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美人和残疾大佬联姻了》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第二天早上,燕清羽起得比平时早了许多。
他打开手机看了眼,周六早上七点半。
燕清羽放下手机闭眼,片刻后脑子完全清醒,只能睁眼起床去洗漱。
周末总给人一种悠然清闲的感觉,燕清羽衣服都懒得换,套了个暖和点的外套就下楼了。
姜云简今天不上班,这个时候正在一楼吃早餐,见到燕清羽这外套搭睡衣的装束愣了愣。
他问:“怎么不换家居服?”
燕清羽懒洋洋回答:“懒得换。”
姜云简不问了,让陈叔把燕清羽的早餐也端上来。
平时姜云简固定七点起,燕清羽起床时间不定,但最晚到八点半陈叔就会上楼先喊他吃早饭,所以早餐都是一起准备好,再把燕清羽的那份放在锅里保温。
燕清羽走到餐桌边坐好,慢吞吞地开始吃早餐。
或许是起得太早心情不好,他周围仿佛还散发了些幽幽怨气,给人感觉死气沉沉的。
姜云简低头给程洋发消息。
半个小时后,燕清羽吃完早餐,端着陈叔给他煎好的中药,屈腿窝在小恐龙形状的猫窝里,抱着抱枕低垂眼睫,叼着吸管缩成一团,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连黄色方块动画片都不看了,这心情是可想而知很不好。
姜云简操纵轮椅过去,在沙发边停下:“没睡好吗?”
燕清羽听到声音,回神片刻,抬眸往姜云简的方向看去一眼。
姜云简坐在轮椅上,比他坐在地上要高出一大截,面无表情的模样像极了居高临下的审视。
燕清羽把视线收回来,冷淡:“没有。”
简短的回答让人一时分不清,他究竟是在给出一个否定的答案,还是表达“没有睡好”的意思。
姜云简没再问,接了个电话离开,再回来时身边又跟了抱着一堆毛茸茸的程洋。
燕清羽:“?”
这场景是不是熟悉得好像昨天才发生过。
程洋将怀里的三件毛绒睡袍放下,颜色倒是和绿粉蓝的三个猫窝有一定区别,是绿蓝棕三种。
绿色的是完全能和猫窝配套的小恐龙,蓝色的带有猫猫耳兜帽,棕色的是狗狗耳。
睡袍用料很柔软顺滑,皮肤直接触碰都不会觉得刺挠。
保暖效果也还行,合适在初冬没有暖气的室内外穿,再冷的话就得换一套更厚实的了。
姜云简让燕清羽先选一套,补充解释:“都是清洗过的,暖气没弄好前,或者你想到院子走走又不想换衣服的时候,可以直接穿这个。”
燕清羽直接拿了蓝色的那件。
剩下两件和燕清羽换下来的外套被佣人拿回他的房间去放好。
燕清羽换了睡袍,顺手又把自己席地而坐的小窝给换成蓝色的那款,坐在糖果小猫窝上靠着沙发,打开了电视,捧着中药继续慢悠悠的喝。
姜云简始终坐在旁边看着,指尖抵在轮椅的按钮上,轻轻拨动,又不按下。
燕清羽注意到他实在难以忽视的目光,回头看他:“还有什么事?”
姜云简回神:“没事。昨天谢谢你的提醒,城东那块地我让程洋重新查了,确实不能用。”
燕清羽没在意。
前几世姜云简就是在项目组例行评估时就得知了这件事情,有没有他的话都是一样的结果。
姜云简没等到燕清羽的回答,自己将话题进行下去:“过几天要一起出门吃个饭吗?”
燕清羽皱眉:“什么饭一定要出门吃?”
姜云简:“是一家新开的粤餐厅,听说味道不错,开业期间还有甜品试吃活动。正好过几天陈叔家里有事,家里可能没人做饭。”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末世杀人如麻的物资队队长沈新穿书了。 穿到一本纯爱团宠幼崽文里,穿成一个炮灰中的炮灰。 作用就是给炮灰真少爷惨淡的人生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给他克夫的名声,送他去死。 重活一次,沈新只想从赤字平民变成土豪,过平平淡淡的田园生活,顺便对这个实惨的真少爷施以人道主义同情。 但总有不开眼的人来挑衅他,沈新贯彻实施不服就干,干不过就先发育,发育好了继续干这一准则。 就这样,他一路从闲散富翁干到科举状元,再
其他 84万字 2个月前
仇薄灯穿了,成为小说《诸神纪》里的头号纨绔 纨绔肤白貌美,红衣绝艳,仗着辈分高得吓人,作天作地 最后把自己作死了 按道理,拿到这种剧本,该好好做人,然后再抱个主角的金大腿 然而,仇薄灯算了算,发现从剧情开始到领便当竟足足有八!百!年! ——能肆无忌惮快活八百年,要他去做小伏低? 不了不了,不做人了 于是,仙门发现,他们的小祖宗变本加厉了 今天烤君长老的凤凰 明天捞叶长老的鲲鹏 后天…… 后天他一
都市 93万字 2个月前
奚彻死后两百年,重生成一名魅魔。 顶级绝色的那种。 听说这个魅魔因为长得太好看天天被人打。 ——笑话,他生前可是战神,看谁还敢欺负他。 听说这个魅魔性子软,胆子小,被打只知抱头鼠窜。 ——笑话,他性子跟拳头一样硬,倒要看看是谁抱头鼠窜。 听说魅魔要定期发q,还天天做x梦。 ——笑话,他堂堂战神,区区x梦他难道会怕? 梦里面身材高大的男性面无表情地站在他面前,他白皙、俊美、浑身散发金光、神圣不可侵
都市 30万字 2个月前
为替阿爹还赌债,林疏被卖去了南风馆。 迎客第一天,他就被望京那位高权重,清冷出尘的端王沈清晏看上,替他赎了身,带去了王府别院。 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去伺候那位爷,结果却被狠狠拒绝。 他这才知,原来端王替他赎身,并不是让他来伺候的,而是要他以身饲蛊,做他的药人。 为的只是救端王殿下的心上人。 林疏听到那丰厚的报酬,当即答应了下来。 他忍着痛,乖乖被喂蛊虫。 忍着苦,乖乖喝下每月送来的汤药。 即便每
都市 24万字 2个月前
宁宁看多了话本,一心以为皇帝老儿招他入宫,乃是做拿捏他爹的质子。 为了降低自己的威胁性,宁宁文不成、武不就,吃喝玩乐,阴差阳错下,结识了一位好友。 该好友仪容高妙,光风霁月,言谈不俗。宁宁很快便将他引为知己,赏风论酒,无话不谈。 宁宁:皇帝老儿广选秀女,色中恶魔,为老不尊,不要脸皮! 宁宁:可恶!我胸无点墨,不学无术,为何还不速速将我贬斥出京。 宁宁:不知这道樱桃肉,知味轩的手艺能不能赶上御厨?
都市 60万字 2个月前
撞大运了,鞋子飞了,顾流穿了。 坏消息:穿到囗市了。 好消息:哥们儿也一起穿了。 更坏的消息:哥们失忆了! 失忆后的哥们变成法外狂徒,下场个个凄惨… 坏了!自家哥们儿要完蛋了! 合上囗市剧本。 没关系的。顾流想。 自己一定会把哥们引导上正途!
都市 76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