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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娱乐,或者花花草草呢?她有特别喜欢的花吗?鸢尾?*荷花?牡丹?”
老金恍然大悟:“这个有。”
“她特别喜欢戈壁滩上的一棵歪脖子柳树。”
“啊?”谢煜不敢相信。
老金严肃点点头:“你别不信,沈大人真的很喜欢那棵歪脖子柳树,当初军营就扎根在那棵歪脖子柳树旁边,她特地和我们说的,哪怕缺柴火,也不能动那棵柳树。”
“她还总是到那棵柳树下面散心,在那棵柳树下面坐着。”
谢煜倒吸一口气,还是有些难以相信。
人有自己最喜欢的植物,很正常,但是喜欢歪脖子柳树,确实有点微妙了。
不管了,知道她喜欢什么就好!
她要去找一个有歪脖子柳树的地方,作为求婚仪式的现场。
她又问了许多有的没的,老金有的能答上来,大部分时候都答不上来。
等到天亮了,老金立刻下了逐客令,“三殿下,您快走吧,我要欢迎我娘子了。”
谢煜冷笑:“卸磨杀驴是吧,刚帮你做完了功课,就要赶我走,还是为了见娘子,重色轻友,罪加一等。”
老金无奈:“那您想要我如何?”
谢煜一笑,立刻勒索老金,要她答应自己,未来这两天会给求婚仪式做苦力。
然后才哼着歌走了。
老金给她的答案不尽如人意,她决定去找第二个人——朱听,严格来说,是朱听和她老娘两个。
军营里的人说朱听今日也休沐,没留在军营,去南郊庄子上了。
朱听的表妹前段时间给她和她娘送小猪仔,顺势留在京城,和京郊的年轻女子成了亲。
朱家的几个人一合计,发现自家以后可能就长住京城了,干脆在南郊买了个小庄子,几个人都住进去,日常里由朱听的表妹负责在庄子上养猪。
谢煜到的时候,朱听怀里正抱着一头白嫩嫩的小猪,坐在廊下,晒太阳。
谢煜自来熟的往她身边一坐,张口就吐槽:“我不是要和沈长胤求婚嘛,就去问了老金几个关于沈长胤的问题。”
朱听俊秀的脸上洒满了阳光,点点头,“嗯呐。”
“结果她不仅知道的少,还非要我帮她做功课,做完了才肯告诉我,多坏啊她。”
朱听此时也刚吃完庄子上的早饭,吃的很饱,懒洋洋的点头:“金姨有的时候是这样的。”
她是个正直的年轻人,“虽然我知道的不多,但如果你有想知道的,可以直接问我。”
谢煜大为感动。
“你知道沈长胤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吗?”
朱听正回忆着,她堂妹突然冲进屋来:“坏了!猪圈被拱坏了!猪都跑地里了。”
朱听立刻站起来,想到了什么,既愧疚又目光炯炯的看着谢煜。
谢煜心累地叹一口气,“行吧,抓多少头猪才算完?”
朱听咧开嘴笑,牙特别白,“不多,几十头,抓完就行。”
猪,尤其是朱听家养的膘肥体壮的猪,真的不是好抓的。
而且还要无伤的抓。
谢煜和庄子上的众人合作,因为她的动作快,力气大,很快就成了抓猪的主力,正面攻坚手。
好几次被猪带着狂奔。
好不容易把猪都抓完了,竟然也到了下午。
朱家表妹特别热情的邀请她留下来,吃杀猪菜——就吃今天那头拱坏了猪圈的猪。
谢煜答应了,又和朱听坐到了廊下,“现在可以回答我了吧。”
朱听的回答要认真些,“我觉得沈大人对所有好东西都挺喜欢的。”
“西北的风烈,沈大人挺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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