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美人和残疾大佬联姻了》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燕清羽一直到听到房门关上的声音,这才又翻了个身,混混沌沌的睡着。
中途他被叫醒吃了点东西喝了一次药,但实在太累,迷迷糊糊吃完喝完又迷迷糊糊睡着,等真正的再次清醒,已经到了晚上。
房间里只开了一盏昏暗的小夜灯,姜云简趴在书桌上浅眠,双手都缠着绷带,为了不压到伤口,还垫了个小枕头,姑且算是听话没再折腾自己。
燕清羽摸出手机看了眼时间,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他支撑着坐起身,脑袋上还贴着尚有些冰凉的退热贴,应该是姜云简不久前刚给他换的。
燕清羽感觉现在状态好了点,烧应该退得差不多了,掀开被子起身,临去洗澡前看了眼趴桌睡的姜云简,脚步一拐,走过去轻踢了一脚他的轮椅。
姜云简睡得浅,睁眼看到燕清羽站在旁边,立马就清醒了,直起身:“你——”
他的话还没来得及说下去,就被燕清羽打断:“困了就上床睡,趴在这干什么?想装可怜博我同情,还是想把你自己也弄生病?”
姜云简低着头:“我只是想给你守夜。”
燕清羽:“去床上守不行吗?我又不是不给你上床。”
姜云简小心翼翼抬眼:“那你,还生我气吗?”
燕清羽:“你再不滚上床我就生气地把你踹出去。”
姜云简这才往床边去。
燕清羽没管他,走向衣帽间拿换洗衣服,进浴室前随口说:“我去洗个澡,你要困了就自己先睡。”
姜云简在床边若有所思似的应了一声。
等燕清羽洗完澡出来时,床上空空荡荡的,房间里已经没了姜云简的踪迹。
……人又跑哪去了?
燕清羽疑惑,但没管,可能出去喝口水什么的,晚点自然会回来。
他拆掉左手的防水塑料膜,用毛巾擦干发尾,又简单地打理了一下。
燕清羽看着已经过肩的发尾,思索起改天去把头发剪一剪的行程。
他正想着,门口传来开门声,是姜云简回来了。
只见姜云简又换了身家居服,身上还带着些湿漉漉的水汽,明显是刚洗完澡回来。
燕清羽:“?”
燕清羽:“你刚刚跑回你房间洗澡去了?”
姜云简乖乖地回答:“洗干净了,再和你一起睡,比较合适。”
燕清羽:“……”
这话听着怎么这么像被诱拐的良家妇男,或者一颗水灵灵的清纯小白草呢?
这时候就不说不符合他的气质了?
燕清羽懒得再管他:“自己上床。”
姜云简乖乖地上了床。
燕清羽始终背对着他坐在床边,等听到姜云简那边动静停歇后才起身,把毛巾挂回浴室,也关灯回到床上去。
姜云简已经躺下,燕清羽也很自然地直接躺进姜云简的怀里,感受到姜云简一瞬的紧张僵硬。
片刻后,姜云简才缓缓放松,试探着伸手,也抱住了他。
沐浴露的香气交缠在一起,祛除了令人作呕的浓烈血腥气味,姜云简也终于真的安定下来。
姜云简微微低着头,将脑袋埋在燕清羽的颈窝间。
燕清羽嫌弃地推了推,嘟囔似的:“你头发扎到我了,好痒。”
他推拒的动作很轻,倒不如说更像欲拒还迎,姜云简就没动。
过了会儿,姜云简才问:“清羽,你下午说……喜欢我,是真的吗?”
姜云简温热的鼻息落在燕清羽颈间,痒痒的,又似乎有些酥麻。
如今的燕清羽面对感情,已经失去了坦率的能力,只轻哼一声:“不然呢,我管你干嘛?还害得我手伤得那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末世杀人如麻的物资队队长沈新穿书了。 穿到一本纯爱团宠幼崽文里,穿成一个炮灰中的炮灰。 作用就是给炮灰真少爷惨淡的人生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给他克夫的名声,送他去死。 重活一次,沈新只想从赤字平民变成土豪,过平平淡淡的田园生活,顺便对这个实惨的真少爷施以人道主义同情。 但总有不开眼的人来挑衅他,沈新贯彻实施不服就干,干不过就先发育,发育好了继续干这一准则。 就这样,他一路从闲散富翁干到科举状元,再
其他 84万字 2个月前
仇薄灯穿了,成为小说《诸神纪》里的头号纨绔 纨绔肤白貌美,红衣绝艳,仗着辈分高得吓人,作天作地 最后把自己作死了 按道理,拿到这种剧本,该好好做人,然后再抱个主角的金大腿 然而,仇薄灯算了算,发现从剧情开始到领便当竟足足有八!百!年! ——能肆无忌惮快活八百年,要他去做小伏低? 不了不了,不做人了 于是,仙门发现,他们的小祖宗变本加厉了 今天烤君长老的凤凰 明天捞叶长老的鲲鹏 后天…… 后天他一
都市 93万字 2个月前
奚彻死后两百年,重生成一名魅魔。 顶级绝色的那种。 听说这个魅魔因为长得太好看天天被人打。 ——笑话,他生前可是战神,看谁还敢欺负他。 听说这个魅魔性子软,胆子小,被打只知抱头鼠窜。 ——笑话,他性子跟拳头一样硬,倒要看看是谁抱头鼠窜。 听说魅魔要定期发q,还天天做x梦。 ——笑话,他堂堂战神,区区x梦他难道会怕? 梦里面身材高大的男性面无表情地站在他面前,他白皙、俊美、浑身散发金光、神圣不可侵
都市 30万字 2个月前
为替阿爹还赌债,林疏被卖去了南风馆。 迎客第一天,他就被望京那位高权重,清冷出尘的端王沈清晏看上,替他赎了身,带去了王府别院。 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去伺候那位爷,结果却被狠狠拒绝。 他这才知,原来端王替他赎身,并不是让他来伺候的,而是要他以身饲蛊,做他的药人。 为的只是救端王殿下的心上人。 林疏听到那丰厚的报酬,当即答应了下来。 他忍着痛,乖乖被喂蛊虫。 忍着苦,乖乖喝下每月送来的汤药。 即便每
都市 24万字 2个月前
宁宁看多了话本,一心以为皇帝老儿招他入宫,乃是做拿捏他爹的质子。 为了降低自己的威胁性,宁宁文不成、武不就,吃喝玩乐,阴差阳错下,结识了一位好友。 该好友仪容高妙,光风霁月,言谈不俗。宁宁很快便将他引为知己,赏风论酒,无话不谈。 宁宁:皇帝老儿广选秀女,色中恶魔,为老不尊,不要脸皮! 宁宁:可恶!我胸无点墨,不学无术,为何还不速速将我贬斥出京。 宁宁:不知这道樱桃肉,知味轩的手艺能不能赶上御厨?
都市 60万字 2个月前
撞大运了,鞋子飞了,顾流穿了。 坏消息:穿到囗市了。 好消息:哥们儿也一起穿了。 更坏的消息:哥们失忆了! 失忆后的哥们变成法外狂徒,下场个个凄惨… 坏了!自家哥们儿要完蛋了! 合上囗市剧本。 没关系的。顾流想。 自己一定会把哥们引导上正途!
都市 76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