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穿]在乱世抱紧死对头大腿》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个是哪儿来的?”
士兵叫他吓了一跳。
看见这人不修边幅、胡子拉碴,穿着盔甲却疯疯癫癫的,看起来很不正常。
因为赵九重周身的气势太过可怖,那士兵不敢隐瞒,结结巴巴地回答:“就、就在那边捡的。”
“捡的?”赵九重松了几分力道,看着手上的银色小球香囊,香囊末端挂着的白色穗子早已经被鲜血染红,呈现出一种暗红色,混着泥土的颜色,变得脏兮兮的,即便如此暴雨,也仍然冲不干净。
“你捡到它时,旁边有没有什么人?”赵九重满脸着急,“比如有没有看见一个姑娘,年岁不大,不到二十岁的模样,很瘦,脸型微圆……”
他语无伦次地向士兵形容贺岁愉的长相,尽可能地精准,极力想让士兵回忆起来有没有见过这么一个人。
那士兵被赵九重吓得不轻,赵九重一副急得快要吃人的模样,他仔细想了想,眼睛一亮,“有的,她就躺在那儿!”
他指着不远处的那条街道,那一片地方已经被清理过了,现下空荡荡的,只是街道旁边还有板车的车轱辘压出来的深深痕迹,凹陷处聚集了浑浊的红色泥水。
赵九重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却只看到了空荡荡的一片,原本已经窥见一丝希望的心瞬间又堕入无边地狱。
“人呢!”他揪着士兵的领子,控制不住像火山一样喷发的情绪,“她人呢?”
那士兵吓得一激灵,结结巴巴地回答:“刚、刚刚被一起拉走了……”
赵九重几乎不等他话说完,就急迫地问:“往哪个方向去了?”
士兵缩了缩脖子说:“应、应该是出城了……”
赵九重不再在这里浪费时间,三两步跑过去,跨上了马,骑着骏马朝城外的方向奔驰而去。
雨水“啪嗒啪嗒——”密密麻麻砸在他的银甲上,顺着盔甲流到马背上,又顺着马背流到地上。
黑色的马蹄飞快地踩下去又抬起来,快得让人眼花缭乱,踏过一个又一个泥坑,在泥泞的路上疾驰,混着鲜血的泥浆从泥坑里飞溅出来,溅到赤色的马腹上,溅到寒光凛冽的银甲上。
赵九重拧着眉,被雨刷不停冲刷的脸上,表情紧绷着,微微躬身伏在马背上,浑身都像是一张绷紧了的弓。
***
赵九重到城门口时,正巧遇到了运尸体去城外乱葬岗,拉着空车回来的士兵。
“驭——”赵九重拉住了缰绳,骑在马上拦住了那两个士兵的去路,他又像方才一样,向他们形容了一番自己要找的人的长相和特征,盼望他们能想起来有没有拉过这么一个人。
“一天拉这么多死人,怎么可能记住他们长什么样!”一个人嘟嘟囔囔地抱怨。
另一个人见赵九重脸色黑沉,扯了扯同伴的袖子。
那士兵抬起头来,看见赵九重仿佛浑身滋滋往外冒黑气的恶煞一样,默默闭上了嘴。
但那两个士兵冥思苦想一阵,仍然只是摇了摇头。
“真的没有见过?你们再仔细想想。”赵九重不肯放过任何一丝可能的期望。
“确实未曾见过,这几日拉的尸体里,除开一个尸体烂了大半的老妇以外,没有一个女子。”那劝阻同伴的士兵看着赵九重通红的眼睛,语气诚恳道。
赵九重道了一声谢,又赶忙朝城外去了。
骏马疾驰,马蹄声逐渐远去。
两个拉着空板车的士兵议论纷纷,“在永兴城找一个年轻姑娘的尸体,这不是做梦么!”
“昨日我还听柳主簿说,永兴城原来有十余万人口,如今只剩万余,死者十之过九,活下来的,都是些当时被叛军抓去服役和劳作的青壮男子。”
“就是说,哪儿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一次见面时,六眼和鬼王对彼此的初映象分别是: 优质的食物vs有病的玩意。 长久相处后对彼此的看法:够强,互补,够资格与我同行。 六眼和自称为鬼王的存在立下了束缚, 即,一方定期给对方提供血液,以换取另一方不对咒术界的其他人下手。 “很划算的交易,不是吗?” 前期:划算个毛线!老子迟早有一天要把你轰成渣! 后期:嗯嗯,划算,这可太划算了。 因为鬼王的惹事能力,成功打破了御三家间原本的对峙局面。而
都市 29万字 1个月前
鹿可是个平平无奇的大学生,娇小且瘦弱,顶着一张小白花般楚楚可怜的小脸蛋,接收到了不少人的善意与帮助。 唯一特别的是她经常做梦。 梦里是深不可测的灰色浓雾,她躺在层层包裹的浓雾中间,看见了浓雾中翻滚与出没的巨大黑影… 直到某天,灰雾降临现实,在一如寻常的梦境里,她来到了灰雾的世界。 【编号:283909321——】 【姓名:鹿可】 【种族:人类】 【天赋:幸运】 【欢迎进入《xxx的游乐场》】
其他 177万字 1个月前
魔尊阮曳白,生前是三界人人得而诛之的祸世大反派,但同时又是令所有人魂牵梦萦的极品绝色黑寡夫。 在世人眼中,他为了锻造三把神器,十恶不赦,坏事做尽,却因有着绝世之姿让人对他遐想无比,沉沦靡靡,甚至两任人皇为了他吃醋反目,接续封他为后! 更为让人诟病的是,他在克死前两任成了寡夫后,又不知廉耻跑去勾引自己前夫的胞弟,揽雀天最为尊贵,天下共仰之,谓之为无上金仙的尧光仙尊——叶棠。 好在仙尊清冷出尘,道心
都市 40万字 1个月前
元连一朝穿越至修真世界,没有变成恶毒反派,更没有变成修仙奇才。 他看着自己通体碧绿的本体,被迫接受了现实,变成了一朵莲花的现实。 结果还不等他畅想未来在修仙界称王称霸成为一方霸主,就被此地主人一位平平无奇却意外心狠手辣的少年威胁着签订了血契,从此成了苦逼的打工莲。 元连抬头45°望天,长叹:我不过就是朵与世无争的小莲花。 在这个修士满地跑,灵力乱窜的时代,人人都想拔尖修仙以求长生不老。而本体作为
都市 68万字 1个月前
[曾用名:百亿合约男友文案有改但剧情还是原剧情] 言初怎么也想不到,一贫如洗的她,会和一个陌生男人,莫名其妙地绑定了一场为期365天的财富交换。 说白了就是: 他的钱进了她账户,她的钱进了他账户 ——还转!不!回!去! 好消息:对方是陆洺执,陆氏集团太子爷,多金,年轻,人还帅。 坏消息:这人脾气差,控制欲强,还打算趁机和她来场合约恋爱。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林满杏第一次见到于景焕是在一个太阳大到睁不开眼的下午。 作为被家人丢到变形计,磨练性子的公子哥,于景焕性格乖张暴戾,是节目组不敢招惹半分的存在。 那时,林满杏没想过,在三个月之后,她会跟着于景焕离开这个生活了十八年的小村庄。 林满杏来到京市后的第三年,于景焕失踪了。 林满杏于是成为了其他人口中的,害得于景焕下落不明的扫把星,也因此受到了于景焕一众朋友家人的讨伐。 但是讨伐到了后面,他们看向林满杏
都市 10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