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美人和残疾大佬联姻了》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燕清羽来得比较卡点,宴会厅内已有许多人。他还没入场,各种讨论声先一步入耳。
“其实那个燕清羽虽然身体差了点,但是长得很有姿色,说不定那姜家家主就好这一口呢。”
“那家主都是个残废,能行吗?”
“要不怎么说好这口?找个病弱的坐腿上自己动,说不定更有感觉呢?”
“你小子真是……不过倒是便宜了那个残废,那个小病秧子我也想试很久了,可惜一直没找到机会骗到手呢。”
“……”
各种污言秽语络绎不绝,都是那些纨绔公子哥在说,而程云起就在旁边喝东西,看起来是见怪不怪,默许他们说这些。
燕清羽没什么反应,这是他在第二世的最后时就已经知道的真相。
他和程云起师出同门,但是在钢琴方面他天赋比程云起高,程云起因而嫉妒他,在第二世时还给他下药,想找人轮-奸他,让他名声败坏,在这个圈子里彻底混不下去。
可惜后来失败了,他也彻底和程云起决裂,却又被程云起以别的方式毁掉逼死。
真是可笑的一世。
热热闹闹的宴会厅因为燕清羽的突然出现刹那安静,众人都是一愣,没想到这一次燕清羽居然会自己直接进来。
程云起连忙放下手中的酒杯上前:“小羽,那个,你怎么直接进来了?”
燕清羽没回,程云起也意识到这话欲盖弥彰的含义更重,赶紧补充解释:“他们刚刚说的话你不用在意,都是在开玩笑而已。”
说话的同时,程云起给那些人使了个眼色。
有公子哥反应过来,跟着附和:“是啊是啊,只是一点玩笑而已,清羽你人这么好,肯定不会介意的对吧?你要实在介意下次我们就不说了。”
虚伪至极。
燕清羽没有理会他们,走向宴会厅内。
在刚重生回来的这一世里,他是第一次冷脸示人,一群纨绔公子哥面面相觑。
程云起连忙跟上:“小羽!你等等我呀,他们真的只是开个玩笑而已,你不用放在心上的,我们当然都是心疼你无端要去姜家那边受苦。”
程云起发话,其余人反应过来也都跟着连连点头。
燕清羽还是没理他,他懒得和程云起这种根里就烂透的人交流。
程云起紧追不舍,拉住燕清羽的手,发现他的手心滚烫:“小羽,你的手怎么这么烫?是不是发烧了?”
说着,他就很担心似的伸手去探燕清羽额头。
燕清羽昏昏沉沉的,没躲过,给了程云起一个绝好的自我脑补理由。
“我说你怎么没精打采都不理人了,怎么发烧了还一个人过来?那姜家家主对你果真是一点都不上心。”
程云起又伸手要扶燕清羽,这次燕清羽躲过了。
燕清羽冷漠:“不要碰我。”
他把程云起刚自我脑补完的逻辑链切断——以前的他从来不会这样直白拒绝程云起的靠近。
程云起愣住,错失了继续纠缠燕清羽的最好机会,燕清羽转身就走。
他总是自诩燕清羽最好的朋友,他说什么燕清羽都会听,比起态度冷淡的燕清羽,那群围观看戏的纨绔公子哥们更需要他去对付。
程云起硬着头皮干笑:“小羽生病的时候就容易心情不好,可能是这边太吵了,让小羽休息一会儿就好了。”
今天的宴会是程家主场,其他人没再说什么,陆续散开去玩自己的。
程云起站在原地,看向已经找沙发坐下的燕清羽,握紧拳头。
虽然不知道燕清羽为什么突然性情大变,但今天他必须得让燕清羽乖乖回到燕家去。
—
燕清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末世杀人如麻的物资队队长沈新穿书了。 穿到一本纯爱团宠幼崽文里,穿成一个炮灰中的炮灰。 作用就是给炮灰真少爷惨淡的人生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给他克夫的名声,送他去死。 重活一次,沈新只想从赤字平民变成土豪,过平平淡淡的田园生活,顺便对这个实惨的真少爷施以人道主义同情。 但总有不开眼的人来挑衅他,沈新贯彻实施不服就干,干不过就先发育,发育好了继续干这一准则。 就这样,他一路从闲散富翁干到科举状元,再
其他 84万字 2个月前
仇薄灯穿了,成为小说《诸神纪》里的头号纨绔 纨绔肤白貌美,红衣绝艳,仗着辈分高得吓人,作天作地 最后把自己作死了 按道理,拿到这种剧本,该好好做人,然后再抱个主角的金大腿 然而,仇薄灯算了算,发现从剧情开始到领便当竟足足有八!百!年! ——能肆无忌惮快活八百年,要他去做小伏低? 不了不了,不做人了 于是,仙门发现,他们的小祖宗变本加厉了 今天烤君长老的凤凰 明天捞叶长老的鲲鹏 后天…… 后天他一
都市 93万字 2个月前
奚彻死后两百年,重生成一名魅魔。 顶级绝色的那种。 听说这个魅魔因为长得太好看天天被人打。 ——笑话,他生前可是战神,看谁还敢欺负他。 听说这个魅魔性子软,胆子小,被打只知抱头鼠窜。 ——笑话,他性子跟拳头一样硬,倒要看看是谁抱头鼠窜。 听说魅魔要定期发q,还天天做x梦。 ——笑话,他堂堂战神,区区x梦他难道会怕? 梦里面身材高大的男性面无表情地站在他面前,他白皙、俊美、浑身散发金光、神圣不可侵
都市 30万字 2个月前
为替阿爹还赌债,林疏被卖去了南风馆。 迎客第一天,他就被望京那位高权重,清冷出尘的端王沈清晏看上,替他赎了身,带去了王府别院。 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去伺候那位爷,结果却被狠狠拒绝。 他这才知,原来端王替他赎身,并不是让他来伺候的,而是要他以身饲蛊,做他的药人。 为的只是救端王殿下的心上人。 林疏听到那丰厚的报酬,当即答应了下来。 他忍着痛,乖乖被喂蛊虫。 忍着苦,乖乖喝下每月送来的汤药。 即便每
都市 24万字 2个月前
宁宁看多了话本,一心以为皇帝老儿招他入宫,乃是做拿捏他爹的质子。 为了降低自己的威胁性,宁宁文不成、武不就,吃喝玩乐,阴差阳错下,结识了一位好友。 该好友仪容高妙,光风霁月,言谈不俗。宁宁很快便将他引为知己,赏风论酒,无话不谈。 宁宁:皇帝老儿广选秀女,色中恶魔,为老不尊,不要脸皮! 宁宁:可恶!我胸无点墨,不学无术,为何还不速速将我贬斥出京。 宁宁:不知这道樱桃肉,知味轩的手艺能不能赶上御厨?
都市 60万字 2个月前
撞大运了,鞋子飞了,顾流穿了。 坏消息:穿到囗市了。 好消息:哥们儿也一起穿了。 更坏的消息:哥们失忆了! 失忆后的哥们变成法外狂徒,下场个个凄惨… 坏了!自家哥们儿要完蛋了! 合上囗市剧本。 没关系的。顾流想。 自己一定会把哥们引导上正途!
都市 76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