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拯救那只大蝙蝠》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婉的说道:
“克拉克,你是不是被他给骗了?”
克拉克:“……”
克拉克也觉得自己好像被忽悠了。
“咳。”克拉克转移话题:
“迪克,我想让你帮我检查一下这部手机。”
说着,他从口袋中掏出天桥上太宰治给他的手机。
迪克虽然很想再说些什么,但是看着眼前正在掩饰尴尬的克拉克,还是闭嘴了。
他接过克拉克手中的手机,十分认真的检查起来。
从表面来看,这并不是一部新手机,看起来至少使用过一段时间了。
迪克心想,或许一会他可以从手机中的内容,找到和手机主人有关的信息。
检查完外壳没有异常,他就拿出了工具把手机几乎拆成了零件,仔仔细细的检查一遍后,迪克停了下来。
他得到了一个结果——这就是一部普普通通的·被使用过一段时间·没有任何问题的普通手机。
“有什么问题吗?”克拉克看到迪克停了下来,询问道。
迪克手上的动作不停把拆成零件的手机组装起来:
“没有任何问题,这就是一个正常的手机。”
克拉克松了口气,但迪克却在心里皱起了眉,在他看来什么问题都没有就是最大的问题。
不管是里面安装了窃听设备或者是定位装置,都比什么都没有正常。
“克拉克,你可以给我形容一下天桥上的那个人吗?”
迪克怀疑这是针对超人的阴谋。
克拉克想了想说道:“他是亚裔,黑发、容貌很清秀,穿着一件沙色的风衣外套。”
“他的身上缠着很多绷带……”
克拉克犹豫了一下,深呼了口气:
“被绷带遮住的地方确实有很多疤痕,他曾经受过很多的伤。”
那些疤痕有些是自杀造成的,还有很多其他的伤痕,尤其是在胸膛,腹部有被利器重伤过后留下的伤痕。
这才是克拉克会选择把手机留下的原因。
不管太宰治说的是真是假,单是他绷带之下的满身伤痕,就足以让超人这个心软的人间之神收下那部手机了。
迪克手上的动作一顿。
被重新组装好的手机此时也开机了,屏幕上散发着淡淡的光。
“嗯,克拉克,如果是真的需要帮助的人,我和你一起帮他。”
迪克对着克拉克笑了笑,拿出了电脑连接上了这部被清理干净的,只剩下一个人联系方式的的手机。
手机的主人是——约翰·皮尔森。
而手机里唯一一个被留下来联系方式的人是——埃文·恩德。
“……”
看着电脑上的和“亚裔”,“容貌清秀”,“缠绷带”,三个元素毫无相关的两张脸,迪克和克拉克同时沉默了下来。
“看来那位先生应该用的是他们的手机。”
迪克想了想说道:
“这样的话,他肯定接触过这两个人……我把这两个人的信息发给小红,让小红查一下他们。”
说干就干,迪克立刻就联系了提姆。
正在熬夜调查太宰治,并且越挫越勇的提姆,突然看到迪克发过来的两张照片上熟悉的脸。
提姆:“???”
提姆满头问号,不明白迪克为什么把前两天绑架他的人照片发给他。
迪克:【小红,帮我查一下这两个人的信息。】
提姆慢悠悠的发了一个问号过去。
下一秒,迪克的信息又发过来了。
【我要找一个人,这个人最近他们接触过。】
提姆顿时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燕清羽又重生了。 第几次了?他不记得。 他只记得每一次,他都会被他所选择的人背叛。 至亲折辱他,挚友践踏他。 甚至口口声声说爱他的人,在上一世也只是图他的心脏去救白月光。 燕清羽累了。 到头来不过是个死,又何必对谁付出什么可笑的真心。 体弱多病的他坐在病床上,看着那一纸前几世总被他推掉的联姻协议,干脆利落地签下名。 他记得他的联姻对象是姜家那个脾气很差的现任家主姜云简,一个要坐轮椅的残废,还是个
都市 60万字 1个月前
末世杀人如麻的物资队队长沈新穿书了。 穿到一本纯爱团宠幼崽文里,穿成一个炮灰中的炮灰。 作用就是给炮灰真少爷惨淡的人生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给他克夫的名声,送他去死。 重活一次,沈新只想从赤字平民变成土豪,过平平淡淡的田园生活,顺便对这个实惨的真少爷施以人道主义同情。 但总有不开眼的人来挑衅他,沈新贯彻实施不服就干,干不过就先发育,发育好了继续干这一准则。 就这样,他一路从闲散富翁干到科举状元,再
其他 84万字 1个月前
仇薄灯穿了,成为小说《诸神纪》里的头号纨绔 纨绔肤白貌美,红衣绝艳,仗着辈分高得吓人,作天作地 最后把自己作死了 按道理,拿到这种剧本,该好好做人,然后再抱个主角的金大腿 然而,仇薄灯算了算,发现从剧情开始到领便当竟足足有八!百!年! ——能肆无忌惮快活八百年,要他去做小伏低? 不了不了,不做人了 于是,仙门发现,他们的小祖宗变本加厉了 今天烤君长老的凤凰 明天捞叶长老的鲲鹏 后天…… 后天他一
都市 93万字 1个月前
奚彻死后两百年,重生成一名魅魔。 顶级绝色的那种。 听说这个魅魔因为长得太好看天天被人打。 ——笑话,他生前可是战神,看谁还敢欺负他。 听说这个魅魔性子软,胆子小,被打只知抱头鼠窜。 ——笑话,他性子跟拳头一样硬,倒要看看是谁抱头鼠窜。 听说魅魔要定期发q,还天天做x梦。 ——笑话,他堂堂战神,区区x梦他难道会怕? 梦里面身材高大的男性面无表情地站在他面前,他白皙、俊美、浑身散发金光、神圣不可侵
都市 30万字 1个月前
为替阿爹还赌债,林疏被卖去了南风馆。 迎客第一天,他就被望京那位高权重,清冷出尘的端王沈清晏看上,替他赎了身,带去了王府别院。 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去伺候那位爷,结果却被狠狠拒绝。 他这才知,原来端王替他赎身,并不是让他来伺候的,而是要他以身饲蛊,做他的药人。 为的只是救端王殿下的心上人。 林疏听到那丰厚的报酬,当即答应了下来。 他忍着痛,乖乖被喂蛊虫。 忍着苦,乖乖喝下每月送来的汤药。 即便每
都市 24万字 1个月前
宁宁看多了话本,一心以为皇帝老儿招他入宫,乃是做拿捏他爹的质子。 为了降低自己的威胁性,宁宁文不成、武不就,吃喝玩乐,阴差阳错下,结识了一位好友。 该好友仪容高妙,光风霁月,言谈不俗。宁宁很快便将他引为知己,赏风论酒,无话不谈。 宁宁:皇帝老儿广选秀女,色中恶魔,为老不尊,不要脸皮! 宁宁:可恶!我胸无点墨,不学无术,为何还不速速将我贬斥出京。 宁宁:不知这道樱桃肉,知味轩的手艺能不能赶上御厨?
都市 6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