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内斯小说
  1. 吉内斯小说
  2. 都市小说
  3. 邪二代不想当人类之光
  4. 70-80
设置

70-80(11 / 35)



《邪二代不想当人类之光》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目光平视着前方,继续道:

“就和你想的一样,他现在在里世界执行专门的任务,并且……成果斐然,远超想象。”

顿了顿,柯弦方的声音变得感慨:“他可以说是有史以来最出色的卧底,我远远不及他。”

林修逸的声音轻得像一声呓语:“……是吗。”

他一直以为元滦胆小怕事,不堪大用,连被调去其他防剿局也是因为忍受不了区内的流言,而主动要求离开,逃避到其他地区的。

没想到,真相,竟然是这样的吗。

他下意识地推了推眼鏡,试图借此遮掩眼中的无措与羞愧,嘴巴紧紧闭上,再发不出一个音。

被安全护送回S市防剿局后,林修逸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这次经历。

一方面,他知道即使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而另一方面,越少人知道元滦在里世界,对元滦而言就越安全。

只是,在午休间,

“诶?你有元滦的消息没,他到底去哪个市的防剿局了?”

“不知道,一点风声都没有。不过,无论是哪个,以他的本事,元滦都能混得不错吧。”

往日听到这种言论只是默默离开的林修逸罕见地停了下来:“你们说得对。”

“元滦……无论在哪,都会取得成功的。”在两人略带诧异的目光下,他肯定地说。

手中水杯里的茶汤倒映出他近乎虔诚的笃定的表情,荡出一圈圈波纹。

而话题中的元滦站在镜前,凝视着镜面。

镜面清晰地映出他的面容和他身后卧室的场景。

元滦凝视着镜中被摆在床头的那本书。

褐色的硬质书皮显得有些陈旧,在床头灯下泛着幽幽的光泽,像是一块沉默的碑石,又像是一个等待开启的潘多拉魔盒。

明天,

就是终末之祭。

第74章 第74章终末之祭(1)

惨淡的莹绿月光将高耸的塔尖浸染,可能是因为这将会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日子,所以今天的圆月看上去也格外明亮。

元滦静立着,头颅微微抬起,沉默地仰望着眼前那熟悉的森然巨物。

月光不仅附着在终末教的城堡上,也泼洒在他的面庞上。

在光影间,微光映照出他脸上,手臂,肩颈上那色泽浓艳到近乎刺眼的诡异彩绘。

华光流转的珠宝也沉甸甸地缀满他的身躯,随着他在呼吸,在颈间,手腕处,脚踝上,光裸的肌肤上轻微地起伏,每一次晃动都折射出令人目眩的碎光。

这是终末教首次让异教徒参加他们的祭典,为了不落下乘,愛神教徒们倾尽全力,用芬芳馥郁的油脂,用彩矿宝石磨成的细腻颜料,用流光溢彩的服飾和飾品层层叠叠,精心地妆点他们的聖子。

站在终末教前的元滦眼角一抹艳红,脸上符文般的绘图在光线下闪烁着金色的细闪,

他上身薄薄的一件披肩,露出手臂与腰腹,下身为松松垮垮,在小腿肚收紧的中裤。

裸露在空气中的皮肤上布满着宛如伤疤又有着诡异美感的暗红色花纹,缠绕在衣服与腰间的宝石在行走间互相碰撞,叮当作响。

在终末教徒沉默而压抑的引路下,元滦与一眾同样盛装的愛神教徒绕到城堡后方的空地。

可能是为了此次仪式,城堡后方的枯树已全都被彻底清除。

空地上,唯有一条深色的大型地毯铺陈开来,笔直地延伸至前方,而在地毯的尽头,一座细长如讲台般的高台竖立在那。

地毯的两旁,则站着无数黑压压的终末教徒,而在那高台旁的一左一右,站着终末教主教和那名“真神子”。

元滦领着所有爱神教徒,在终末教徒们目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关小说推荐

朕委屈,朕装的

朕委屈,朕装的

月识星 / 文

言霁的皇兄全在异姓王顾弄潮的推动下争权而死,最后就剩言霁一个皇子,被推上了皇位。 他面上一片惶恐,却因提前预知剧情,知道自己被选上,是因为他蠢,好操控。 顾弄潮暴戾无常,权势滔天,要想弄死小皇帝,一个眼神,朝臣们就会磨好刀递上去。 众朝臣盯着他的纤细柔韧的脖颈:“这刀削铁如泥” 为了活命,言霁从不过问朝事,满目信赖地唤顾弄潮“王叔”。 顾弄潮批奏折,言霁就在一旁研磨; 顾弄潮听政,言霁怕他受累,

其他 67万字 1个月前

本王已死

本王已死

浩然天风 / 文

新帝登基大典上,小临安王为陛下挡剑而死。陛下震怒,命人彻查此案,却牵出恶行累累的妖蛊教,甚至牵扯到已故先太子生前的腌臜事,震惊天下。 妖蛊教无妖有鬼,其罪多与鬼神之事有关,陛下当即广发圣旨,招揽民间奇人,协助官员查案。 而在距京城千里之遥的丹桂乡,一位近段时间才声名鹊起的捉鬼师的家门,正被领了密旨而来的内侍轻轻敲响。 * 连雨年死了两次都没死成。 第一次是车祸,让他不幸穿越。第二次在新帝登基典礼

其他 27万字 1个月前

听到乖巧妻子心声后

听到乖巧妻子心声后

小芋桃桃 / 文

众人皆道,宋锦嫁了个好夫君。那人相貌堂堂,一本正经,还不远千里从京都来寻她。 每次宋锦上街听到这话,都想着她那夫君好是好,就是太过古板。 自己与夫君同床共枕多日,可她连个指头尖都没碰到。 除此之外,宋锦对这门亲事很是满意,只是—— 她停住脚步,挎着菜篮子回头。 哎? 这少年身段真是不错。 好腰,再看一眼。 -- 谢氏谢峤,静安侯嫡长子,太子恩师。 为报宋锋救命之恩,他前去崇州迎娶其妹宋锦。原以为

都市 48万字 1个月前

冰山总监不让我回家

冰山总监不让我回家

沈明钰 / 文

因为要给实习证明盖章,丁蕾靠走后门进了堂嫂公司。 让她尴尬的是,同在公司的便宜侄女奚臻似乎对她很有意见。 好几次她还在犹豫要不要打招呼时,就看到对方冷着脸匆匆离开。 好在学校要求的实习期只有六个月,时间一到她就可以盖章走人。 为了有人接送丁蕾上下班,长辈们让她和奚臻同住。 初始尴尬的同居生活过着过着就变味了。 最开始避着她走的女人,在丁蕾的工作和生活中存在感越来越强。 “朵朵,我这里有一份文件,

都市 36万字 1个月前

警队小福星五岁半[九零]

警队小福星五岁半[九零]

桑又西 / 文

五岁的禾禾得知,她生活在一本年代文里。 她爸爸虞光城在公安队伍屡破奇案,坏人怀恨于心,决定绑架她撕票。 而爸爸的同事们,会在未来的日子里陆续因公殉职。 爸爸经受打击一蹶不振,直到小太阳女主出现,将爸爸带出阴霾,两人组建起新家庭。 禾禾想了想觉得,爸爸可以有新家庭,但刑侦科的叔叔阿姨不可以牺牲! 于是—— 有哮喘的女警主动提出替换孕妇,充当歹徒的人质。 禾禾从小挎包里掏出哮喘药,塞进女警的夹层口袋

都市 50万字 1个月前

九十年代我要搞钱

九十年代我要搞钱

萧笛 / 文

网文大佬叶嘉宜穿书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 原主恋爱脑被吃绝户,父亲出轨,母亲早亡。叶嘉宜肯定得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最重要的还是搞钱。 这是最好的时代,股指才一千点,奶茶店还不见踪影,普洱老班章才八元一公斤,重点是网文此时才刚刚兴起…… 叶嘉宜两眼放光,苍蝇搓手:咱们先确定一个小目标,再买房囤房,争取四十岁实现财务自由,过上躺平的养老生活~

都市 43万字 1个月前

本页面更新于
回到顶部
设置