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婚御史大人后跑路了》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里有数,“再走一盏茶的功夫,就能出谷了,西峰上有个道观,我们去那里歇脚,给你讨双鞋穿。”
沈宜棠后知后觉,“你对落霞山好了解,哪里有什么都清楚,连这山崖下人迹罕至的深谷,都像来过似的。”
“以前和父亲游山时都来过。”
“那是小时候的事了吧?”
他记忆力真好。
“嗯。说起来,谷里的这方潭水,父亲喜其绿,还为它作过一首诗,唤其翡翠潭。”
“翡翠潭?翡翠都比它暖和,我看还不如叫冷水潭,或者冻人潭。”沈宜棠说完,又觉得自己嘴太快,不该和逝者叫板。
同样体会了潭水之冷的晏元昭倒没介意,“有道理,倘若父亲当初也在水里浸一遭,便不会有诗兴了。”
沈宜棠笑道:“拜我所赐,今日丰富了晏大人在落霞山游山玩水的体验。”
何止山水。
还有那些不可名,不可道,违背他君子之道的事情。
她偏偏没什么自觉,紧巴巴地贴在他背上。他走起路来,她的柔软一下一下磨蹭着他的肌肉。她浑然不觉不妥,还在他耳边惬意地笑,笑声挠得他发痒。
心猿意马,不过如此。
“晏大人,你累不累?”
晏元昭回头,对上她圆圆的眼睛。
他慢慢将她放下,高大的身躯笼她在身前。
晏元昭幽幽道:“沈宜棠,你疼不疼?”
沈宜棠不疑有他,点点头。
她不断地和他说话,也是在转移注意力。
温热的唇倏然覆上来,熟练地撬开她牙关,汲取里头的汁液。
啧,男人。
沈宜棠心里暗笑,纤纤手指扣上他的腰,仰颈配合着他。
和刚才稍嫌粗暴的亲吻不同,他这回亲得好温柔。
慢条斯理地碾磨,勾缠,逗弄,好像她是一只皮光水滑的小兽,在被主人梳理皮毛。
这个男人彻底恢复了他优雅斯文的风格。
她半阖着眼儿,看碧空上一朵云悠悠地游过去,舒服之余,微微遗憾。
亲完,晏元昭神态自若,重新捞起她放背上,只揽着她腿的两只手比方才要烫一些。
沈宜棠也只好继续装乖巧,胳膊挂在他胸前,悄悄地荡。
她在等他开口。
再仗着“沈娘子”喜欢他,如此一而再地轻薄,也是要给个说法的。
晏元昭完全不急的样子。
沈宜棠忍不住了,直接问道:“晏大人什么时候来沈府提亲啊?”
他不答反问:“令尊何时回京?”
“阿嫂前几日收到信,父亲即将从关南动身返京。现在应该在路上了,大概一个月后到吧。”沈宜棠失落,“要等父亲回来才能遣媒人上门吗?”
走完六礼最快也要个把月,夜长梦多,她不想等。
她要快些入府。
“这是礼数,不然就是不尊重你。”晏元昭淡淡道。
沈宜棠豁出去,“那你亲人家,就是尊重啦!”
晏元昭轻轻驳回来,“我怎么记得,是你先亲的我。”
“这么算的话,我只亲了你一次,可你亲了两次,而且我是蜻蜓点水般的,你是——”
沈宜棠紧急搜刮合适的词汇,饿虎吞羊,狼吞虎咽?
晏元昭愈发从容,“你非要和我比这个?你是女子,总要矜持一些。”
沈宜棠忍着肩痛,探头伸到晏元昭前胸。
晏元昭警惕,“你做什么?”
沈宜棠咕哝,“我要看看晏大人不讲理的时候,表情和平时有什么区别。”
晏元昭腾出只手把沈宜棠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八岁年龄差京圈he 偏执斯文京圈资本x娇媚心机女大学生 2015年,于胭的生活一团乱麻,挣扎,渺茫,无望。 初雪那天,她一身狼狈,穿了件黑色旗袍逃出酒吧,遇见了赵冀舟。 他穿了件黑色的大衣,蛰伏在雪夜里,昏黄柔和的路灯打在身上,有股与风雪融为一体的清冷感。 那晚,他救了她。 后来,她就这样跟着他。 于胭永远记得,赵冀舟陪她过了个年,她在蒙雾的窗户上小心翼翼地写下:“辞暮尔尔,烟火年年,朝朝暮暮,
都市 52万字 1个月前
雨宫美琴发现自从她打了一个炸弹犯之后,平静的生活就一去不复返。 去大阪旅游碰见青梅竹马的小侦探指挥老板保护现场 放学回家碰见都市传说连续杀人犯 去画家别院碰见铃木家二小姐和她两个发小正忙着抓犯人 回家后金手指提示才发现今天遇到的小学生侦探在几年后不仅没长大反而缩小了! 最最重要的是和一个与自己预期完全不符的人在一起了。 卷毛警官梗着脖子恶狠狠的揪住雨宫美琴的脸,“哈啊?小笨蛋有什么不满吗!” 雨
都市 64万字 1个月前
伊洛里的妹妹失踪了,头号嫌疑人是整个帝国里的最富有的公爵大人。 为了找到妹妹,伊洛里决定以身犯险,以家庭教师的身份接近那位出了名性情冷僻又阴沉的公爵大人。 一开始,伊洛里以为公爵冷酷无情,对任何平民都蔑视又残忍,于是他步步为谋,在工作上,积极投喂公爵的两个小外甥打好关系;在交友上,积极交往公爵身边人套情报,包括但不限于公爵喜欢吃什么、做什么、每天干什么;在生活上,积极找机会跟公爵接触,送花送药送
都市 90万字 1个月前
纯情万人迷长发大小姐实验体攻 vs 控制欲爆棚腹黑忠犬ai机器人受 作为实验品的你,在梦中拥有了初恋——一个和你长相相同的俊美男人,告白词是“如果我死在阿谢尔手里,一定会无怨无悔。” 你是外表高冷的高岭之花,最好这一口,于是,你答应了他的追求。 有一天,你突然得知,原来你只是创造者白月光的替身。 你的世界在颠覆,没人想作为某人的替身而存在。 然而,你意外的发现,那个白月光,刚好是你的初恋。 不知
其他 65万字 1个月前
《魔皇》这本书里,主角凌无朝天生神魔双骨,十九岁那年,和当世第一仙宗最张扬跋扈的大弟子沈越冥谈了段荒谬又香艳的风月情。 沈越冥剜他神骨,断他左臂,把他玩得团团转,将他一颗真心摔进泥地狠狠践踏。 他这才知道,沈越冥带他回家,只是为了他的神骨。 一夜间,魔骨蔓延,朗目疏眉的少年变作银发赤瞳的断臂妖魔。 他拖着残破的身躯行走在世间,最终心灰意冷,觉醒魔骨,当上了魔皇。 下一页——全文完。 话本外,看完
都市 55万字 1个月前
我叫森奈央,来自横滨,虽然现在还只是个普通大学生,但只要干掉我爸马上就能继承一个拥有五栋大楼的跨国大公司。 但是我不干,因为我善。 某天,外号是废柴纲的学长告诉我,我的黑心中二病表哥决定颠覆世界,解决方案就是找齐包括我自己在内的七位守护者,和他1对1打七场架。 我不是很懂为什么不直接群殴,但这委托,我接了。 你要问我为什么接这个活?因为我善。 我坚定继承学长遗志(划掉),和我哥定下三月之期,准备
其他 84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