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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亲吻吞没。
陈悯之从不知道,陆承轩的吻原来是这样霸道的。
大概因为他从未在清醒状态下,被陆承轩亲吻过。
平日里看上去乖巧又听话、像是只温顺的金毛犬一样的男生,此刻彻底暴露出男人贪婪又恶劣的本性,像是憋了太久的饿狼终于尝到了甜美的羊羔,势必要将其从皮到骨吃个干净。
男人叼着他的舌.头又咬又吸,粗大的舌.头缠着他的,令他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只能在喉咙里发出模糊的声音,像是小兽的呜咽。
口腔被人侵.犯得很凶,男人的舌.头又热又烫,粗暴又霸道地填满了他整个口腔,又亲得很深,几乎入到了喉咙口,把少年逼出了可怜的哭腔。
嘴里的水更是被男人一滴不剩地吃了个干净,男人凸起的喉结上下滑动,吃得啧啧有声,像是在吮吸什么甘美的汁液,一边吃,一边发出痴痴的喟叹:“好甜哥哥是甜的。”
“唔陆承呜呜”
陈悯之被亲得泛起了生理性的泪水,两眼含泪地去推男人,下一刻,手却被男人抓起来,五根手指头都被人叼在嘴里舔.吮。
“呜、别舔了”
陈悯之快要崩溃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被陆承轩舔手竟然要比被陆承轩亲更难以忍受,因为陆承轩简直就是狗舔骨头的那种舔法,把他每根指头缝里都舔遍了,弄得他整个手都湿漉漉的,像沾上了什么犬类的气味一样。
这种心理上的不适让陈悯之浑身起鸡皮疙瘩,他把手抽回来,像只无路可退的小动物,用手臂挡住自己光.溜.溜的上半身,圆眼睛戒备又害怕地看着男人。
却不知道这幅脆弱不堪折、漂亮又娇弱的模样,只会激起人心中更想要凌.虐他的欲.望。
陆承轩顺着他手臂遮挡的方向看去,眼眸顿时暗了。
他如同一只潜藏在枯枝败叶里的蟒.蛇,悄无声息地逼近了少年,轻声说:“哥哥被坏狗弄脏了,我来帮哥哥舔干净。”
说罢,他强硬地拉开少年当在胸前的双手,双眼猩红地盯着那块儿已经被人尝过不知道多少遍的地方,作势就要咬下去。
陈悯之吓得魂飞魄散,当即叫道:“我不理你了!陆承轩,你要是真敢我以后就再也不理你了!”
男人的动作顿住了。
陆承轩忽而抬眸望着他,眼里竟含了几分欣喜:“哥哥?”
陈悯之看着他这幅模样,不知为何,心里又泛起层层叠叠的酸意来。
*
陆承轩是陆家养在外面的私生子。
陆家的正牌少爷自出生起就体弱多病,医生说很可能活不到大,于是陆承轩成了替代陆少爷的工具。
因为只是一个替补用的工具,所以自然不必用心照看。
一开始,陆承轩住的是城里的富人区,上流阶层消息灵通,豪门私生子这种正常的事情根本算不得秘闻,故而,周围的所有人都知道陆承轩是见不得光、低人一等的东西。
周围的富二代小孩不愿意和他玩儿,唯一和他“玩儿”的小孩,也只不过是把他当做笑料捉弄罢了。
到底年纪尚小,又成日被排挤欺负,陆承轩没多久就生了病。
也正因为这场病,让陆父对这个私生子稍微多了一点重视。毕竟已经有了一个病秧子,要是剩下这个再养坏了,这半生心血可就白费了。
于是陆承轩被秘密带到了一个小城市,派保姆好生看顾着。
按理说,这里没有人知道陆承轩的身世,他应该是能活得很好的,但小孩子最是记仇和缺乏安全感的年纪,经历了那样的欺负,就算换到新环境,也本能地不再去信任任何人了。
他在过早的时候就学会了丛林法则,弱肉强食,不欺负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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