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逼我当皇帝娶她》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揶揄的眼神,一跺脚,匆匆跑开了。
“诶?”谢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顺着背影望过去,恰好与沈长胤的眼神对上。
对方刚刚好像一直在看这边。
这有什么好看的?
谢煜摇摇头,重新坐好。
随着驾车人的两声吆喝,牛车渐渐启动了,路程还未过半的时候,谢煜就已经哄着大娘让她来驾车了。
两侧青山悠悠,染着深浅不一的绿,像是晕染不均匀的水彩;天空倒是统一的蓝,又高又远,白云只有两三朵,棉花一样静谧;
如今正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土路两侧野草疯长,野花毫无规律,但是旺盛地开着,时不时有兔子、野鸭从草里冲出来,划过人的视线。
风吹在脸上,一点都不冷,舒畅极了,谢煜顺手折了一根狗尾巴草叼在嘴里,哼唱起不知道哪里听来的曲调。
等到太阳渐渐高了,有村民将草帽搭在她头上,方便遮阳,她就更加自在了。
无论是谁路过,看见她这个样子,都说不出这是个外人的话来,都只会觉得是个土生土长的好女郎。
十点多钟,一行人终于到了镇上,谢煜跳下牛车,转头看沈长胤轻微提着裙角,稳当且慢地走到平地上才放下,而后才抬头向自己的方向看来。
她们今日来镇上是有事情要做的,现在是不能避开对方的。
沈长胤也知道这一点,站在原地,静静地等谢煜走过来。
“先去送信吧。”
这是一个偏僻的小镇,她们要将信在驿站投递出去,寄给沈长胤情报网中最近的网点,剩下的事情自然由网点中的情报人员来处理。
二人没有笔墨,就先行去书馆借用了一套,沈长胤在桌后写着,谢煜就守在门口,倚在门框上。
她望着小镇上往来的行人。
写信的时间比她想象的要久,过了好一阵,沈长胤才从她身旁经过,手中捏着短短的一节信纸。
两人去了驿站,把信投递出去。
“去买两身衣服吧,不能一直穿人家的。”谢煜提议。
沈长胤轻微一点头,表示肯定。
二人到了镇上的成衣店,这里的衣服布料显然要比京城的差很多,更不要提皇家贡品了。
谢煜选衣服是很快的,第一选版型利落、方便动作的,第二在灰白、暗蓝这些耐脏的颜色里面选。
她很快买好了自己的衣服,见沈长胤还没有决定,又下意识地挑起来。
她知道沈长胤习惯穿浅色,甚至是白色的衣服,很快选了一身布料相对细腻的粉白裙子。
“沈长胤。”她指给沈长胤看。
沈长胤听见声音看来,却没什么反应,重新转过头去,仿佛特地要和谢煜对她喜好的推测对着干一样,她选了一件浅紫色的衣裙。
两人都在店里把衣服换上,而后谢煜去正东那家水粉铺子里去给那个小女郎买香囊,沈长胤虽然并不与她交谈、始终保持着半米左右的距离,但一直陪在她身边。
直到把东西买好,两人才去找村里的人,一同回村。
村里今天统一采买了许多糖、盐,还有陶罐,预备着做春天第一波腌肉与腌菜。
回到村里后,谢煜被老李她们拉去收拾昨天打猎带回来的肉,沈长胤则在帮忙挑选用来腌制的花。
双方都在村中心的空地上干活,互不打扰,但都看得见彼此,一时间气氛和谐。
没过多久,那个托谢煜买香囊的小女郎听说了她们回来的消息,又急匆匆地跑过来。
谢煜眼尖地发现,她头上的绒花似乎换了个位置,现在显得更加自然,简直如真花一般。
青春期呀,她在心里感慨,正是爱美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交换恶魔说,世界的本质是价值交换。 光熙和交换恶魔做了交易。 她有一个恶魔才能实现的愿望。 「需要我做什么?」她问。 交换恶魔:〖守护那些用来衬托主角、没有活出自己人生的女孩们。〗 「成交。」 光熙神色淡淡,对一切都毫不在意,唯独将那颗温柔炙热的心献给了她。 〖…………〗 〖我叫你守护没叫你掰弯她们啊啊啊!!!〗
都市 161万字 2个月前
林翊在蓉城旅游时,认识了民宿老板的儿子。 没什么朋友的林翊鬼使神差地加了对方好友,低头一看,却发现对方正是差点害他节前加班的甲方。 林翊:谢邀,现在删好友还来得及吗?
其他 20万字 2个月前
许半闲把下属睡了! 醉酒断片,只记得周庭知好像哭得厉害。 身为老板,断不能被拿捏,许半闲先发制人: “我喝多了,大家都是成年人。” “第一次当1,弄疼你了,开个价吧。” 酒后乱性经典语录总不会出错。 很好,无情又不失温情,许半闲很满意。 周庭知掩住一身红痕:我想要的,你给不起。 许半闲睥睨道:这世上还没有我给不起的东西。 清晨,许半闲扶着酸软的腰,一脸迷茫: 我难道不是1吗?难道我不是1吗?难道
其他 22万字 2个月前
我,杰森,人在哥谭,被小丑杀死后复活了。 首先在路上随机捕捉一只蝙蝠,然后把他打一顿,最后打到蝙蝠洞亡者归来,痛斥那个男人,给这个城市带来新风貌。 在我经历无数艰难险阻,开着坦克撅遍了我爹心爱的哥谭,炸飞韦恩庄园,把所有知更鸟挂起来,站在道德高地对着我爹大打出手:“你老了,看看你都放任了什麽!我会代替你成为哥谭新的秩序——” ……我被绑定了知更鸟模拟器。
其他 76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