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炮灰夫郎做开国皇帝》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子想一想。”
三毛迷茫地看了二毛一眼,问:“什么是夫夫情趣?”
二毛想了想以前娘跟他说的话,回道:“就是他们常常呆在一起,咱们就会有侄子了的意思。”
古墨书连连点头,三毛眼睛微亮。
沈新走过来,三个孩子立马分开,站成一排,安静如鸡。
他看向装鹌鹑的三毛,问:“你知道自己哪里错了吗?”
“知道了。”三毛乖乖点头,“我不该没弄清楚事实就冲动行事,也不该打扰大哥和哥哥造侄子。”
沈新一噎,也不好解释自己和秦宁没在造娃,只得避开了话题,说:“若是我真的伤害了你哥哥,你要等十年才能帮他报仇?那这十年你哥哥怎么办?硬生生扛着?”
三毛陷入苦思冥想,他摇摇头,实话实说道:“可是我打不过大哥啊。”
还挺有自知之明,沈新心里失笑,他循循善诱道:“除了打架还有什么方式能解决问题?你看我什么时候用打架解决问题了。”
“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要学会动脑,学会智取。”
二毛一脸认真,若有所思,三毛清澈的眼睛眨了眨,“明白了。”
“大哥,你快去找哥哥吧。”
我想要白白嫩嫩的小侄子。
沈新怀疑地瞧了赶他走,总觉得这孩子没想什么好事,“你在这站够两刻钟,好好想想。”
秦宁正在书桌前练习写字,沈新走到他旁边,遇到困难时,手把手教一教,嘴一个就当报酬了。
这也是近几日沈新新开发的项目。
托沈新的福,秦宁写字的姿势越来越标准,字有了飞跃的进步,由狗爪变成鸡爪了。
沈新也在准备过几日去县城要给夫子看的文章。
天空不再飘雪,气温开始回暖,积雪不断消融,村子和村子之间的路也好走了,困了一个冬天,走亲戚变得时兴起来,一时之间,南溪村充满了欢声笑语,迎来送往好不热闹。
不能种地,村里人闲了下来,秦宁偶尔会扎在村子的石凳上,和大家一起闲谈,听各家夫妻,夫夫之间的相处之道。
这日,沈新把秦宁送到村里闲聊的地方,在一众打趣声中去了县城。
他打算去县城采购一些家里的生活用品和吃食,还要去学舍问问入学情况,也不知道这次暴乱学舍有没有受影响。
县城似乎恢复了往日的繁华,干涸的血迹没有留存很久,被积雪化成的雨冲刷的干净。
城墙小巷偶然一瞥,也能看到凹凸不平的痕迹。
杀死人类自己的,从来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沈新去五福斋买了几样点心,提着去了北街。
北街似乎比以往更安静了,沈新走到青云巷学舍,朱红色的大门有些许褪色,香樟树冠枝叶繁茂,些许绿色更显得生机勃勃。
开门的依然是之前的老伯,沈新笑呵呵地问:“请问学舍的刘夫子在吗?”
县城的学舍名义上的最高长官是县令,实际上是由县丞负责。
刘夫子教过原身几年,也算是有几分师徒情谊,从他那了解情况最为合适。
“不在。”老伯摇了摇头,“他家在东十二区织丝巷5号,你去那找他吧。”
沈新感激一笑,拿了两块糕点递给老伯,“谢谢老伯。”
刘夫子的家不算大,只有刘夫子和他夫郎两个人,几个月不见,刘夫子看上去苍老不少,鬓角已然全白,刘夫子见到沈新很是意外。
沈新立马说明来意,把糕点放在一旁,双手递过文章,说:“夫子,这是我近几日写的文章,您看看如何?”
刘夫子对沈新好学的态度很是满意,他郑重地接过文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仇薄灯穿了,成为小说《诸神纪》里的头号纨绔 纨绔肤白貌美,红衣绝艳,仗着辈分高得吓人,作天作地 最后把自己作死了 按道理,拿到这种剧本,该好好做人,然后再抱个主角的金大腿 然而,仇薄灯算了算,发现从剧情开始到领便当竟足足有八!百!年! ——能肆无忌惮快活八百年,要他去做小伏低? 不了不了,不做人了 于是,仙门发现,他们的小祖宗变本加厉了 今天烤君长老的凤凰 明天捞叶长老的鲲鹏 后天…… 后天他一
都市 93万字 1个月前
奚彻死后两百年,重生成一名魅魔。 顶级绝色的那种。 听说这个魅魔因为长得太好看天天被人打。 ——笑话,他生前可是战神,看谁还敢欺负他。 听说这个魅魔性子软,胆子小,被打只知抱头鼠窜。 ——笑话,他性子跟拳头一样硬,倒要看看是谁抱头鼠窜。 听说魅魔要定期发q,还天天做x梦。 ——笑话,他堂堂战神,区区x梦他难道会怕? 梦里面身材高大的男性面无表情地站在他面前,他白皙、俊美、浑身散发金光、神圣不可侵
都市 30万字 1个月前
为替阿爹还赌债,林疏被卖去了南风馆。 迎客第一天,他就被望京那位高权重,清冷出尘的端王沈清晏看上,替他赎了身,带去了王府别院。 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去伺候那位爷,结果却被狠狠拒绝。 他这才知,原来端王替他赎身,并不是让他来伺候的,而是要他以身饲蛊,做他的药人。 为的只是救端王殿下的心上人。 林疏听到那丰厚的报酬,当即答应了下来。 他忍着痛,乖乖被喂蛊虫。 忍着苦,乖乖喝下每月送来的汤药。 即便每
都市 24万字 1个月前
宁宁看多了话本,一心以为皇帝老儿招他入宫,乃是做拿捏他爹的质子。 为了降低自己的威胁性,宁宁文不成、武不就,吃喝玩乐,阴差阳错下,结识了一位好友。 该好友仪容高妙,光风霁月,言谈不俗。宁宁很快便将他引为知己,赏风论酒,无话不谈。 宁宁:皇帝老儿广选秀女,色中恶魔,为老不尊,不要脸皮! 宁宁:可恶!我胸无点墨,不学无术,为何还不速速将我贬斥出京。 宁宁:不知这道樱桃肉,知味轩的手艺能不能赶上御厨?
都市 60万字 1个月前
撞大运了,鞋子飞了,顾流穿了。 坏消息:穿到囗市了。 好消息:哥们儿也一起穿了。 更坏的消息:哥们失忆了! 失忆后的哥们变成法外狂徒,下场个个凄惨… 坏了!自家哥们儿要完蛋了! 合上囗市剧本。 没关系的。顾流想。 自己一定会把哥们引导上正途!
都市 76万字 1个月前
目标是封侯拜相的谢少淮,突然发现自己是话本里的炮灰角色,不仅身中x毒每月发作一次,将来还要嫁给反派王爷,被各种玩弄最后大着肚子锒铛入狱,蹉跎一生…… 好在,那个会折辱他的反贼梁王萧承野,此刻还是个只会骑马打球的少年郎,谢少淮稍微勾勾手指,对方就拜倒膝下,成了他解情毒的工具人。 结果睡着睡着,谢少淮越发觉得,只会闷头苦干的少年怎么都不像反派——直到某天,皇帝认下一个义兄封为王爷,那厮凶神恶煞,就差
其他 3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