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拯救那只大蝙蝠》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饰的厌恶。
说完,转身就走。
杰森生怕自己一个忍不住就把小丑给杀了。
他需要现在做好准备,等到晚上就去把小丑从阿卡姆偷出来,关到一个除了他没人能知道的地方。
提姆刚想试探杰森是不是也做梦了,但杰森跑得太快了,他还没开口,人就已经不见了。
“父亲要赶过来了!”
达米安看了一眼定位,立即对着提姆说道。
提姆也来不及思考杰森知不知道了,直接拉着小丑就上了车:
“我送小丑回阿卡姆。”
提姆的动作很快,不过还是晚了,蝙蝠侠已经驾驶着蝙蝠车出现在他们面前了。
提姆和达米安心里一紧,他们现在看见蝙蝠侠和小丑两个人同时出现,都觉得浑身不舒服。
“红罗宾,把小丑交给我。”
提姆想要找机会把小丑关起来,就不能在这之前引起蝙蝠侠的怀疑。
他本来打算在送小丑回阿卡姆的路上,直接把小丑带走,然后再伪装成不小心让小丑逃走了混淆视听。
却没想到蝙蝠侠会赶来得那么快。
于是,他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交出了小丑。
看着蝙蝠侠带走了小丑,蝙蝠车也在眼前迅速消失,达米安气的咬牙:
“差一点,刚才就应该直接杀了那个该死的小丑!”
提姆安慰拍了拍达米安,语气冷静:
“我们现在还不能确定小丑身上有没有病毒,如果真像梦里发生的那样,那小丑现在就不能死。”
说着,提姆眯起了眼睛,他看着达米安,突然问道:
“你有梦见一个身上缠着绷带的男人吗?”
达米安表情变得复杂,他点了下头,说出了一个名字:
“太宰治。”
第65章
太宰治在提姆和达米安两个人的梦里很特殊。
经过他们复盘梦中发生的事情, 在他们死亡的这么多次里,太宰治只出现过一次。
也是所有事情中,唯一发生的变数。
他们想要弄清楚梦里发生的事情, 那太宰治就是最重要的一个突破口。
几乎没有过多犹豫,提姆立即就准备去接触太宰治。
然后就在他寻找太宰治的位置时,提姆十分惊讶地发现, 他要找的人现在就在韦恩庄园。
提姆和达米安看着得到的信息,两人面面相觑, 心中更加肯定了太宰治一定知道些什么。
等到提姆和达米安回到韦恩庄园, 看到的就是悠闲地躺在沙发上听歌的太宰治, 而在他手边是一盘美味的小甜饼。
这个分量,是蝙蝠家所有人看到都会嫉妒的程度。
“提姆少爷,达米安少爷。”
阿尔弗雷德端着一个托盘走了过来,他对着提姆和达米安打招呼。
然后, 就把手中的餐盘放到了太宰治面前, 眼神温和:
“太宰先生, 这是刚烤好的蟹黄饼干。”
“太感谢了,阿弗。”
太宰治摘掉耳机, 对着阿弗笑得弯起了眼睛,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阿弗也同样温和地笑着。
两人这一副其乐融融的样子, 看的提姆和达米安一愣一愣的。
“阿,阿弗,这位先生怎么会在这里?”
按照目前的情况, 如果排除掉梦境的影响,提姆应该是不认识太宰治的,而且因为布鲁斯的怀疑,他们现在对太宰治的态度应该是暗中调查才对。
难道阿弗也做了那个梦吗?
提姆的视线扫到太宰治面前的那一盘蟹黄饼干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燕清羽又重生了。 第几次了?他不记得。 他只记得每一次,他都会被他所选择的人背叛。 至亲折辱他,挚友践踏他。 甚至口口声声说爱他的人,在上一世也只是图他的心脏去救白月光。 燕清羽累了。 到头来不过是个死,又何必对谁付出什么可笑的真心。 体弱多病的他坐在病床上,看着那一纸前几世总被他推掉的联姻协议,干脆利落地签下名。 他记得他的联姻对象是姜家那个脾气很差的现任家主姜云简,一个要坐轮椅的残废,还是个
都市 60万字 1个月前
末世杀人如麻的物资队队长沈新穿书了。 穿到一本纯爱团宠幼崽文里,穿成一个炮灰中的炮灰。 作用就是给炮灰真少爷惨淡的人生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给他克夫的名声,送他去死。 重活一次,沈新只想从赤字平民变成土豪,过平平淡淡的田园生活,顺便对这个实惨的真少爷施以人道主义同情。 但总有不开眼的人来挑衅他,沈新贯彻实施不服就干,干不过就先发育,发育好了继续干这一准则。 就这样,他一路从闲散富翁干到科举状元,再
其他 84万字 1个月前
仇薄灯穿了,成为小说《诸神纪》里的头号纨绔 纨绔肤白貌美,红衣绝艳,仗着辈分高得吓人,作天作地 最后把自己作死了 按道理,拿到这种剧本,该好好做人,然后再抱个主角的金大腿 然而,仇薄灯算了算,发现从剧情开始到领便当竟足足有八!百!年! ——能肆无忌惮快活八百年,要他去做小伏低? 不了不了,不做人了 于是,仙门发现,他们的小祖宗变本加厉了 今天烤君长老的凤凰 明天捞叶长老的鲲鹏 后天…… 后天他一
都市 93万字 1个月前
奚彻死后两百年,重生成一名魅魔。 顶级绝色的那种。 听说这个魅魔因为长得太好看天天被人打。 ——笑话,他生前可是战神,看谁还敢欺负他。 听说这个魅魔性子软,胆子小,被打只知抱头鼠窜。 ——笑话,他性子跟拳头一样硬,倒要看看是谁抱头鼠窜。 听说魅魔要定期发q,还天天做x梦。 ——笑话,他堂堂战神,区区x梦他难道会怕? 梦里面身材高大的男性面无表情地站在他面前,他白皙、俊美、浑身散发金光、神圣不可侵
都市 30万字 1个月前
为替阿爹还赌债,林疏被卖去了南风馆。 迎客第一天,他就被望京那位高权重,清冷出尘的端王沈清晏看上,替他赎了身,带去了王府别院。 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去伺候那位爷,结果却被狠狠拒绝。 他这才知,原来端王替他赎身,并不是让他来伺候的,而是要他以身饲蛊,做他的药人。 为的只是救端王殿下的心上人。 林疏听到那丰厚的报酬,当即答应了下来。 他忍着痛,乖乖被喂蛊虫。 忍着苦,乖乖喝下每月送来的汤药。 即便每
都市 24万字 1个月前
宁宁看多了话本,一心以为皇帝老儿招他入宫,乃是做拿捏他爹的质子。 为了降低自己的威胁性,宁宁文不成、武不就,吃喝玩乐,阴差阳错下,结识了一位好友。 该好友仪容高妙,光风霁月,言谈不俗。宁宁很快便将他引为知己,赏风论酒,无话不谈。 宁宁:皇帝老儿广选秀女,色中恶魔,为老不尊,不要脸皮! 宁宁:可恶!我胸无点墨,不学无术,为何还不速速将我贬斥出京。 宁宁:不知这道樱桃肉,知味轩的手艺能不能赶上御厨?
都市 6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