带来给她的礼,不知是敷衍,还是羞辱。
沈宜棠对此有心理准备,宋蓁忧心的眼神投来,她冲她笑笑,大大方方地拿起通草花,簪到髻上。
沈执柔过问了几句沈宣这半年在大理寺经手的案子,又叫沈宴挑出近日做的文章,晚上送到他书房去。
沈宴唯唯应下。
沈执柔对小腹隆起的宋蓁道:“你怀着身孕,操劳家事,十分辛苦。力有不逮之处,不必勉强。”
“都是分内事,谈何辛苦。”宋蓁谦辞回应,看时机正好,便将晏元昭求娶沈宜棠的事娓娓道给公公听。
沈执柔的眉头一皱再皱,等到宋蓁说完,额上几条青筋迸出来,隐隐地跳。
“晏家小子是认真的?”他身子前倾,嘶声问道。
“是,他亲自来府表明的态度。”
“他说要娶她?”沈执柔手向末座的沈宜棠一指,眼里盛满不可思议。
沈宜棠埋着头,径以左鬓上硕大的紫色通草花对着他的手。
“就是小妹宜棠。”这回是沈宣回答。
沈执柔重重地哼了一声,张嘴说了什么,没有出声。沈宜棠余光看着口型,说的像是“荒唐”。
宋蓁婉声提醒,“因着晏御史表露了结亲之意,媳妇便没将宜棠庚帖寄到云沂林家,想等您回来做决定。”
“有什么决定好做?”沈执柔沉声道,“老夫与人立下婚约,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一诺千金,岂能更改!”
一时满堂皆静,众人面面相觑,难以置信。
“您的意思是,仍然让宜棠嫁到关南?”宋蓁小心翼翼地问。
“不错。”
堂上一片沉默,落针可闻。
沈宜棠咬着牙,心里大骂沈执柔迂腐顽固。
宋蓁揪紧帕子,不知如何答话,阿瑾和阿瑜听不懂,疑惑地看着母亲,她便让奶娘把两个小姑娘带下去了。
“父亲三思,”沈宣急急忙忙地道,“只是立下字约,还没过礼,完全可以拿八字不合为由退婚,算不上背约。宜棠有幸被公主府看上,要是还坚持关南林家,实在是可惜啊。”
沈执柔眯起眼,“不算背约?这种话你怎么好意思说的出口!老夫到云沂县的河堤上巡视,突然一阵大水来,将堤坝冲溃了一个口子,要不是林县令牢牢护住老夫,今日你便见不到为父了!滴水之恩尚要涌泉相报,何况救命之恩。老夫将她嫁过去,都觉得不足以偿此恩德,为了攀公主府的高枝而背信弃义,老夫不屑为之!”
沈执柔的声音由低到高,气势雄壮。
沈宣额上冒出汗,勉强道:“林县令救了父亲的命,儿子对他感激不尽。只是父亲要报恩,未尝没有别的法子,等来年吏部考课官员,父亲为他说几句话,让他到好一些的县州为官——”
“住嘴!”
沈执柔动了怒,“林县令为政好坏,是升是贬,自有吏部考评。老夫一生不偏不倚,不会做这种徇私的事。”
沈宣不太理解,“父亲提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八岁年龄差京圈he 偏执斯文京圈资本x娇媚心机女大学生 2015年,于胭的生活一团乱麻,挣扎,渺茫,无望。 初雪那天,她一身狼狈,穿了件黑色旗袍逃出酒吧,遇见了赵冀舟。 他穿了件黑色的大衣,蛰伏在雪夜里,昏黄柔和的路灯打在身上,有股与风雪融为一体的清冷感。 那晚,他救了她。 后来,她就这样跟着他。 于胭永远记得,赵冀舟陪她过了个年,她在蒙雾的窗户上小心翼翼地写下:“辞暮尔尔,烟火年年,朝朝暮暮,
都市 52万字 1个月前
雨宫美琴发现自从她打了一个炸弹犯之后,平静的生活就一去不复返。 去大阪旅游碰见青梅竹马的小侦探指挥老板保护现场 放学回家碰见都市传说连续杀人犯 去画家别院碰见铃木家二小姐和她两个发小正忙着抓犯人 回家后金手指提示才发现今天遇到的小学生侦探在几年后不仅没长大反而缩小了! 最最重要的是和一个与自己预期完全不符的人在一起了。 卷毛警官梗着脖子恶狠狠的揪住雨宫美琴的脸,“哈啊?小笨蛋有什么不满吗!” 雨
都市 64万字 1个月前
伊洛里的妹妹失踪了,头号嫌疑人是整个帝国里的最富有的公爵大人。 为了找到妹妹,伊洛里决定以身犯险,以家庭教师的身份接近那位出了名性情冷僻又阴沉的公爵大人。 一开始,伊洛里以为公爵冷酷无情,对任何平民都蔑视又残忍,于是他步步为谋,在工作上,积极投喂公爵的两个小外甥打好关系;在交友上,积极交往公爵身边人套情报,包括但不限于公爵喜欢吃什么、做什么、每天干什么;在生活上,积极找机会跟公爵接触,送花送药送
都市 90万字 1个月前
纯情万人迷长发大小姐实验体攻 vs 控制欲爆棚腹黑忠犬ai机器人受 作为实验品的你,在梦中拥有了初恋——一个和你长相相同的俊美男人,告白词是“如果我死在阿谢尔手里,一定会无怨无悔。” 你是外表高冷的高岭之花,最好这一口,于是,你答应了他的追求。 有一天,你突然得知,原来你只是创造者白月光的替身。 你的世界在颠覆,没人想作为某人的替身而存在。 然而,你意外的发现,那个白月光,刚好是你的初恋。 不知
其他 65万字 1个月前
《魔皇》这本书里,主角凌无朝天生神魔双骨,十九岁那年,和当世第一仙宗最张扬跋扈的大弟子沈越冥谈了段荒谬又香艳的风月情。 沈越冥剜他神骨,断他左臂,把他玩得团团转,将他一颗真心摔进泥地狠狠践踏。 他这才知道,沈越冥带他回家,只是为了他的神骨。 一夜间,魔骨蔓延,朗目疏眉的少年变作银发赤瞳的断臂妖魔。 他拖着残破的身躯行走在世间,最终心灰意冷,觉醒魔骨,当上了魔皇。 下一页——全文完。 话本外,看完
都市 55万字 1个月前
我叫森奈央,来自横滨,虽然现在还只是个普通大学生,但只要干掉我爸马上就能继承一个拥有五栋大楼的跨国大公司。 但是我不干,因为我善。 某天,外号是废柴纲的学长告诉我,我的黑心中二病表哥决定颠覆世界,解决方案就是找齐包括我自己在内的七位守护者,和他1对1打七场架。 我不是很懂为什么不直接群殴,但这委托,我接了。 你要问我为什么接这个活?因为我善。 我坚定继承学长遗志(划掉),和我哥定下三月之期,准备
其他 84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