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炮灰夫郎做开国皇帝》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牙粉,手指伸进去晃悠几圈再拿出来,牙粉一点没撒出来,也算技艺高超,二毛眼里竟然有点跃跃欲试。
“二毛三毛干嘛呢?”
“不要以为我长得高就看不到你们的小动作。”
“我的眼睛就是尺。”
秦宁和沈新离得很近,属于沈新的气息扑在他的脸上,带着药草的清香,他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心里却还期望着时间慢一点,再慢一点。
二毛三毛老实的沾好牙粉,沈新把牙刷还给秦宁,专注盯着二小只,顺便教他们动作要领,无人注意到秦宁通红的耳尖。
折腾完一通,滚烫的米粥变得温热,沈新拿起来喝了一口,香香糯糯的,但和前世吃的还不太一样,有点疑惑:
“这是粳米做的吗?”
难道书里的大米也是架空的?
秦宁咽完嘴里的粥,轻轻摇头:“不是,是和糙米混着放的,不过煮的久些。”
沈新举起大拇指,语气上扬:“做的很好喝,我很喜欢。”
二毛三毛有样学样,短小的手指举的高高的:“哥哥好棒。”
秦宁脸颊慢慢染上粉色,嘴角微弯,露出一个腼腆的笑。
野菜清脆爽口,论营养还是差点意思,三个小孩瘦得干巴巴,一碗稠粥就满足的不行,还是得多补补。
他昨天添置的都是生活用品和米面粮油,肉蛋之类的都没买,沈新沉吟片刻:
“村里有没有卖鸡蛋和母鸡的?买点回来吃。”
秦宁想了一会儿:“鸡蛋有卖,三文一个,母鸡大家都留着下蛋,一般不会卖。”
沈新点点头表示知道了:“你下午去和村里人买鸡蛋,以后每天一人一个,银子自己拿,那等去县里买吧。”
银子太多占地方,沈新专门买了一个木匣子装银两,放在床底下。
秦宁停了一会儿,有些迟疑:“可以买小鸡回来养,等小鸡长大了就又有鸡又有蛋了。”
南溪村大多数人都会养鸡鸭,还有养猪的,土路上总弥漫着奇怪的味道,沈新不太喜欢,想拒绝:“养鸡挺麻烦的,还得管吃喝拉撒,我不想管。”
秦宁连忙说:“我会,我养的鸡下的蛋又多又大。”
二毛紧跟着:“我和三毛可以捉蚯蚓给鸡吃。”
三毛激动:“喂小鸡,喂小鸡。”
三个小孩莫名其妙向上的情绪感染了沈新:
“那过两天去县城看看,有就买。”
“先说好,你们三个管小鸡的吃喝拉撒。”
秦宁再接再厉:“那能养小鸭子吗?”
反正不用沈新管,最后还到他的肚子里,血赚。
他随意点了点头:“保持干净就行,到时候一起去县城,想买什么自己挑。”
迎来一阵来自二毛三毛的欢呼,秦宁也很激动,具体表现在飞速刷完的碗筷。
安顿好二毛三毛,准备好回门礼,沈新准备和秦宁去秦家。
秦家的位置在靠近村头的前几家,和草屋有点距离,一路上秦宁都很紧张,心脏在不断乱跳。
沈新觉得秦宁对秦家产生了应激心理,还没进去就紧张的不行,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别怕,我罩着你。”
秦宁勉强弯起嘴角。
在秦家门口拍了好几下,里面才传出一道不情不愿的声音:“来了。”
门开了个小缝,传出一连串的女声:
“死赔钱货!”
“都嫁人了还回来干啥?”
“沈家不要你了?”
“嫁出去的哥儿泼出去的水,你以后也别回来了。”
说完,“啪”的一声关上了门。
秦家双开木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仇薄灯穿了,成为小说《诸神纪》里的头号纨绔 纨绔肤白貌美,红衣绝艳,仗着辈分高得吓人,作天作地 最后把自己作死了 按道理,拿到这种剧本,该好好做人,然后再抱个主角的金大腿 然而,仇薄灯算了算,发现从剧情开始到领便当竟足足有八!百!年! ——能肆无忌惮快活八百年,要他去做小伏低? 不了不了,不做人了 于是,仙门发现,他们的小祖宗变本加厉了 今天烤君长老的凤凰 明天捞叶长老的鲲鹏 后天…… 后天他一
都市 93万字 1个月前
奚彻死后两百年,重生成一名魅魔。 顶级绝色的那种。 听说这个魅魔因为长得太好看天天被人打。 ——笑话,他生前可是战神,看谁还敢欺负他。 听说这个魅魔性子软,胆子小,被打只知抱头鼠窜。 ——笑话,他性子跟拳头一样硬,倒要看看是谁抱头鼠窜。 听说魅魔要定期发q,还天天做x梦。 ——笑话,他堂堂战神,区区x梦他难道会怕? 梦里面身材高大的男性面无表情地站在他面前,他白皙、俊美、浑身散发金光、神圣不可侵
都市 30万字 1个月前
为替阿爹还赌债,林疏被卖去了南风馆。 迎客第一天,他就被望京那位高权重,清冷出尘的端王沈清晏看上,替他赎了身,带去了王府别院。 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去伺候那位爷,结果却被狠狠拒绝。 他这才知,原来端王替他赎身,并不是让他来伺候的,而是要他以身饲蛊,做他的药人。 为的只是救端王殿下的心上人。 林疏听到那丰厚的报酬,当即答应了下来。 他忍着痛,乖乖被喂蛊虫。 忍着苦,乖乖喝下每月送来的汤药。 即便每
都市 24万字 1个月前
宁宁看多了话本,一心以为皇帝老儿招他入宫,乃是做拿捏他爹的质子。 为了降低自己的威胁性,宁宁文不成、武不就,吃喝玩乐,阴差阳错下,结识了一位好友。 该好友仪容高妙,光风霁月,言谈不俗。宁宁很快便将他引为知己,赏风论酒,无话不谈。 宁宁:皇帝老儿广选秀女,色中恶魔,为老不尊,不要脸皮! 宁宁:可恶!我胸无点墨,不学无术,为何还不速速将我贬斥出京。 宁宁:不知这道樱桃肉,知味轩的手艺能不能赶上御厨?
都市 60万字 1个月前
撞大运了,鞋子飞了,顾流穿了。 坏消息:穿到囗市了。 好消息:哥们儿也一起穿了。 更坏的消息:哥们失忆了! 失忆后的哥们变成法外狂徒,下场个个凄惨… 坏了!自家哥们儿要完蛋了! 合上囗市剧本。 没关系的。顾流想。 自己一定会把哥们引导上正途!
都市 76万字 1个月前
目标是封侯拜相的谢少淮,突然发现自己是话本里的炮灰角色,不仅身中x毒每月发作一次,将来还要嫁给反派王爷,被各种玩弄最后大着肚子锒铛入狱,蹉跎一生…… 好在,那个会折辱他的反贼梁王萧承野,此刻还是个只会骑马打球的少年郎,谢少淮稍微勾勾手指,对方就拜倒膝下,成了他解情毒的工具人。 结果睡着睡着,谢少淮越发觉得,只会闷头苦干的少年怎么都不像反派——直到某天,皇帝认下一个义兄封为王爷,那厮凶神恶煞,就差
其他 3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