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回七零奋斗日常》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沈靳笑了:“这还真不能一块赚,这图是我爱人画的。”
李厂长一愣,随即也笑了:“是我唐突了。”
沈靳道:“我爱人也有技穷的时候,李厂长既然想要创新设计,为什么不去美院找几个在读的大学生,给钱他们出图,也比跟风的强。”
李厂长听了他的话,微微愣了一下,随即也琢磨起了这件事的可行性。
*
沈靳从服装厂离开后,就四处走了走,看看什么地方有厂房出租。
现在都已经快八月了,再过几个月就是年底了,现在准备也不早了。
四处走访下来,倒是看到有不少地方出租,就是很多地方都破破烂烂的,就算是租下来,也得花一笔费用重新修整修整。
租场地,修整,请人,还有缝纫机,原材料,这些加起来的费用,前期至少得两千以上。
当然,要是没什么单子做,几千块钱也只能是撑满一年。
沈靳倒是不愁。
相差了四五十年的审美,还是有差距的。
这些差距,至少能让他在两三年内取得一定的成就。
沈靳从羊城回到玉平县,琢磨着苏窈应该是带孩子回生产队了,也没急着回家。
在运输队歇了一个多小时,回到家里,推开院门,见苏窈在择菜,讶异的问:“怎么没回生产队?”
去年暑假,苏窈都是带着孩子回生产队,差不多开学才回来的。
苏窈:“当然是等着你从羊城回来。”
沈靳笑了笑,进来洗了手,也坐下来帮忙择菜,问:“孩子们呢?”
苏窈:“在巷口玩,没见着吗?”
这巷子里孩子多,放假都会一块玩。
沈靳:“估计不知道跑哪去了。”
苏窈皱了皱眉,有些不放心,说:“我去找找。”
沈靳:“你去吧,我来做饭。”
苏窈起了身,说:“别了,你也够累的了,等我回来做。”
拍了拍手,出门去找孩子了。
沈靳刚把菜洗完,就听见夏禾的哭声。
他探出头往巷口方向望去,就看见苏窈提溜着个泥猴子回来,夏苗很生气地跟在身后。
回来之后,夏苗就开始告状了:“爹,你不知道夏禾多淘气,让他不要去玩泥巴,他偏要去玩,直接整个人都摔到泥窝里边去了,脏死了!”
苏窈也生气,把夏禾的衣服脱了,啪啪两巴掌拍在那屁股蛋上边,他哭得更大声了,边哭边可怜巴巴地看着他爹。
沈靳默默地把脸扭到另一边。
阿窈教孩子的时候,他最好就是闭嘴,不要出声才是正确的。
见亲爹也不管自己,夏禾声音嚎得更大声了。
苏窈骂道:“你哭得这么大声还有理了,这衣服上午才给你换的,你又给弄脏了。”
沈靳拿了暖水瓶出来,倒在盆里,兑了凉水。
苏窈则把夏禾扔到盆里,边搓边念叨:“你要是再弄脏,我今天就不搭理你了。”
夏禾倒是不哭了,只是一抽一抽的,然后软软糯糯的说:“娘,禾子知道错了,你别生气了。”
苏窈看到他这样子,真是好奇又好笑。
苏窈没搭理他,不长记性,下回还继续。
把他从盆里捞出来后,就直接塞给沈靳了,她去做饭,夏苗也跟去。
沈靳和夏禾大眼瞪小眼,好半晌,他才说:“下回别这么淘气,也别总惹你娘生气。”
夏禾蔫蔫地点了点头,时不时偷瞄几眼他娘。
一副做了错事,又心虚的模样。
沈靳抬头看了眼明媚的阳光,又看了眼孩子和苏窈,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众所周知,男女主的感情升温是离不开坎坷阻挠的,而坎坷阻挠又往往离不开另一个重要角色定位——女配。 女配有好有坏,不可或缺,而宋芙的任务就是对其进行扮演。 而且她要扮演的女配,又拥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剧情中必定有个“被退婚”的桥段。
都市 65万字 2个月前
季白青连续通宵加班最终猝死,再一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一本年代文里的……路人甲。 曾经的卑微打工人发誓,她再也不卷了,开摆! 只是当原书剧情正式开始,看到原文中恶毒女配孤立无援、被其她知青针对后,她的拳头硬了。 摆什么摆,扶她起来,为了养大美人,她还能卷! 面对风情万种的大美人,季白青每日大献殷勤,不顾大美人的抗拒对她嘘寒问暖。 大美人馋肉了,买! 大美人想买小裙子但缺布票,换! 大美人要和她处对
都市 111万字 2个月前
亡灵女巫一直以来养什么死什么,凡是经她手的生物,无一生还。 直到有一天她带回来一只小人鱼。 不仅活了下来,还顺便把她给睡了。 奥莉安娜身为唯一一位有自主意识的亡灵女巫,对魔法力的控制力极强。 但她会不自觉吸收身边所有生物的生命力,没有任何生物能在她身边长久的活下去。 强大的亡灵法师是利莫里亚大陆所有种族都害怕的存在,没有人敢质疑她的实力,更没有人敢惹她。 因为万一惹对方不开心,说不定你再睁眼就是
都市 48万字 2个月前
季临雪是a大有名的校草,也是人人眼中的高岭之花。 某天他意外去世,穿进了一本霸道总裁文。 作为原著里的男二,他与女主青梅竹马,对女主一片痴情,奈何对方心里只有男主,每次两人吵架他都会被波及,是个彻头彻尾的工具人备胎。 季临雪穿过来的时候虐恋剧情还没开始,为了自己的未来,他打算掰正霸总的恋爱观,把狗血剧情的萌芽扼杀在土壤里。 于是他在开学的第一天,成为了男主的高中室友。 男主霸总气质初显,看他哪哪
都市 26万字 2个月前
沈朝刚打完五星好评,再一醒来,就成了书中小炮灰。 炮灰是个梗在主角与白月光之间的惹事精,结局自然也身败名裂、不得善终。 沈朝:手动撤回好评中oxo 沈朝穿来后,本不想掺和剧情,却在某个雪夜,蓦然发现门外穿着单薄神情阴郁的美貌少年——有一张与他死去初恋别无二致的脸。 于是,他走上炮灰绝路,成为宴雪然的舔狗,甚至愿意做所谓白月光的替身。 但舔狗不得hoe,一切都是无用功, 沈朝捂不化主角的心,宴雪然
都市 19万字 2个月前
白弃是个贫民窟最底层的oga,他没有父母没有钱财,每天只能靠着打工度日。 但他捡到了一个alha。 alha身上什么都金贵,白弃把人捡回家后就卖掉了对方身上值钱的东西,他是不打算管alha的—— 可是alha醒了,傻了,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也不记得自己叫什么,而且还要跟着白弃生活。 alha很黏人,白弃只好把alha留在身边,对方力气很大,可以赚很多钱。 alha还说他喜欢白弃,想和白弃结婚,生孩
都市 29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