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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来时骑马, 回程换成了马车。
连雨年倚着车壁,淅淅沥沥的雨声叩击窗扉,在他耳膜上带起细微的震动, 震落思绪中的杂念, 让其归拢于一束, 得以全神贯注地思考。
雨天寒凉, 他腿上搭了条薄绒被, 半张脸埋在披散的黑发与披风的毛领里,只露出小半个线条利索的鼻峰与一双眼睛,仿佛埋进干草团取暖的黑毛狐狸,静静打量提在眼前的东西。
那是一串铃铛,用指骨细细磨成,串在形状不一的青铜片间, 稍微活动就丁零当啷地响。
它便是何珩口中觋送给他的保命之物, 被他用来隔绝桫椤镇, 起到一个圈兽笼的作用。
若是觋知道他这么使用自己费心制作的“法器”, 大概会气得笑出声。
巫罗绮坐在连雨年对面喝茶, 明明没有躯体, 却能正常显形、活动、进食,连雨年琢磨了好几天也弄不明白是个什么原理, 问他,他就装傻,狡猾得很。
“你盯着这东西看了半晌, 可看出门道来了?”巫罗绮笑吟吟地问道。
连雨年解决掉何珩, 破了水神娶亲之祸后,专门回了桫椤镇一趟,既是通知兰家人和镇上百姓, 让他们安心,也是为了拿到这串铃铛。
在那之后,两人交换了一下世界观方面的情报。连雨年简略介绍神代之后的时代背景和觋相关的部分事情,巫罗绮则分享了些神代初期的不可考的奇闻异事——后者没交底,但连雨年并不十分在意。
“没什么门道,只是确认它来自巫族延续下来的另一种传承而已。”连雨年把铃铛收入袖中,也不嫌晦气,“我现在可以肯定巫觋正是发源自神代鬼巫分支,这风格一脉相承,堪称父辞子继。”
正如丹家传承里有符箓,有咒术,有经文,有桃木剑,巫觋传承同样有独属于那一系的功法术阵和法器,这指骨铃铛便是其中之一。
连雨年拆解了铃铛内的术法,有两层,一层隐匿,一层防护,互相掩盖,先前他的探查术之所以不起作用,是因为术式先被防护层抵消,再被隐匿层遮蔽,连消带打化得干干净净,这才让他连个缘由都找不着。
不得不说,这法器设计得颇为精妙,与其带有荒古凶戾气息的外表截然相反,自带迷惑性。
“但还是有差别的。”巫罗绮拎起茶壶给他倒了杯热茶,“神代鬼巫可不会用别人的骨血制造法器,尤其是鬼巫。我记得这一派的成员喜欢装饰,喜欢美好事物,喜欢花里胡哨的东西,尤其喜欢仗着有身体无限重塑的能力割自己的骨头制造饰品,这种铃铛……从前他们都是挂在头发上的。”
连雨年忍俊不禁:“确实如此。巫族十脉,就属他们打扮得最花哨,别人都穿原色粗麻布衣,他们非得碾草汁花汁在衣服上染色绘画,实在热得不愿意穿衣服,也要在裸/露的身体上画各种繁复的图纹,简直……”
就是一群臭美的事儿逼。
巫罗绮深以为然:“蛮荒时期,最初的人皇年少时,天地还不似如今这般秀美,处处是高山密林、大泽荒野,一切生灵都是天生地养,厉鬼也多,还凶,一度把人皇压着打。鬼巫们不爱动弹,尤其嫌弃满身凶煞血气的厉鬼,说什么也不肯帮着剿灭,后来人皇想出一招,说把厉鬼焚烧殆尽后,留下的灰烬混进他们绘制体纹的颜料里,能使颜色更鲜艳——”
连雨年默契地接上:“于是他们举族成为战狂,三年杀空了大荒内所有厉鬼,为人皇清出一片可以安心发展的据地,也就是后来的中原。说起来,鬼巫原本不叫鬼巫,应该叫彩巫,只是厉鬼杀多了,大荒内人人以此称呼他们,史官们也惯用这一名称,这才谬传至今。”
丹家传承历经将近万年,完整得不可思议,连雨年和巫罗绮说的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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