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炮灰夫郎做开国皇帝》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
院子正中央还有一团没擦拭干净的血迹,沈新双眸猛地一缩。
秦宁…死了?
他强迫自己按下心里莫名的慌乱, 大喊了一声:“秦宁?”
没人回答,他又快步上前, 目光扫过所有的屋子。
堂屋没有,主屋没,东西厢房没有,偏房没有, 厕所没有, 鸡舍也没有。
没有尸体,说明秦宁还活着, 暴民来去匆忙,肯定不会多此一举进行抛尸。
那秦宁就是被掳走了。
这一刻,沈新内心的庆幸竟然更多一些, 什么都没有也比让他看见一具冷冰冰的尸骨强。
被抓走了说明短时间内秦宁还活着,只要能找到暴民的行踪,他就能把人找回来。
理智回笼,沈新又仔细观察了一遍院子里的景象。
木凳歪到在一旁,灶房里往日摆放整齐的粮食七倒八歪散落一地。
沈新弯腰把灰灰抱起来仔细检查了一遍。
爪子,脑袋,骨头都完好,腹部有一块皮肤更热,红斑清晰可见,应该是被人踢了一脚。
呼吸正常,状态不算萎靡,沈新又扒开了灰灰的嘴,牙龈是粉色的,初步判断没有内出血,还能活。
可能还得靠它来寻找秦宁的踪迹,这狗可不能死了,沈新垂眸,伸手抚摸灰灰的后背,缓解它因受惊而不安的情绪。
暴民闯进他家最有可能是为了补充物资,比如食物和衣物。
南溪村属他家的房子最新最阔气,这里离村子又最远,简直是最佳的犯罪地点。
沈新闭了闭眼,突然有些后悔为了安静把房子建的里村子这么远。
但暴民为什么要把秦宁掳走了?雪地难行,逃亡路上又担惊受怕,带着一个小哥儿并不是明智之举。
身处穷途末路的暴民会讲道理吗?万一只是见秦宁长得好看就心生歹念,把他带走当路上的调剂品…
“嗷呜,嗷呜。”
灰灰吃痛的叫声唤醒了沈新的理智,他放缓了手下的力道。努力不让自己往这个方向想。
更大的可能是秦宁身上有利可图,才能让他们忽视小哥儿可能是个赶路的累赘。
雁过留痕,这中间肯定有哪些忽视的方面,沈新又开始反复查看秦宁可能留下的痕迹,突然,他目光停留在橱柜里光秃秃的隔板上面。
沈新记得以前这个位置放的是袖箭,现在袖箭不见了。
袖箭是武器,暴民起义仓促,手里武器必然短缺,也许是见到袖箭起了贪婪之心,不光想据为已有,还想掌握袖箭的做法,这才抓走了秦宁。
沈新手指微松,放开被他捏变形的木板。
这是一个合理的推测方向。
根据脚印推测,至少有五个人进过他家,暴民逃窜最有可能去往深山老林,偏僻难寻的地方。
纵观望江县下属村落,只有石坳村满足以上的条件。
县城去往石坳村有两条路,一条距离较近的山间栈道,还有一条便是穿过南溪村翻过大窝山越过山脉也能到达石坳村。
但这些都是猜测。
没等沈新继续深想,三个孩子蹦蹦跳跳回来了。
他快步迎了上去,没让他们进到院子里,沈新的目光略过二毛三毛,直视古墨书:“你们看见宁哥儿了吗?”
“没有。”古墨书摇了摇头,“我们出去之前,二东家一直在做鞋子。”
沈新又问:“你们玩的时候有没有看见陌生人进村?”
也许是发现气氛的不同寻常,三人站在那齐齐摇头,“没有。”
沈新看了一眼后山又收回目光,看向站在原地,等他发话的三个孩子,语气严肃道:“家里进贼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仇薄灯穿了,成为小说《诸神纪》里的头号纨绔 纨绔肤白貌美,红衣绝艳,仗着辈分高得吓人,作天作地 最后把自己作死了 按道理,拿到这种剧本,该好好做人,然后再抱个主角的金大腿 然而,仇薄灯算了算,发现从剧情开始到领便当竟足足有八!百!年! ——能肆无忌惮快活八百年,要他去做小伏低? 不了不了,不做人了 于是,仙门发现,他们的小祖宗变本加厉了 今天烤君长老的凤凰 明天捞叶长老的鲲鹏 后天…… 后天他一
都市 93万字 1个月前
奚彻死后两百年,重生成一名魅魔。 顶级绝色的那种。 听说这个魅魔因为长得太好看天天被人打。 ——笑话,他生前可是战神,看谁还敢欺负他。 听说这个魅魔性子软,胆子小,被打只知抱头鼠窜。 ——笑话,他性子跟拳头一样硬,倒要看看是谁抱头鼠窜。 听说魅魔要定期发q,还天天做x梦。 ——笑话,他堂堂战神,区区x梦他难道会怕? 梦里面身材高大的男性面无表情地站在他面前,他白皙、俊美、浑身散发金光、神圣不可侵
都市 30万字 1个月前
为替阿爹还赌债,林疏被卖去了南风馆。 迎客第一天,他就被望京那位高权重,清冷出尘的端王沈清晏看上,替他赎了身,带去了王府别院。 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去伺候那位爷,结果却被狠狠拒绝。 他这才知,原来端王替他赎身,并不是让他来伺候的,而是要他以身饲蛊,做他的药人。 为的只是救端王殿下的心上人。 林疏听到那丰厚的报酬,当即答应了下来。 他忍着痛,乖乖被喂蛊虫。 忍着苦,乖乖喝下每月送来的汤药。 即便每
都市 24万字 1个月前
宁宁看多了话本,一心以为皇帝老儿招他入宫,乃是做拿捏他爹的质子。 为了降低自己的威胁性,宁宁文不成、武不就,吃喝玩乐,阴差阳错下,结识了一位好友。 该好友仪容高妙,光风霁月,言谈不俗。宁宁很快便将他引为知己,赏风论酒,无话不谈。 宁宁:皇帝老儿广选秀女,色中恶魔,为老不尊,不要脸皮! 宁宁:可恶!我胸无点墨,不学无术,为何还不速速将我贬斥出京。 宁宁:不知这道樱桃肉,知味轩的手艺能不能赶上御厨?
都市 60万字 1个月前
撞大运了,鞋子飞了,顾流穿了。 坏消息:穿到囗市了。 好消息:哥们儿也一起穿了。 更坏的消息:哥们失忆了! 失忆后的哥们变成法外狂徒,下场个个凄惨… 坏了!自家哥们儿要完蛋了! 合上囗市剧本。 没关系的。顾流想。 自己一定会把哥们引导上正途!
都市 76万字 1个月前
目标是封侯拜相的谢少淮,突然发现自己是话本里的炮灰角色,不仅身中x毒每月发作一次,将来还要嫁给反派王爷,被各种玩弄最后大着肚子锒铛入狱,蹉跎一生…… 好在,那个会折辱他的反贼梁王萧承野,此刻还是个只会骑马打球的少年郎,谢少淮稍微勾勾手指,对方就拜倒膝下,成了他解情毒的工具人。 结果睡着睡着,谢少淮越发觉得,只会闷头苦干的少年怎么都不像反派——直到某天,皇帝认下一个义兄封为王爷,那厮凶神恶煞,就差
其他 3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