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炮灰夫郎做开国皇帝》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繁星布满天空,村庄一片黑暗和寂静,夏蝉还在沉睡。
偏房靠墙的木架上燃着一盏暗黄的油灯,沈新正在盆架上洗漱,墙上的影子随着他的动作不断变化。
洗漱完,沈新便提着木桶去挑水,整个南溪村只有一口水井,在村子中央,和他家相距六七百米,他来回挑了四五次才把水缸装满。
他站在灶房门口,瞧见秦宁在有条不紊的揉面,便放下心来,敲了敲门,打声招呼:“我去山上了。”
他把鱼篓和箭矢放进叠放的两个背篓,拿上锄头和长弓,打算上山。
秦宁却追了出来,担忧道:“相公,山路不好走,路上仔细脚下,千万别去大黑山。”
大窝山根本没有獐子,上次相公肯定是冒险去了深山,如今家里有结余,相公可不能再冒险了。
秦宁脸颊上还有不知何时沾的面粉,沈新揉了揉他的头,用拇指轻轻擦掉面粉,说:“不用担心,其实我功夫不错。”
年纪不大,担忧不少,还得编一个合适的理由,让他摆脱弱书生这个标签。
“以前有个云游路过的老道交了我一门厉害功夫,寻常野物根本伤不了我,但那位老道士要我成亲后才能用,这也是我有底气分家的原因。”
“你看。”
沈新捡起一颗石子轻轻捏裂成几块。
秦宁瞪圆了眼睛,伸手拿起石子细细的瞧着,翻来覆去捏了几遍,终是信了,不再阻拦,站在门口目送他去了大窝山。
身后担忧的目光凝如实质,沈新不敢耽搁,快步上了黑黢黢的山脉。
他一上山便把异能运到极致,浑身上下散发一股骇人的气势,一路上遇到的野兽,无论大小,都很识相,离的老远就跑了。
沈新路过大窝山山谷处的水潭时,顺手把鱼篓固定在水潭里,登上了大黑山。
大黑山繁茂的树木被风吹得沙沙作响,偶尔还能听见猫头鹰的咕咕叫声,空气中混着清凉的青草气息。
虽然山脉陡峭,但沈新身负异能,在黑夜中也可以视物,看的清清楚楚,他艺高人胆大,直接略过之前走过的地区,翻过大黑山顶峰,向连绵的山脉探索。
他走出不远,便在一处山坡看见两三颗枣树歪歪斜斜的立在那,稍矮的枝桠被野兽啃的乱糟糟的,不少红透的枣子烂在地里,倒是顶上还有好些熟了的酸枣。
沈新把背篓放在枣树下面,手掌敲向树干,噼里啪啦的枣子掉在地上,果子圆润,只有一半拇指大小。
他尝了一个,口感发脆,酸酸甜甜的,沈新捡了半筐,又捡了一把枣核,使力扔向远方,希望几年之后能长出新的枣树。
深山的物种丰富多样,沈新往前走了走,又见几棵核桃树。
他心中一定,面包的坚果有一种了,核桃的果子是青色的,熟了的表皮会裂开一道口子掉在地上,他捡了大半框,家里的几个人都还在成长期,可以多吃点核桃补补脑子。
他还见到不少松子树和板栗树还有山楂树,可惜这几种才刚开始熟,没有多少成熟的果子,沈新只捡到十几颗松塔,二十几个毛板栗,几兜子山楂。
更深露重,沈新的衣服都被露水打湿了。
走着走着,他竟然发现一株人参,看年轮得有五十年了,这可是能吊命的东西,沈新不打算卖,小心翼翼的刨出来。
夏枯草,茱萸,龙葵,草药多样,只要觉得有用也能卖钱的,沈新都采了一些,止血的也采了不少,这样炮制出来可以留着用。
采药,摘果子,沈新忙的不亦乐乎,采药材的时候还发现一片猕猴桃,藤蔓攀在一棵大树上,大燕称之为羊桃,野生的羊桃只有两个手指大,他挑了三四十个熟的把背篓装满了。
来深山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仇薄灯穿了,成为小说《诸神纪》里的头号纨绔 纨绔肤白貌美,红衣绝艳,仗着辈分高得吓人,作天作地 最后把自己作死了 按道理,拿到这种剧本,该好好做人,然后再抱个主角的金大腿 然而,仇薄灯算了算,发现从剧情开始到领便当竟足足有八!百!年! ——能肆无忌惮快活八百年,要他去做小伏低? 不了不了,不做人了 于是,仙门发现,他们的小祖宗变本加厉了 今天烤君长老的凤凰 明天捞叶长老的鲲鹏 后天…… 后天他一
都市 93万字 1个月前
奚彻死后两百年,重生成一名魅魔。 顶级绝色的那种。 听说这个魅魔因为长得太好看天天被人打。 ——笑话,他生前可是战神,看谁还敢欺负他。 听说这个魅魔性子软,胆子小,被打只知抱头鼠窜。 ——笑话,他性子跟拳头一样硬,倒要看看是谁抱头鼠窜。 听说魅魔要定期发q,还天天做x梦。 ——笑话,他堂堂战神,区区x梦他难道会怕? 梦里面身材高大的男性面无表情地站在他面前,他白皙、俊美、浑身散发金光、神圣不可侵
都市 30万字 1个月前
为替阿爹还赌债,林疏被卖去了南风馆。 迎客第一天,他就被望京那位高权重,清冷出尘的端王沈清晏看上,替他赎了身,带去了王府别院。 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去伺候那位爷,结果却被狠狠拒绝。 他这才知,原来端王替他赎身,并不是让他来伺候的,而是要他以身饲蛊,做他的药人。 为的只是救端王殿下的心上人。 林疏听到那丰厚的报酬,当即答应了下来。 他忍着痛,乖乖被喂蛊虫。 忍着苦,乖乖喝下每月送来的汤药。 即便每
都市 24万字 1个月前
宁宁看多了话本,一心以为皇帝老儿招他入宫,乃是做拿捏他爹的质子。 为了降低自己的威胁性,宁宁文不成、武不就,吃喝玩乐,阴差阳错下,结识了一位好友。 该好友仪容高妙,光风霁月,言谈不俗。宁宁很快便将他引为知己,赏风论酒,无话不谈。 宁宁:皇帝老儿广选秀女,色中恶魔,为老不尊,不要脸皮! 宁宁:可恶!我胸无点墨,不学无术,为何还不速速将我贬斥出京。 宁宁:不知这道樱桃肉,知味轩的手艺能不能赶上御厨?
都市 60万字 1个月前
撞大运了,鞋子飞了,顾流穿了。 坏消息:穿到囗市了。 好消息:哥们儿也一起穿了。 更坏的消息:哥们失忆了! 失忆后的哥们变成法外狂徒,下场个个凄惨… 坏了!自家哥们儿要完蛋了! 合上囗市剧本。 没关系的。顾流想。 自己一定会把哥们引导上正途!
都市 76万字 1个月前
目标是封侯拜相的谢少淮,突然发现自己是话本里的炮灰角色,不仅身中x毒每月发作一次,将来还要嫁给反派王爷,被各种玩弄最后大着肚子锒铛入狱,蹉跎一生…… 好在,那个会折辱他的反贼梁王萧承野,此刻还是个只会骑马打球的少年郎,谢少淮稍微勾勾手指,对方就拜倒膝下,成了他解情毒的工具人。 结果睡着睡着,谢少淮越发觉得,只会闷头苦干的少年怎么都不像反派——直到某天,皇帝认下一个义兄封为王爷,那厮凶神恶煞,就差
其他 3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