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美人和残疾大佬联姻了》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的燕清羽一点小小的惩罚。
燕清羽看了眼时间,又看了会儿姜云简安静睡着的模样,拍拍他的肩膀:“姜云简,起床上班了。”
姜云简迷迷糊糊睁眼,看到近在咫尺的燕清羽,又迷迷糊糊地伸手把人抱住,搂在怀里,蹭着他的颈窝。
燕清羽无奈地推了推他:“起床啦,之前是谁说自己睡眠质量不好所以总是早起的?”
自打同床共枕以来,燕清羽就没见姜云简多早起过。
要不是之前确实每次他起床时,姜云简都已经出门了,他都想怀疑睡眠质量不好晚睡早起,是不是姜云简给自己立的霸总人设。
姜云简贪婪地汲取着燕清羽身上的气味,估计还没完全醒,嘟囔似的:“不想上班。”
燕清羽笑哼着戳他脸:“你不上班谁给我打工?起来啦,不然我就丢你一个人在床上慢慢睡了。”
姜云简总算不情不愿的起身。
燕清羽先去洗漱收拾,然后到衣帽间里去找今天出门要穿的衣服。
最近天气不太稳定,忽冷忽热,昼夜温差还大,燕清羽在思虑过后,搭了两套厚实点的外套加长袖的组合。
姜云简正好洗漱完从卫生间出来,燕清羽指着床上的衣服问:“你觉得我今天穿哪套好?”
两套衣服一套是浅绿色的,清新明亮,充满活力,很适合这种早春时节。
另一套是中规中矩的卡其色,更突显沉稳气质。
姜云简觉得都好看,穿出门赴约都便宜了那个渣男。
最近姜云简勉为其难地选了卡其色那套:“这套吧,沉稳点,谅那个渣男不敢做什么出格的事情。”
燕清羽拿起姜云简选的那套:“行,那另一套就改天穿给你看。”
他说着是让姜云简选今天出门见封江冉穿的衣服,实际给出的结果却是下次要单独穿给姜云简看的衣服。
姜云简那点微妙的不情愿消散殆尽。
燕清羽看着他的情绪起起伏伏,笑了笑,俯身凑在他嘴角亲一口。
“给你帮我选衣服的奖励。”
亲完,燕清羽直起身,在姜云简反应过来前就挥手转身,去浴室换衣服。
直到燕清羽的身影消失在门后,姜云简才回神,回想到刚才唇角一触即分的柔软,与若隐若现的浅淡甜香。
“真是……”
姜云简无奈地摇头轻笑,终究是纵容了燕清羽的调皮撩拨。
第102章
燕清羽早上撩拨姜云简的好心情, 终结在见到封江冉的那一刻。
封江冉今天似乎还特意打扮了一下,穿着浅色的风衣, 一副风度翩翩儒雅温和的正人君子模样。
燕清羽在封江冉开门下车的空挡搓了搓脸,扬起一个不走心的灿烂笑容:“江冉哥你来啦。”
封江冉温和一笑:“小羽,又有一段时间没见了,最近过得还好吧?”
燕清羽:“嗯,还不错。”
封江冉有意无意似的,看了眼燕清羽身后空无一人的小院,问:“姜家主呢?之前他不是挺紧张你的么, 怎么今天不见他?”
燕清羽脸上的笑意淡了些, 但尽量没表现得太明显:“江冉哥你忘啦?今天周一呀, 周一上午有例行早会的,云简已经上班去了。”
封江冉恍然大悟似的:“哦对。抱歉,我现在在国内做的都是自由职业,平时比较空闲,都忘了姜家主这样的大人物一定很忙吧。”
他又笑着补充:“小羽你以前就是闲不住爱出门的,自己闷在家肯定也无聊吧?正好今天就让我陪你出门走走。”
燕清羽:“那就麻烦江冉哥啦。”
封江冉先燕清羽一步走去副驾驶,给他开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末世杀人如麻的物资队队长沈新穿书了。 穿到一本纯爱团宠幼崽文里,穿成一个炮灰中的炮灰。 作用就是给炮灰真少爷惨淡的人生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给他克夫的名声,送他去死。 重活一次,沈新只想从赤字平民变成土豪,过平平淡淡的田园生活,顺便对这个实惨的真少爷施以人道主义同情。 但总有不开眼的人来挑衅他,沈新贯彻实施不服就干,干不过就先发育,发育好了继续干这一准则。 就这样,他一路从闲散富翁干到科举状元,再
其他 84万字 2个月前
仇薄灯穿了,成为小说《诸神纪》里的头号纨绔 纨绔肤白貌美,红衣绝艳,仗着辈分高得吓人,作天作地 最后把自己作死了 按道理,拿到这种剧本,该好好做人,然后再抱个主角的金大腿 然而,仇薄灯算了算,发现从剧情开始到领便当竟足足有八!百!年! ——能肆无忌惮快活八百年,要他去做小伏低? 不了不了,不做人了 于是,仙门发现,他们的小祖宗变本加厉了 今天烤君长老的凤凰 明天捞叶长老的鲲鹏 后天…… 后天他一
都市 93万字 2个月前
奚彻死后两百年,重生成一名魅魔。 顶级绝色的那种。 听说这个魅魔因为长得太好看天天被人打。 ——笑话,他生前可是战神,看谁还敢欺负他。 听说这个魅魔性子软,胆子小,被打只知抱头鼠窜。 ——笑话,他性子跟拳头一样硬,倒要看看是谁抱头鼠窜。 听说魅魔要定期发q,还天天做x梦。 ——笑话,他堂堂战神,区区x梦他难道会怕? 梦里面身材高大的男性面无表情地站在他面前,他白皙、俊美、浑身散发金光、神圣不可侵
都市 30万字 2个月前
为替阿爹还赌债,林疏被卖去了南风馆。 迎客第一天,他就被望京那位高权重,清冷出尘的端王沈清晏看上,替他赎了身,带去了王府别院。 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去伺候那位爷,结果却被狠狠拒绝。 他这才知,原来端王替他赎身,并不是让他来伺候的,而是要他以身饲蛊,做他的药人。 为的只是救端王殿下的心上人。 林疏听到那丰厚的报酬,当即答应了下来。 他忍着痛,乖乖被喂蛊虫。 忍着苦,乖乖喝下每月送来的汤药。 即便每
都市 24万字 2个月前
宁宁看多了话本,一心以为皇帝老儿招他入宫,乃是做拿捏他爹的质子。 为了降低自己的威胁性,宁宁文不成、武不就,吃喝玩乐,阴差阳错下,结识了一位好友。 该好友仪容高妙,光风霁月,言谈不俗。宁宁很快便将他引为知己,赏风论酒,无话不谈。 宁宁:皇帝老儿广选秀女,色中恶魔,为老不尊,不要脸皮! 宁宁:可恶!我胸无点墨,不学无术,为何还不速速将我贬斥出京。 宁宁:不知这道樱桃肉,知味轩的手艺能不能赶上御厨?
都市 60万字 2个月前
撞大运了,鞋子飞了,顾流穿了。 坏消息:穿到囗市了。 好消息:哥们儿也一起穿了。 更坏的消息:哥们失忆了! 失忆后的哥们变成法外狂徒,下场个个凄惨… 坏了!自家哥们儿要完蛋了! 合上囗市剧本。 没关系的。顾流想。 自己一定会把哥们引导上正途!
都市 76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