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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肯叫人觑见。
宁烛不好意思继续在人家眼皮子底下再晃,发动车子走了。
汽车引擎的低沉嗡鸣很快消失在耳畔。
“……”直到看不见人,窦长宵才缓缓抬手抚了下右边颈侧,方才的触感居然还留有余韵。
他睫毛轻微地颤了下,想起白天时跟窦临渊的对话。
——对方威胁你不成?
——不算。
——莫非有什么非做不可的理由?
——没有。
所以我……
姓宁的……
我对姓宁的……?
窦长宵:“……”
想死。
哪怕只是对姓宁的有一点感觉……
也想死。
窦长宵此刻的反应除了震惊,就是惶惑,焦躁,毛骨悚然。
什么新鲜、喜悦、甜蜜,这类美好的词语在这些情绪面前通通都要往边站。
像那片枫叶扫过他时脊梁骨僵麻的感觉,令他一动也不能动,身体脱离掌控。这种体会非常糟糕。
不能说讨厌,只是很不对。本能里叫嚣着危险——不光针对这种刚刚露头的感情,还包括令它产生的源头对象:姓宁的。
对姓宁的产生不该有的感觉,很危险。
窦长宵在原处吹了数秒冷风,手指屈起又伸开,不安地把空气抓了几个来回,才带着蔓延到头发丝儿的焦虑,缓步走进校门。
……姓宁的有毒。
不能再沾了!!!
*
过后几天,窦长宵进第三医院实习,日程任务变得繁重起来。
而宁烛这头也没闲着。
近来他除了忙着工作之外,还额外看了个热闹。
这段时间,任家出了件不大不小的事情:任鸿远给任绍坤在自家集团安排了个职级很高的管理岗位。
任绍坤是学艺术相关的,这些年在国外,名为进修,实则看他的画工就知道时间大部分都没用在正经事上。
他没有任何管理公司的相关经验,却直接空降任氏高层管理,难免生出一些闲言碎语。
当然了,走后门空降这种行为放在许多豪门子弟里,也不算什么新鲜事儿。
这事有意思的地方就在于,任绍坤还有个比他小两岁的继弟,在任绍坤被任鸿远扔到国外的这段时间,他弟弟可是实打实地在任氏的基层各个岗位历练了两年,才被任鸿远提到中层管理,之后又过一年多才爬到高层的位置。
而任绍坤一回国,职别就跟他那个弟弟差不多同级。
任鸿远这个老狐狸宁烛是接触过的,虽然对方对宁烛和和气气一口一个“年少有为”称赞,实则不大瞧得上他这个Omega。
如果说对外,任鸿远对自己身为Alpha的优越感还有所收敛,那对内,他的偏心就可以说是毫不掩饰了。连自己的六十大寿,也只让身为Alpha的任绍坤陪同左右,剩下母子俩只能在席间应付其他不大重要的客人。
所以哪怕任绍坤是个没什么头脑的草包少爷,比起他那个Omega弟弟,任鸿远还是更倾向于前者做他的继承人。此人骨子里对非Alpha的生物是不屑一顾的,也不知道活在什么动物世界里,养出的儿子也跟他差不多德行。
最后的结果当然是,两边都觉得不满意,任绍坤贪心不足,在他眼里任氏迟早是他的囊中之物,仗着有老爸的偏心,想着早日把继母继弟踩在脚下。
至于他继母、任鸿远的现任妻子更不必说,苦心积虑这么些年,结果任绍坤回国之后屁都没放一个就把她这么久以来下的功夫给抵消了,自然更是怄得慌。
宁烛对这种任家内部混乱的关系斗争不感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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