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炮灰夫郎做开国皇帝》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这样全天都能卖糕点了,客人也能更多。”
没想到秦宁这么早就考虑这些事,狡兔三窟,不知道雪灾什么情况,若是南溪村灾情严重,在县里多个住处也好,也能多个选择。
毕竟他们家是村里有名的富户,雪灾时若有人起了不好的心思,他家得被第一个盯上。
心思百转,不过才几息时间,沈新说:“过两日去县城看看,不过咱们可以先买个房子,铺子等咱们在县城稳定了再说。”
先过了这个冬天。
“冬日天冷,生意估计也不景气,咱们也躲躲懒,在家里猫冬,好吗?”
秦宁失落一瞬,又眼角弯弯:“在县城时,我和周围的商贩简单打听过县里房子的租赁情况。”
“东边地区的房价都比较贵,租一个月至少要一两银子,西北雨花巷住宅最便宜,租一个月大概几百文。”
沈新静静看着他,嘴角不知什么时候勾起一抹笑。
秦宁小声说:“相公,你听见了吗?”
沈新回神,轻咳一声,“听见了,过两日去县城时看看,这个不着急。”
二毛三毛帮忙把碗放进灶房,收拾饭桌。
天天休息,如何才能赚钱,秦宁轻叹一口气,小心翼翼地问:“相公,你想读书吗?”
“现如今家里的银钱很足,铺子生意也好,若是读书也不缺钱的。”
还记得这茬呢,沈新敷衍道:“不想,我还没想明白。”
他还没过够咸鱼的生活呢。
秦宁反问:“想明白什么?”
沈新微微抬头,呈四十五度仰望天空,“读书的意义。”
好高深的样子,秦宁懵懵懂懂地点头。
二毛放下碗,舔了舔嘴唇,认真地说:“读书科举,可以光耀门楣,光宗耀祖。”
沈新一噎,“你在哪听到这些话?”
二毛不假思索道:“大哥以前说的啊。”
志向远大,乡村之人想要高中可比千万人过独木桥还难。
不过二毛三毛也快七岁了,将来也许想走科举这条路呢,沈新想了想,走到二毛和三毛旁边,问:
“想不想让我给你们取个大名?”
二毛这次回答迅速,第一个响应:“我想。”
三毛见二哥这么积极,不甘示弱道:“我也要。”
沈新信步走到沙地,拿起树枝写出二毛和三毛的新名字。
“二毛的大名为沈瑾,取美玉吉祥之意。”
“三毛的名字为沈瑜,取美玉珍贵之意。”
“怎么样,喜欢吗?”
二毛盯着沙地上的子,眼睛一眨不眨,他认真点头,“喜欢。”
他有自己的名字了。
看见秦宁在院子铺上竹帘准备晾晒蔬菜,沈新拎着两小只走过去,“洗手干活了。”
袖口被秦宁挽起,胳膊在阳光的照射下白的晃眼,沈新皱了皱眉,“天气凉,把袖口放下来。”
年轻的时候不注意保暖很容易得风湿病的。
秦宁弱弱地反驳:“可是放蔬菜不太方便。”
哥儿的衣服袖口比较宽,只有最边缘稍窄,干活时动作大了容易蹭到。
沈新找了两块灰色布条,放下秦宁堆叠的袖子,“用布条绑起来就方便了。”
二毛三毛也不放菜叶了,站在不远处悄悄看着两人。
秦宁努力平复心情,小声地说:“谢谢相公。”
半边院子铺满各色蔬菜,二毛三毛叉着腰。成就感满满。
王三柱,王承德和来福刚好撞上,便一起进了沈家。
王承德和来福如往日一样交了钱和东西,又领了工钱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仇薄灯穿了,成为小说《诸神纪》里的头号纨绔 纨绔肤白貌美,红衣绝艳,仗着辈分高得吓人,作天作地 最后把自己作死了 按道理,拿到这种剧本,该好好做人,然后再抱个主角的金大腿 然而,仇薄灯算了算,发现从剧情开始到领便当竟足足有八!百!年! ——能肆无忌惮快活八百年,要他去做小伏低? 不了不了,不做人了 于是,仙门发现,他们的小祖宗变本加厉了 今天烤君长老的凤凰 明天捞叶长老的鲲鹏 后天…… 后天他一
都市 93万字 1个月前
奚彻死后两百年,重生成一名魅魔。 顶级绝色的那种。 听说这个魅魔因为长得太好看天天被人打。 ——笑话,他生前可是战神,看谁还敢欺负他。 听说这个魅魔性子软,胆子小,被打只知抱头鼠窜。 ——笑话,他性子跟拳头一样硬,倒要看看是谁抱头鼠窜。 听说魅魔要定期发q,还天天做x梦。 ——笑话,他堂堂战神,区区x梦他难道会怕? 梦里面身材高大的男性面无表情地站在他面前,他白皙、俊美、浑身散发金光、神圣不可侵
都市 30万字 1个月前
为替阿爹还赌债,林疏被卖去了南风馆。 迎客第一天,他就被望京那位高权重,清冷出尘的端王沈清晏看上,替他赎了身,带去了王府别院。 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去伺候那位爷,结果却被狠狠拒绝。 他这才知,原来端王替他赎身,并不是让他来伺候的,而是要他以身饲蛊,做他的药人。 为的只是救端王殿下的心上人。 林疏听到那丰厚的报酬,当即答应了下来。 他忍着痛,乖乖被喂蛊虫。 忍着苦,乖乖喝下每月送来的汤药。 即便每
都市 24万字 1个月前
宁宁看多了话本,一心以为皇帝老儿招他入宫,乃是做拿捏他爹的质子。 为了降低自己的威胁性,宁宁文不成、武不就,吃喝玩乐,阴差阳错下,结识了一位好友。 该好友仪容高妙,光风霁月,言谈不俗。宁宁很快便将他引为知己,赏风论酒,无话不谈。 宁宁:皇帝老儿广选秀女,色中恶魔,为老不尊,不要脸皮! 宁宁:可恶!我胸无点墨,不学无术,为何还不速速将我贬斥出京。 宁宁:不知这道樱桃肉,知味轩的手艺能不能赶上御厨?
都市 60万字 1个月前
撞大运了,鞋子飞了,顾流穿了。 坏消息:穿到囗市了。 好消息:哥们儿也一起穿了。 更坏的消息:哥们失忆了! 失忆后的哥们变成法外狂徒,下场个个凄惨… 坏了!自家哥们儿要完蛋了! 合上囗市剧本。 没关系的。顾流想。 自己一定会把哥们引导上正途!
都市 76万字 1个月前
目标是封侯拜相的谢少淮,突然发现自己是话本里的炮灰角色,不仅身中x毒每月发作一次,将来还要嫁给反派王爷,被各种玩弄最后大着肚子锒铛入狱,蹉跎一生…… 好在,那个会折辱他的反贼梁王萧承野,此刻还是个只会骑马打球的少年郎,谢少淮稍微勾勾手指,对方就拜倒膝下,成了他解情毒的工具人。 结果睡着睡着,谢少淮越发觉得,只会闷头苦干的少年怎么都不像反派——直到某天,皇帝认下一个义兄封为王爷,那厮凶神恶煞,就差
其他 3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